二、買一送一?讀文學推薦各位書友閱讀:重生★那個禁欲男人不再重來二、買一送一?(讀文學duwenxue)
這一世,他不想再重復一次前世的痛,他一定要護好這個丫頭,當自己親生的養著。
“來,爸爸先給無憂公主洗香香,然后咱們再出去吃飯!爸爸現在沒有錢,咱們吃碗粉好不好?”夏志遠抱著小丫頭去衛生間,邊走邊問。
“好啊!周爺爺家的米粉可好吃了,爸爸都沒吃過!我去周爺爺家吃米粉是不要錢的哦!”小丫頭笑得很開心。
夏志遠一聽,只能苦笑,這丫頭惹人喜愛,人家不收錢是因為覺得她可憐,爹雖然疼卻是個不中用的,媽不愛,哪里會管她的生死?
給小丫頭洗得干干凈凈的,又從衣柜里找出小丫頭的衣服……能穿出去的衣服,沒有多少了,但是還算干凈。
原身已經很久沒有給小丫頭買衣服了,這些衣服,都有些小了!看得夏志遠都替小丫頭難過,不過想想自己,前世也好不到哪去,都是后來才后悔!
不,這一世,他夏志遠不想再后悔!上天垂憐,他重活一世,還有這么一個乖巧的女兒,他要好好的過,帶著這個小丫頭,好好的活下去!嗯,還有戶口本里的妹妹,應該也是一個好的,他要帶著她們姑侄倆好好活下去。
將自己的頭發胡須之類的收拾好,看著煥然一新的夏志遠,一直跟在他身邊的小丫頭不停的眨著眼睛,“爸爸,你跟以前真的不一樣了呢!”
“是嗎?那以后,爸爸每天都這樣,比這樣更好!”夏志遠說到。
“騙女兒也不是這么騙的!夏志遠,你還要不要臉?”父女倆正說著,一個女聲就傳了過來。
原身的前女友,不,那個原來住在一起的女人,開門進來,身后還跟著一個男人!
說話的,正是林沫,給原身帶了帽子的女人!嗯,帶了不少帽子的女人!
長得?說真的,以夏志遠的眼界,還真看不上這個女人,典型的狐貍精嘛!說漂亮?也能這么說,但非常明顯的就是狐貍精樣,蕩女一個!
她原本是做什么的?KTV的陪酒女?只賣酒不賣身的?呵呵!
唉,原身這家伙,眼光太差了!這女兒跟她一點都不像,跟原身也不像啊,莫非這女兒撿來的?
“喲,都收拾好了?走吧,跟我回家!”林沫看到父女倆都收拾好了,這個女兒也收拾得干干凈凈的,冷聲說到。
聽到林沫的話,小丫頭很明顯往夏志遠身后躲了一下,用手牽著他的褲子,身體貼得緊緊的。
“不用了,她跟我!”夏志遠趕緊把小丫頭抱起來。
小丫頭也趕緊將他摟得緊緊的,夏志遠一陣心疼!
這丫頭,之前到底經歷了什么?看到林沫都怕成這樣?
還好,他來了,從現在開始,小丫頭有了他的保護,就不會再受到任何傷害!
“跟你?夏志遠,我們說好的!跟著你,哪天把她也賣了嗎?”林沫還是冷聲說到,“跟著我,不愁吃不愁穿,以后還可以直接嫁……”
她的話沒說完,身后的那個男人“咳”了一聲,就看她臉色巨變。
這個細節,并沒有逃開夏志遠的眼睛!
開玩笑,夏志遠是什么人,前世能做到全球最有權勢的人,在他面前,這兩個人根本就是透明的,一舉一動,他都能看明白,這倆到底是什么樣的貨色。
對了,這個林沫身后的男人,也姓林,是二婚,家里還有一個傻兒子!原身的記憶中,這個男人的老婆,是被他氣死的?帶幾個女人到家里嗨皮,活生生的把自己老婆氣死了,還把自己的兒子給弄傻了!就是不知道,幾個女人里面到底有沒有林沫,原身的記憶里,發生這件事的時候,林沫也不在家,說是在外面逛街。
夏志遠看來,貌似當時幾個女人里,也有林沫!
不對,林沫這話的意思是?買一送一?這是準備將小丫頭帶過去,給那傻小子當童養媳?
“林沫,你找死!你敢把我疼到心里的小公主帶去當童養媳?誰特么的給你的勇氣?誰特么的給你的膽子?”
夏志遠瞬間大怒!
哪怕這不是他記憶中的女兒,可也是這具身體原身捧在手心里的寶,怎么可能從小就給人當童養媳?更何況,占具了原身的身體,他就是這孩子的父親,怎么可能讓人欺負了去?
還好,他重生過來,來到了這里不然這個可憐的丫頭,這一輩子就完了!
“呵呵,你疼她?你告訴我,你現在還剩什么?幾百萬?你現在能拿出幾百塊嗎?你拿什么養她?別忘了你還欠著幾大千!像這樣的賠錢貨,早脫手,也給你減輕負擔!”林沫的臉皮夠厚。
“賠錢貨?你不是女的?你不也是賠錢貨?你怎么不把自己賣給他家,侍候完老的再侍候小的,這不是你最拿手的?”夏志遠冷笑道。
“夏志遠,你無恥!”林沫氣急。
“我無恥?呵呵,林沫,這樣的事情你沒做過?王什么來著?”夏志遠回憶起原身留下的那些記憶,里面就有一對父子跟林沫關系極為異常,他決定炸一下,看看是不是如他所想,結果還真的就是那樣!
“你胡說!我跟大小王總是清白的,你不要污蔑我!”林沫說這話的時候,更加慌亂。
“嗯,你被抓奸在床的時候,也說你是清白的!你清不清我不知道,白嘛,嗯,看起來是白的,不過某些地方太黑!”夏志遠笑道。
“夏志遠,你混蛋!”林沫聯想到某些內容,瞬間臉紅耳赤!
“怎么?這就急眼了?別急,我還有很多話沒說呢!我怕你承受不住,氣急敗壞的話,被氣死了怎么辦呢?”夏志遠嘴角微勾,邪笑道。
“我告訴你,夏志遠,賠錢貨或者房子,你必須賠我一樣!不然這事沒完!”林沫惡狠狠說到。
“門在那邊,給我滾!鑰匙留下,滾!從今天開始,別讓我看到你出現在孩子身邊,不然別怪我打人,你應該有數的,我可能不會殺人,但我會把你打半死!”
“爸爸……”懷里的小丫頭,伸出手,輕輕的在他臉上撫摸著,又將小臉貼在他的臉上輕輕蹭著。
“爸爸沒事,這兩個人是壞人,爸爸保護你!爸爸說過,不會把你送給她,也不會把你送給任何人!”小手的溫度,小臉的溫度,讓夏志遠收回心神,重重地吐了一口氣,溫柔地摸了摸小丫頭的腦袋,輕聲說到。
“你前天答應的!怎么?一個男人說話不算數?當著你最疼的孩子,呵呵,說話不算數?”林沫繼續說到。
“老子現在還就告訴你,林沫,想要我的小公主,你別做夢了!老子就是說話不算數,你咬我?”夏志遠不屑地笑笑。
“她是我生的,我是生母,我有權要她的撫養權!”林沫說。
“是嗎?那你去告啊!我只知道,小公主的戶口在我的名下,她姓夏,你林沫跟我家有關系嗎?有結婚證,有離婚證嗎?想要撫養權,拿證據來!親子鑒定拿來!”夏志遠盯著林沫說到。
聽到夏志遠說出親子鑒定四個字的時候,林沫的眼中明顯出現一瞬間的慌亂,夏志遠明了!這丫頭,可能并不是她親生的!當然,也有可能,親子鑒定需要很多錢,她沒這么多錢!
“不給我也行,我跟了你五年!賠我青春損失!你睡了我五年,你沒錢,就拿房子賠我!”林沫換了一種說法。
“呵呵,你是不是忘了什么?賣酒不賣身?初夜是來大姨媽的那天?睡了你五年?那特么的是我眼瞎,居然會中了你的圈套,滾吧,看在我家小公主的份上,以前你們給我設的圈套我不追究了!”夏志遠冷聲說到。
“夏志遠,你說什么?我清清白白一個人,你怎么能這么說我?”林沫這話,連她自己都不信,很明顯的一陣慌亂。
“這樣說,你就覺得我亂說了?呵呵,他老婆怎么死的,你沒在場嗎?那次被我抓現場,你清白?我呸!老子以前眼瞎,你干凈?呵呵,滾,老子特么的嫌你臟!”夏志遠冷聲說到。
“你……啊!”林沫還想說什么,卻被夏志遠一巴掌,打斷了!
“當著孩子的面,我不想動手見紅!這是我家,把鑰匙留下,趕緊滾!不想再躺三個月,就趕緊滾!”夏志遠單身抱好小丫頭,用另一支手,隨手把林沫和那個男人往外推。
看到夏志遠發火真動怒,林沫這才驚恐萬分,她很清楚,面前這個男人,會真的動手!打人的時候,那是真的會往死里打的,她離開這里前,就差點被打死了!趕緊把鑰匙丟下,拉著男人就往外跑!
跑到外面,兩人還在說著什么,夏志遠沒用心去聽,他手上有一根長頭發,是林沫的!推她出門的時候,不小心拉下來掉他手上的。
原身這個同居女人林沫,怎么說呢?從這小丫頭出生到他倆分開,好像對她親生的這個女兒一直都不好,只要夏志遠打她,她第二天一定會打小丫頭一頓,而且,小丫頭生病去醫院,她從來沒帶過一次,都是原身自己帶的。
以夏志遠的見識,他認為這其中一定有問題!并不是她生的?小丫頭看長相,既不像原身,也不像林沫!這不是親生的!
剛剛她的慌亂眼神,就是證明。
而且,他認為,這個家能到現在這個程度,并不是原身一個人的錯,其中還有林沫的手筆,不然很多事情說不通的,比如昨天發生的那場豪賭,那幾個人,其中有一個不就是給原身帶帽子的嗎?那還是被原身抓了現行的,林沫跟那些人,關系一直都很好,好得過份!
唉,想想這家伙,真是傻的!
雖然自己少時也是一個混蛋,但至少不至于被人坑成這樣,戴一頂頂的帽子還不自知啊!而且,自己的老婆,嗯,自己的前妻還是一個不錯的女人,只怪自己不聽她的,總跟自己那群狐朋狗友亂來,才把小家弄得支離破碎!
哪怕是自己動不動就打她,她都是無怨無悔的,還是因為差點被打死的時候,才想起來跟自己離婚,還一直在申訴要孩子……
也是因為如此,當時夏志遠窮途末路之下,才答應把孩子交給她。
可原身這個女人,實在不敢茍同啊!眼光太差了!哪怕是好好坐下來想想,都能弄清楚,所謂賣酒不賣身是怎么回事,所謂的朋友又是怎么回事,這家伙,不是被下蠱了吧?
當然,下蠱這事,前世夏志遠聽過傳說,不過他是不相信的,下了迷藥倒是真的,從第一次同床開始就進了她的圈套!
小丫頭一直呆在他的懷里,偶爾抬頭看看他,然后又把頭埋下去,小丫頭發現,今天的爸爸,確實跟以前不一樣了。
夏志遠暫且放下思緒,在空曠無比的房間里,找來一個小瓶子,小心地將這根頭發,放到里面,又放到了柜子里。
“走了,爸爸的無憂寶貝小公主,咱們出去吃粉了!”夏志遠忙完這些,拿著產權證,這才抱起小丫頭出門。
小區門口,有一個米粉店,原身從來不會光顧這里,但他卻跟這個米粉店很熟,因為小丫頭經常自己跑到這里來吃米粉!
四歲的小丫頭……
“喲,夏老板,太陽從西邊出來了,居然光顧我們這樣的小店!”老板看到他帶著小丫頭走進店里,勾著嘴角說到。
言語里,透露著鄙視!
眼神里,透露著鄙視!
“周叔,這一年多來,謝謝您照顧我家無憂!”夏志遠很鄭重地鞠躬,起身說到。
“……”周叔愣了一下,沒對他說話,只是按小丫頭的喜好,燙了粉,給小丫頭端了過來,根本沒理夏志遠,“來,丫頭,牛肉粉哦!”
看著小丫頭在吃粉,周叔這才對夏志遠伸手,“給錢!一塊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