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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二百五十五章 舊友
更新時間:2010-08-31  作者: 養蠶人   本書關鍵詞: 都市 | 都市生活 | 養蠶人 | 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正文如下:
第二百五十五章舊友

大山與董潔性格上有一個非常鮮明的對比,那就是勤快與慵懶!

大山是個精力很充沛的人,他每天只需要睡夠六個小時,就足以應付一天的工作所需,而董潔認為睡滿八小時才是最科學的。

其實這一點兩個人做到的時間都不多。除非特別疲勞的狀態和董潔纏著不準他起床,大山一般情況下是晚睡早起的人。董潔每天沒睡滿十個小時的時候很少。

大山一直對她運動量太少的現況不滿意,適當的鍛煉對健康有好處,冬天太冷,夏天太熱,春天不冷不熱正合適,于是制訂了晨練的計劃——慢跑。

董潔只堅持了三天。

第四天,大山依舊喚她起床,“小潔,該起了。”

董潔裝聽不見。大山看她眼睫毛微微顫動,就知道小姑娘在運動方面三天打漁兩天曬網的老毛病又犯了,“早晨空氣新鮮,你陪哥哥出去運動一下,回頭接著睡回籠覺。乖,起來啦。”

貓瞇一樣蹭蹭他,不回答,規律的鼻息聲更清晰了。

大山好笑的捏住她的鼻子,“做運動最要緊的是持之以恒,咱們是怎么約定的?君子一諾千金,這樣子可不行啊。”

董潔不勝其擾,翻個身離開溫暖的胸膛,抱住被子抵死纏綿,頭埋進被子里學駝鳥,她聽不見聽不見!

“你不去,哥哥可不等你啦?”

被子里終于有了動靜,一只手伸出來,揮動幾下,做一個再見的手勢。

這個小懶蟲,“你還是女孩子呢,誰家的女孩兒像你這個樣子?這個點人家都起床了。”

“我不是君子。我是女子,跟小人一樣有反悔的權利!”

董潔探出頭來,掩嘴打個淺淺的呵欠,眼睛里仍然有睡意殘存。“干嘛要跟別人比,懶一點有什么關系?我又不怕嫁不出去!”

她像蠶蛹般裹著被子蠕動,最后滾進哥哥懷里,鼻子一皺,笑容里三分得意三分淘氣三分狡黠一分討好,“是不是啊,哥?你自己說過,不管我什么樣子。你一概照單全收。你是說話算話的男子漢,最討厭朝令夕改的小人,我才不擔心呢。”

別人需要上學,當然得早起做準備啦。她從前因為身體不好不愛動,也養成了睡懶覺地習慣。這個習慣一旦養成,想改那可太痛苦了,她才不要自討苦吃呢。

大山搖搖頭。隔著被子在她屁股上拍一掌。好氣又好笑,“瞧你這點出息!”

哎,今天反正要出門,她下午在服裝學院有一堂課,說好了上午先去他的學校,下午換他等她,然后兩個人回外公那邊吃飯。嗯,最多到時候找時間多陪她在校園里走走就好,現在嘛。還是不要逼她了。

清晨五六點鐘,離家不遠的小公園里已經到處是人,很熱鬧。

有提籠溜鳥兒的,有聲嘶力竭地唱西皮二簧地,有恍然入定舞著太極劍太極拳的。也有一大早就活動腦細胞開始興奮的捉對兒廝殺的……無論城市怎樣的繁忙。總能在街邊的樹林里,看見享受生活的人們。“活著圖個樂兒”。折騰完了,再回去睡回籠覺。

大山一身白色運動服,配著同色的運動鞋,圍著公園跑了一個來回。早晨地空氣就是好,頭腦也覺得特別清醒。迎著初升的朝陽,他再次在心底下定決心:明天,明天一定要把小潔拽起來跑步,不能再任她由著性子來!

吃過早飯,唐援朝上班途中,把唐峰送了過來。

董潔很喜歡小孩子,前提是不要讓她整天跟他們呆在一起。

孩子的世界很單純,童真的笑臉最具感染力,讓人看了一顆心情不自禁也跟著變軟。都說帶孩子不容易,因為孩子并不總是小天使。但短時間相處,享受的卻是純粹的愉悅。

因此,董潔隔三差五會把唐峰接來。時間也不長,玩幾個小時,等他爸爸媽媽下班過來,就把他帶回家。大山很疼他這個幼年的小弟弟,唐峰更是喜歡這個大哥哥。每次兄妹倆去部隊大院,小家伙就像無尾熊一樣纏著他,爺爺奶奶抱都不跟,常常被爺爺大掌在屁股上一拍,笑著罵他是個小白眼狼。

春暖花開地季節,又是天氣晴好地日子,最適合戶外活動。

大山提前打電話給媽媽,讓把唐峰送過來。大四的課不多,北大校園里春光正好,兄妹三個在校園里玩,小家伙也能在他上課的時候陪陪姐姐。

北大校園在明清兩代是著名的皇家園林,數百年來,其基本格局與神韻依然存在。既有皇家園林的宏偉氣度,又有江南山水的秀麗特色,春天的時候,尤其風景如畫。

大山去上課,董潔牽著唐峰的手,在校園里信步而行。

配合著小家伙,說一些童言童語,偶爾穿插著引導他背唐詩、玩游戲……穿戴的像個帥氣地小小王子,小家伙精力充沛的跑前跑后。

沒有同齡的兄弟姐妹,玩伴也少,小家伙的童年有些寂寞。大山哥哥總有許多工作要做,璐璐姐姐要上學,也忙著學習外語和鋼琴等才藝。相比之下,倒是小潔姐姐陪著他的時間多一些,而且兩個人很有共同語言,比如可以做伴津津有味地坐一塊看上大半天地動畫片,她也會耐心的陪他做游戲。

“捉迷藏,玩捉迷藏!”

走了半天,董潔真想找個地方坐下來,可是不行,小家伙一分鐘也不肯安靜。

“那,你可要藏好了,千萬不要出聲,姐姐來找你,好不好?”

唐峰興奮地點頭,眼睛盯著前邊的樹。好幾棵樹錯落的組成最佳的藏身之所,很容易掩住他小小的身體,姐姐一定很難找到他啦。

穿過草地,小家伙靈活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樹后。

董潔趁機蹲下來歇腳,故意等了一段時間,才去尋人。

樹后沒有。董潔仔細找過,都沒有。奇怪,人呢?

她有一點著急,但并不很緊張,這里是北大校園,而且小家伙調皮歸調皮,人很機靈,不會跑太遠。

不遠處另有幾叢綠色植物,枝葉蔓延遮住視野,也容易藏身,不用猜,他一準躲過去了。

果不其然,剛靠過去,就聽到小家伙清脆的童音,似乎正與什么人講話。

“小峰!”

從草地上繞過去,董潔看到一個背對著她的高高大大的男生的背影,正彎腰很認真的聽小家伙說話。

“怎么跑這么遠?姐姐剛剛喊你,沒聽到嗎?”

小家伙咯咯笑著搖頭,“小峰和、大哥哥說話,沒有聽見!”

“姐姐來了?”高個子男生笑嘻嘻的捏捏他肉乎乎的臉蛋,笑著回過頭。

那張臉正好沐浴在陽光下,讓董潔有種瞬間的眩暈感,——非常熟悉的、一張臉!

“我不是壞人,”男生本以為小男孩的姐姐是學校的某個學生,沒想到這么小,見她眼睛睜的大大的,很吃驚的樣子,急忙舉手道:“別誤會,我不是壞人!剛剛我在這里看書,這個小弟弟一頭撞過來,我們倆就說了幾句話。”

一個名字在董潔嘴邊轉悠,幾乎溜出唇邊。

“來,認識一下,我叫蕭燁。”

“蕭燁?”終于可以低呼出聲,以一種吃驚和意外的語氣。

蕭燁誤會了這種吃驚。“是蕭蕭風雨的蕭,火華燁,不是吃東西的宵夜”

其實是很好的名字,只是總有些人比較敏感,每次聽到都在第一時間揚眉吃驚道:“宵夜?”

蕭燁撇撇嘴,真是很哀怨啊。據說母親懷著他的時候,胃口變的很奇怪,總是喜歡吃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老爸因此沒少受折騰。

有一天,孕婦大人心血來潮,突然想吃葡萄,而且想吃的不行了。初冬時分天氣很冷了,又是大半夜的,硬是逼著老公轉了大半個城市滿足了她的愿望。

剛買回來,還沒來得及洗,母親大人就開始陣痛,她痛心的看著那串晶瑩剔透的果果與她無緣,被送進了產房。

生產完,尊醫囑,一時不得吃涼性東西,于是在起名字的時候,惦記著自己宵夜的她,硬是給兒子起了這個名字。最最趕巧的是,老爸姓什么不好?偏偏姓蕭!

董潔偏過頭,做了兩個深呼吸,壓下了乍然相見的意外和驚喜。而心里激動的情緒依然在涌動,像潮水。

有一些執著與想念,像愛情一樣鮮明,但是比愛情更加堅固寬厚,也更加持久,無論什么時候想起來,都會微笑,隔著重重的歲月,依然鮮明和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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