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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官-第七十七章 游獵日,三竿筆()
更新時間:2010-10-05  作者: 肖某某   本書關鍵詞: 古代言情 | 免費小說 | 完本小說 | 女生 | 肖某某 | 女官 
正文如下:
古代言情

第七十七章游獵日,三竿筆

第七十七章

游獵日,三竿筆(求訂閱)

皇帝出巡夏宮,元英殿大大小小的內侍公公基本上都跟來了。雖說國事盡付于太子,這一國之主畢竟還是老皇帝,一些大事太子不敢擅專,有飛馬來回傳送奏章消息。

侍筆小太監小祥子,品級不甚高,進元英殿侍候的時間也只不過兩年,卻很得老皇帝青眼。老皇帝雖是馬上皇帝,愛的是戎馬倥傯、金戈鐵馬,卻也寫得一手好字,銀鉤鐵劃、風骨遒勁,淋漓潑灑間盡顯帝王霸氣。

每日寫半個時辰的大字,這是老皇帝雷打不動的習慣,就連身在戰場也不例外。要寫字,就離不開筆墨紙硯,一支順手的好筆,與一支別扭的歪筆,在寫字時的作用可大大不同。

在小祥子未到元英殿之前,內侍府根本就沒有侍筆太監這一職位。有一日,老皇帝無意間親眼見到小祥子仔細地侍弄自己常用的幾十支筆,興趣所至與他聊了幾句,許是有些話說到了皇帝心里。皇帝當即開了金口,讓小祥子以后專司侍筆。

小祥子能得老皇帝青睞也是有原因的。據他所說,他家祖上是當年大越赫赫有名的名筆之鄉昌華鎮的制筆之家。戰亂中昌華的制筆人家逃的逃死的死,堅守在家鄉的不過十之二三。三國定鼎后,昌華鎮劃在東魯境內,這門制筆的技藝捱過了動亂,終是艱難地傳了下來。慢慢的,昌華筆的美名重又傳揚開,老皇帝就挺喜歡用,內府每年都要采購不少。

小祥子家是當初逃離昌華鎮的人家之一,后來在西秦地界安了家。原想重振家聲,再操制筆之業,只是天不從人愿,重重波折之下,家敗技失人亡。到了小祥子父親這一輩,居然窮困潦倒到把小祥子送進了宮。

小祥子對昌華筆還是非常熟悉的,雖然不會制筆,卻對昌華筆的特性知之甚深。以前老皇帝每個月都要用廢好幾根昌華筆,自從他來了元英殿,不僅昌華筆的使用壽命延長了,其余毛筆的養護也頗有成效。畢竟皇室給老皇帝采購的筆都價值不菲,即使不缺這仨瓜兩棗的,能省一點是一點。

小祥子這小太監嘴雖笨,又有點膽小怕事,卻是極有眼力勁兒的。老皇帝寫字時,他在一旁侍候筆墨,總是能很精準地猜到這張字寫完。下一張字皇帝要用什么規格的毛筆。老皇帝對他這神奇本領也很訝異,問他,他卻吭吭哧哧說不出個所以然。問得急了,他便害怕得在地上咣咣磕頭。皇帝哈哈一笑,居然贊了他一個口拙心靈。

小祥子在元英殿當值的時間說不定,皇帝什么時候寫大字,他什么時候上差。皇帝寫字之前會遣人先知會,他便開始做準備工作。從筆盒中取出皇帝慣用的筆,先把筆頭浸在清水中半刻鐘,擠凈水以后又浸泡在上好的墨汁之中。他的時間掐得挺準,等皇帝到御書房時,毛筆已經吸了飽飽的墨,因每一根毫毛都充分浸透,所以寫起字來墨汁飽滿,字的顏色也格外鮮亮好看。

侍候半個時辰,皇帝一天的功課完成,他要把今天用過的筆仔細地洗涮干凈,擠干水后用特別配制的養護液浸泡半個時辰。輕輕地擠干養護液,再拿小刷子將筆毛捋得又直又順,把毛筆倒掛起來,完全蔭干了才拿筆套套上。最后把毛筆逐一放入有編號的筆盒之中。以備皇帝下次使用。

侍筆小太監小祥子是老皇帝寫大字不可或缺的近身宮人,皇帝避暑夏宮,他當然要去。出發前十幾天,他便知會內府將新買的筆送來,他要一支一支檢視,挑選出最適合老皇帝用的筆。

他的檢視工作往往都要進行很久,對一支筆的筆頭、筆斗、筆管和筆頂乃至筆帽,都要一一察看,有時候還要借助一些旁人看不懂的工具來輔助檢查。尤其是筆頭部分,內里的主毫、副毫、健毫和披毫都要被他小心翼翼地用一把極細的小鑷子撥開來審視。

旁人笑他,一支筆哪里用得著這么小心謹慎地看了又看?他倒是振振有辭,一反平日的慎言,滔滔不絕地講述筆頭對于一支筆的重要性。最后還牽扯出,如果筆頭里藏了什么細小的足以危害到陛下身體的東西,怎么辦?畢竟這些筆是從東魯進口的,不可不防。

話都到如此地步,還有誰人敢質疑他對于檢查筆這一工作的高漲熱情?當然,傻了癡了這類的頭銜也不可避免地加諸在他的頭上。

話說出發之前,檢查筆的工作結束后,小祥子稟告元英殿少監,說是發現了幾支可疑的筆。少監早就被他搞煩了,十次檢查他會有七次一本正經地說發現了可疑的筆。但拿給別人試用,也沒發生什么怪事。少監免不了用“依循舊例”打發了他,能修的修一修,不能修的上報內府殘損便是。可疑……個屁。

小祥子領命告退,果然留下幾支,說帶去夏宮順便修一修,另外幾支則上交了內府。晚上回到皇宮北邊太監們的居所,他住西邊第三個小院子。因筆出名。因筆受皇帝青眼,這個小院子六間房住了二十個小太監,但他獨有一間房。

再有兩個月,他在元英殿侍候滿了三年,少監已經露了口風,準備提一提他的品級,到時候,他也許可以搬到人數只有十人的院子去。

可惜呀,這待遇注定是享受不到了。回到自己房間,小祥子勉強維持的平靜木訥表情終于有了變化,極大的變化!

他呆呆坐在椅子上許久許久,炎夏的夜晚,他將門窗都死死關著,房里悶熱不堪。他的汗從頭頂下雨一般嘩嘩直淌,滿頭滿臉都是。臉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著,他瞪得大大的眼睛里滿是絕望、恐懼、緊張、興奮,亂七八糟混作一團,最多的是——解脫。

這該死的提心吊膽、連個囫圇覺也睡不安穩的日子,終于要到頭了!那日,北燕的鄭尚書大人拜見西秦皇帝陛下,肯請陛下賜字時,曾經狀似無意地瞟過他的臉,與他的目光有了短暫的可以忽略不計的碰觸。那一瞬間。他讀懂了尚書大人眼中的深意,他知道,自己這條性命派上用場的時候快了!

小祥子恍恍惚惚地回憶著自己短暫又悲苦的人生,神色慢慢堅毅起來。感覺頭有些發暈了,渾身上下落湯雞也似,也害怕被人看出端倪,他慢慢站起身,腳一軟,踉蹌,差點摔倒在地。

說不害怕,那當然是假的。即使他初進宮時便懷著必死的覺悟。而如今死亡如此之快的迫近,他的恐懼也放大了無數倍。但,慘死在眼前的家人,那不甘絕望憤怒的眼神,他無一時或忘。西秦,是他的仇人,不共戴天!

是的,我們的小祥子公公,他是北燕奸細,在西秦的宮廷里潛伏了十年之久。這許多年來,西秦境內,前前后后公開的秘密的,共抓獲了不下三百名北燕奸細,但小祥子一直安然無恙。他是個很有想法的奸細,在沒有接到任務之前,他以一顆滾燙的真心侍奉著西秦的貴人們,完全想他們之所想,憂他們之所憂。換句話說,他的代入感真是很強。

并且,他從不主動刺探什么。他牢牢記著那個冷酷頭領所說的話——沒有人給你任務之前,你什么也不要做,哪怕……我們的皇帝陛下當著你的面被割掉了腦袋,你也要當那個腦袋是血葫蘆。

三年前,北燕在西秦的一處重要秘密據點被連根撬起,他都沒有接到任何指示。事實上,他模糊地猜測到了西秦將有這么個動作。那次,菜市口一次梟去了二十三顆北燕血葫蘆,其中有他認識的人,雖不熟,好歹一起受過訓。

這是他第一次接任務,估計也會是最后一次。所以此次任務,定然無比危險,九成九要墊上自己的命。小祥子一把推開窗戶,如瀕死的野獸一般重重地喘了幾聲。腦袋慢慢清醒后,他搓了搓臉,張望一番院中無人,快速出了門。在澡房里沖了個涼水澡。再回到自己房里,他又恢復了平日謹小慎微的模樣。

現在,他必須要弄清楚,自己將要做的是什么。將那三支可疑的筆拿出來,小祥子不假思索地將它們拆散。一時間,桌上除了三根筆竿,就是一大堆毫毛。今天,在檢查筆的時候,他就是從這三支筆的毫毛里各自發現了一簇看上去與其它毫毛并無不同的雪白毛發。

發現它的時候,他的心差點蹦出嗓子眼,用盡全力才讓自己冷靜下來。這些毫毛雪白雪白,捻在手中又軟又韌,像是昌華筆常用的北燕狼毫,其材料來源于冰霜銀狼的狼尾短毛。但,這些毫毛卻取自冰霜銀狼項頸處。的確,它看上去與別的毫毛并無差別,可是這些頸毫若是捏得久了,手中就會有漸寒漸涼之感,而尾毫并無此感。

小祥子從三支筆中找到了三簇冰霜銀狼頸毫,將它們拔了下來,貼身放于懷中,火夏之時,他感到了陣陣寒意。理所當然,這三支筆與另外隨便拿出來的兩支筆,上報成了可疑之筆。

毫毛的作用便是通知他有任務,奧妙在筆竿之中。他將筆竿剖開,深吸一口氣,一手輕輕拿住半片筆竿,另一只手捏起小鑷子,顫顫微微探進去。

小鑷子在筆竿中慢慢移動,足足花費了半個時辰,他才將六片筆竿內以微雕之術刻下的密碼弄清楚,在心中默默回憶,最終確定了其代表的含義。三支筆竿所刻密碼一模一樣,為的便是不使遺漏產生。

小祥子臉色慘白,枯坐了半響,這才將筆恢復原狀。看他這靈巧迅速的動作,顯然經常如此作為。為了這一天,他已不知拆了多少支筆,又重新裝了多少支筆。那些裝壞了的,自然便用了損壞的名頭。

到了夏宮,以小祥子的品級,原本不可能隨大隊人馬上雍山獵場,只是一位朝中重臣無意間說了句,雍山氣勢恢弘,游獵會又盡顯我西秦男兒勇武,到時,怎能無酒無詩無畫?

老皇帝因北燕卑躬屈膝于自己,正意氣風發、志得意滿,當即將這句話聽了進去。于是,小祥子有幸被皇帝點名帶上獵場,等畫師將孩兒們游獵歸來的英姿當場畫完,皇帝陛下要親自題詩一首,并以此作為獎勵賜予獵物最多的人!

獵場外面旌旗招展,人聲鼎沸,小祥子雙目無神地望著遠處。趙奚和老皇帝騎著馬的身影落入他眼角余光之中,他緊緊地抿住唇,從寬大的袍袖中慢慢滑下一竿筆,落入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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