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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兵王-第102章 天下真有不吃腥的貓
更新時間:2017-04-18  作者: 筆仙在夢游   本書關鍵詞: 都市激戰 | 激戰 | 搞笑 | 美女 | 曖昧 | 爽文 | 特種兵 | 秋境 | 殺手 | YY | 傭兵 | 妖孽兵王 | 筆仙在夢游 | 筆仙在夢游 | 妖孽兵王 
正文如下:
再一次給自己鼓起勇氣的娜塔莎轉身走向了書房一側角落的酒水角柜,給徐云倒了一杯鮑德溫珍藏的紅酒。(比奇屋逼qiwu的拼音)

紅酒可是好東西,一般不會有人拒絕的,尤其是這種珍藏級別的紅酒,自然更不會有人拒絕了。

酒能亂人性,這不是什么秘密,喝點酒,但還不能是太過量,是可以使人不能自控迷亂性情的,做出一些不合常規的事情來自然也就不意外了,娜塔莎這種妖精級的女人自然很清楚。

喝酒后迷亂性情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無論男女,都可以因酒而不能自控。

喝紅酒則是更容易讓男女沖動,比那些鐘情其他種類酒水的人,喝紅酒則是有更強烈的沖動。在很多人看來,紅酒色澤明艷,浪漫有情調,絕對是天然的催愛劑。

電影里浪漫的夜晚往往從共飲紅酒開始的,這點是常識。

當然,還有一種更厲害的,那就是苦艾酒,只不過這里并沒有苦艾酒,鮑德溫可不喜歡喝。

但鮑德溫經常會讓娜塔莎喝一些苦艾酒。

莎士比亞有一部戲劇,叫做《溫莎的風流娘兒們》,這里面就提起過苦艾酒。那是一種從苦艾中萃取,再添加多種香草制成的綠色香甜味的酒,酒精度至少也有五十度呢,高的甚至能到七十度!

據說只是把艾蒿放在枕頭下面有刺激人的**的功效呢,而且這種東西對于驅除引起男人不行的那些病頗為有效呢。

由于苦艾酒具有魅惑的透明綠色,又有一定的致幻成分,是放蕩不羈的藝術家的最愛。

其實把喝苦艾酒當做一個浪漫邂逅的儀式而不只是一般正常喝酒是挺好的一件事情。

正常人第一杯下肚后,就會變得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然后會發自內心的想笑,那是精神上極度的愉悅才會產生的開心,而且人的身體變得非常敏感。

若是再來一杯的話,人身體的所有的反應更為強烈,隨便被觸碰一下都會受不的,然后會非常想要去做那些愛做的事情,而且還會變得一發不可收拾,絕對會給人帶來一個難忘的夜。

“喝一杯吧。”娜塔莎把紅酒杯遞給徐云。

徐云看了一眼便看穿了娜塔莎的目的:“想讓我喝點酒然后就意亂情迷?別費勁了,我酒量很好。”

“我沒別的意思。”

徐云不屑的笑了笑:“我會相信嗎?當然,我理解,如果我是你的話,我也會這么做,我若是想要讓你犯錯誤,我會給你倒一杯松露酒。”

“松露酒?”娜塔莎愣了一下。

“用松露泡的酒啊。”徐云道:“對了,我聽說松露在歐洲是和魚子醬以及鵝肝并列為三大珍饈的東西呢。”

娜塔莎點點頭:“是啊,松露是如此之貴,它們只出現在貴族的餐桌上用以吸引女性的。”

“但是你知道怎么樣才能用最快的方法找到松露嗎?”徐云道。

娜塔莎搖搖頭:“我當然不知道,我又不是以此為生的人。”

“用母豬。”徐云道:“法蘭西的人最喜歡把母豬當作收獲黑松露的得力助手咯,因為母豬的嗅覺極其靈敏,在六米遠的地方就能聞到深埋地下三十厘米的松露味道。”

“我聽說過狗的鼻子靈,熊的鼻子靈,第一次聽說母豬的嗅覺靈敏。”娜塔莎不相信的搖搖頭。

“是,你說的那些鼻子都很靈。但是松露的氣味與誘發母豬有**和沖動的公豬身上的氣味非常相似啊,就是那種臟床單,蒜頭,麝香,甚至東瀛女人愛喝的白色液體的味道很接近的那種味道,那就是松露獨特的味道。”徐云道:“所以母豬對這個味道特別敏感。”

娜塔莎怔了一下,這才明白過來,徐云這是在變相的罵她是母豬呢!

“你別誤解,我沒有罵你的意思,因為松露酒真的能夠吸引女人。”徐云道:“我絕對沒有把你比喻做母豬的意思啊,別誤會,我雖然不喜歡你,但倒不至于用這種方式羞辱你。”

娜塔莎沉著臉,半天沒有說話。

就算她想盡一切辦法引誘徐云,但徐云現在的這種反應也把她弄的一點興趣都沒有!

電腦系統破解的進度已經百分之二十五了,徐云注意力很集中,直接把惱羞的娜塔莎晾在了一旁。

籃球館里,林歌拿了一個新籃球對鮑德溫道:“咱倆玩一會兒唄,反正閑著也是閑著。”

鮑德溫現在可沒有這個心情,他搖搖頭:“身體不準許了。”

“打個球而已,又不是讓你正兒八經的玩兒身體沖撞,那樣你肯定不行,咱就比投籃。”林歌道:“這都不敢玩兒啊?”

鮑德溫心想廢話,若是身體沖撞的話,他這個身體肯定會被撞死的。

“這樣,我給你點彩頭你就有動力了。”林歌道:“十次投籃,如果你能進五個以上的三分,而我在三分線外一步的距離沒能全部投進的話,我就給你十秒鐘的時間,讓你跑,能跑出去就算你贏,我出門被打死也不怪你。”

鮑德溫可不會相信這話。

林歌才不管他是不是答應呢,拉過籃球推車框就開始投籃!

嗖——!

嗖——!

嗖——!

嗖——!

嗖——!

林歌居然連續命中了九個球!鮑德溫的下巴差點驚掉了,就他這種超遠距離的三分命中率,放在任何時代任何一個美職籃的球隊里面都是絕對尖刀一號得分手啊。

即便是現在聯盟特別火的超級三分俠小萌庫也不是他的對手啊。

林歌得意的看了鮑德溫一眼,似乎是再說,老子剝奪了你爭取十秒時間的機會!

但就是因為這得意,林歌的最后一記投籃卻打在了籃球筐的后沿上,略微偏離,彈筐而出。

這一下可真的是令人可惜啊,林歌忍不住嘆息揮拳,差一點就全中了!

鮑德溫一臉詫異的看著他:“你說你不會打籃球?”

“是啊。”林歌道,他是沒打過籃球,但是他練習過各種“百步穿楊”的技能,自備百步穿楊的技能包啊。

鮑德溫搖搖頭:“這不可能。”

“騙你有意思嗎?”林歌反問:“我現在沒有全中,機會在你自己手里,你是要抓住機會,還是直接放棄?”

原本是沒打算和林歌打賭的鮑德溫愣了一下,雖然他不知道林歌是否會耍賴,但是如果放棄的話就一點機會都沒有啊。

出于這種想法,鮑德溫居然鬼使神差的點了點頭。

林歌招手示意他抓緊時間。

鮑德溫把球筐車推到了三分線上,那么多年不打球了,早就沒有了球感,但是畢竟熱愛過籃球,所以抓起來就有一種特殊的熟悉!

雖然鮑德溫已經不年輕了,也很久都沒有打過籃球了,但是投球姿勢還是非常的標準的。

“哐——!”

第一個球砸在了籃球筐的前沿!彈框而飛!鮑德溫臉上忍不住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緊跟著鮑德溫就投出了第二個球!

“哐——!”

籃球再一次彈筐而出!

鮑德溫的臉上已經沒有了表情,只有五次不進的機會,他已經浪費了兩次!

接下來鮑德溫沒有再著急,他深呼一口氣,調整了一下自己的出手弧度,第三次出手。

然而,又是哐當一聲打鐵的聲音!

第三個球又沒有進!

“你說你有這么一個大球場,就是這么糟蹋啊,連個球都投不進去。”林歌無語了,就這水平,鮑德溫居然還好意思說自己喜歡籃球呢,扯淡呢。

鮑德溫沒有理會林歌,緊跟著,他似乎找到了投籃的感覺,因為個子矮,他當年就是打后衛,練習最多的就是外線得分,因為他這身高進入內線太容易被人蓋帽了。

“嗖——!嗖——!嗖——!”

找到手感的鮑德溫居然連續投入了三個三分球!林歌是真后悔自己嘲笑他,這下把人品給敗光了啊,唉!

ps:最近不少兄弟問我為何準備完結,是不是我開玩笑,是不是空穴來風,每天一百多萬個點擊的書居然要結束是神經病。我很負責任的說,是真的,《妖孽》的確進入尾聲了。我和很多朋友一樣不舍,但這是商業寫作的時代,這本書我面對讀者免費,但卻并非一份不賺,網站是要發工資的,網站能發工資讓我免費發布給大家看,也能不發工資讓我結束,就這么簡單。書是有成績,總點擊全站都市類小說榜首,所有類別里排第四,僅次于三個大神級作者。但點擊只是點擊,我的書沒讓讀者消費,免費沒有訂閱,讀者沒有紅包,靠賺錢得到的‘粉絲值’遠低于大神們,所以我應該準備結束了。可能以后任何網站都不會為一本只賺點擊不賺錢的小說買單了吧…… ( 明智屋中文 wWw.MinGzw.Net 沒有彈窗,更新及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