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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歌神-第579章 最不能讓人理解的歌詞(下)
更新時間:2014-09-30  作者: 革神   本書關鍵詞: 都市小說 | 娛樂明星 | 革神 | 重生之歌神 | 革神 | 重生之歌神 
正文如下:
“哈哈認真你就輸了,樓主。”又到了欣賞的力宏的歌,華光之狼笑著念了一句。除了較真兒非要泡上哪個妞外,其他的事他都不愛較真兒。更談不上認真了。這種擬人化的歌詞就更不能較真了,顯然,他比這貼主聰明的多。

看了半天帖子了,華光之狼有點累了,眼皮有點打架,他剛剛本來就不是正常醒過來,是被噩夢嚇醒的。這才早上五點多,他還遠沒有睡夠。

將手機放到床頭柜上,華光之狼想試著再睡睡看,結果閉上眼。腦子里才一清靜下來,那雙可怕的刺猬眼就又出來了,給他嚇的趕緊又睜開眼了。

“我中邪了嗎?怎么老看見那只刺猬啊。”華光之狼不明所以,越想越奇怪,按說他現在人在嘉興,又不在北方,杜星河當初惹到的那只刺猬在北方呢,不可能追到這來找他啊。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杜星河見華光之狼有點知覺了,在他腦海里大叫:“阿狼!是我!是我讓你看到那只刺猬的!我陷進你身體里了!!……聽得到我說話嗎!!阿狼!!!”

撓了撓腦袋,華光之狼總覺得哪不太對,不過又說不上來,他這人不愛思考,索性就轉移了注意力,把還沒關掉帖子的手機又拿起來,繼續看搞笑歌詞好了。

接著剛才看的,到第36條了。

這首《江南》是華光之狼的最愛之一,和《董小姐》一樣,他對這首歌也是情有獨鐘,原因沒的。就是因為他靠這首歌泡到過出版社的美眉。

雖然現在再去ktv唱這首歌,顯得有點老土了,但華光之狼可不吝那套,這首歌是他在ktv的必唱曲目。他覺得他唱這首歌超好聽。并且也用這首歌成功俘獲了給他實體出版武俠小說的副社長。

在他看來,他能睡到人家。全是因為唱這首歌唱的好,他卻不知道,人家愿意跟他睡,完全是看中了他的小說才華。和唱歌一毛錢的關系都沒有。

因為喜歡這首《江南》,華光之狼對原唱jj也比較有好感,jj雖然長得不難看,但給人的感覺很靦腆,不是那種亂泡妞的類型,所以被華光之狼定義成了無公害型的朋友,未來如果有機會。他可以和jj合作。

聽著華光之狼臭屁的心聲,杜星河真是無奈死了,這才有多大點名氣啊,這家伙就要和這個合作。和那個交朋友的,殊不知,人家根本就不知道他是哪根蔥。

不過杜星河不得不承認,如果未來發展的好,華光之狼確實有可能成為這個位面的頂星,再怎么說,這廝也是個擁有一整個世界智慧財富的穿越者,而且身體里有“怪力”,堪比超人,只要不死,這家伙就算亂混,也能混出個名堂的。

“哈哈。”一看貼主吐槽周董華光之狼就心里爽翻,或許是對周董過于羨慕嫉妒恨了,也是把周董當成了他未來歌壇的最大對手,所以即使周董結婚了,華光之狼對這家伙仍舊不敢掉以輕心。對于周董的歌,他還是那個態度,歌不錯,但周董唱功垃圾至極。

至于這首《以父之名》,華光之狼之前或許聽過,但沒太留意,現在看到這樣的歌詞,在腦海中想象一下那個畫面,華光之狼在心中笑道:“被人牽著雙手走——竟然寫出這樣的詞,周某某你丫真是個大傻叉!”

杜星河本來還想翻找戰爭類的恐怖畫面刺激華光之狼呢,結果聽華光之狼這么一講,他反倍刺激了,心想說這廝也太白癡了,平時總耍小聰明,該聰明的時候不聰明,一個人牽著另外一個人的兩只手,怎么就不能輕輕的走了?還有更重要的一點,這首歌的詞也不是周董寫的啊!他罵周董什么!

杜星河真是被華光之狼氣死了,意識已經幾十小時沒休息了,杜星河都要被華光之狼給氣精神錯亂了。

“我也對這倆字最有感覺,嘿嘿。”華光之狼色兮兮的笑了,被這倆字刺激著。他先不看貼子了,而是調出了手機中的照片,匆匆的瀏覽了一遍,這廝有干那事時照相的習慣。在另一位面,他沒怎么用過數碼相機,還是用膠片機呢,所以特不方便。來到這位面后。發現連手機都能照相,這家伙一下就美了,什么都亂找,也不怕傳到icloud上被人黑了。

華光之狼還不知道歐美艷照門事件。只知道陳老師的那次事件,他以為只要不把照片存到筆記里就會沒事呢。他以為自己的手機上了密碼和指紋雙重保護就安全了。

對于這樣的智商,杜星河算是無力應對了,好在華光之狼現在手機里的照片還大部分是路人,只有包括空空在內的兩個明星,未來他要真玩大了,非得因為這件事身敗名裂不可!

“阿狼!!……阿狼!!……你個白癡醒醒!!”杜星河突然想到,華光之狼用的其實是他的身體他的名譽,未來萬一臭名垂青史,那不管他自己要不要臉,他父母臉上都沒光啊!他必須得教育教育這小子了,于是一陣狂叫,但可惜,現在有點精神錯亂的他,連自己的意志都控不住了,怎可能喚醒華光之狼?

“哈哈,潘帥怎么會寫這樣的歌!”華光之狼聽過不少潘帥的歌,但沒聽過這首《24個比利》,所以自然不知道潘帥想寫這首歌是從描述多重人格患者billymilligan傳記式小說《24個比利》中獲得的創作靈感。華光之狼就光看樂子了,覺得潘帥這次寫的好傻。

對于潘帥,華光之狼也比較有好感,jj的那種無公害型好感,對于帥氣的男明星,尤指歌手,華光之狼會分成三種,一種就是力宏那種很有才華有魅力但傳聞取向有問題的,這類他超喜歡;第二種就是潘帥,jj這種至少看起來無公害不會跟他爭妞的,他也會對人家有好感;第三種就是周董或霆鋒那種或有才華或超級帥,又很能泡妞的直接競爭對手,對這種人,他打心底里鄙視對方。

杜星河被華光之狼詭異的心態搞的都要像這首24個比利的主人公了,陷在這孫子意識里,實在太累了,也太不正常了,他尋思著待會要再找不到刺激這小子的機會,他就得屏蔽一切內外部干擾,讓自己休息一會兒了。

杜星河之所以這么拼,這么久了還沒休息,因為他實在心系另外一個位面的世界,在那個世界,他已經平穩扎根,并且發展起自己的事業了,他已經愛上那個世界了,他真的一秒都不想在華光之狼身體里多待,想趕緊回到那個屬于他自己的世界,而不是在這個智商還沒發育完全的白癡小子身體里受刺激了。

歌詞本身不搞笑,華光之狼單純的被這貼主的吐槽都逗笑了,若是這帖子能夠回帖,他一定會回一句:“我去換條內褲。”因為笑尿了。

還是那句話,對于蔡10。華光之狼那是勢在必得!周董不能給予人家幸福的那種女生,他要代勞之,一定要給人家幸福!他就看不慣周董那種花心大蘿卜!

雖然他自己也是見一個愛一個的類型,但他有一顆年輕的信心。可以給所有愛過的女生拋個坑。把她們都栽種起來,讓她們獲得永遠的幸福。絕對不會心碎!哪像周董那樣,愛完一個就拋起一個,華光之狼捫心自問,他絕對不會拋起愛人!

杜星河在華光之狼身體里聽著。無奈的搖搖頭,心想這廝真是太年輕了,真是沒談過戀愛啊,他以為現實中也能開后宮呢,以為后宮中的女人可以相親相愛,這不扯淡呢么!這小子真是網絡小說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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