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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鼎1617-第四百三十五章 稅收風波
更新時間:2014-10-14  作者: 猛將如云   本書關鍵詞: 歷史 | 兩宋元明 | 猛將如云 | 奪鼎1617 
正文如下:
年終歲末,北方的寒風從西伯利亞的冰天雪地之中沖出來,沿途橫沖直撞,將寒冷播撒到四面八方。沖過長江,到達五嶺地區便已經是筋疲力盡,費盡了最后一絲氣力將雪花灑在粵東粵西的大地上,便再也無力南下了。

從廣東向南,卻是一片溫暖祥和的景象。植物肥厚的葉子顯得生機勃勃,各色的花草經過澆灌養護,正在爭奇斗艷的開放著各自的花朵。

北方的饑荒和戰火、天災都和寒風一樣,被擋在了五嶺以北地區。曾經令兩廣官員十分頭疼的各地民變,也在幾個警備旅的鐵血鎮壓之下迅速被平息,能夠放下武器重新務農做工的,被南粵軍水師客客氣氣的請上碼頭,用大船運載到南中各處或是給予糧食種子,發給耕牛農具繼續務農,或是根據自己的一技之長到各處工場做工。對于那些拒不接受招安的,則是很不客氣的用火銃和長刀給他們上了一次冷熱兵器并用時代的步炮協同戰術課程。然后被捆綁著丟進船艙,押送到十州或者是滿剌加、萬丹、暹羅等處蛟龍出沒,潮濕悶熱的所在區墾荒,或是到不見天日的礦井之中挖坑去也!

很快從珠三角到粵北山區,各地曾經蔓延的烽火硝煙便告逐次平息。老百姓又可以繼續扛著鋤頭安穩的下田耕作。

但是一個難題卻擺在了姜一泓這位兩廣的當家人面前。

為了能夠讓飽經民變摧殘的廣東和本來就比較貧瘠的廣西能夠迅速的醫治好戰爭創傷,從戰爭之中走出來。將兩廣建成和南中一樣穩固的根據地,守漢除了在兩廣投入大筆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基本建設,不惜工本的修筑道路橋梁港口碼頭等基礎設施,更是對造成了兩廣民變的起因,農業進行了大筆的補貼。

農民可以用青苗做抵押,向商鋪先行賒購鐵制農具,待收成下來后,或是以收成抵扣,或是賣掉收成后再行付款。

如此一來,在素稱富庶的廣東和向來貧瘠的廣西。不知道一下子便賒購出去了多少套的犁鏵。多少件的鋤頭和鐮刀等物。

除了對農民購買農具進行優惠之外,守漢還以寧遠伯府的名義下文給兩廣,提出了這個時代的分稅制,或是兩稅制。

國稅。主要是商業稅和各項雜費附加。照著寧遠伯府收走七成。各省留下三成的比例進行分配;而所謂的地稅。則是以執行了多年的田賦為主,比例則是顛倒過來,照著寧遠伯府三成。兩個省留用七成的標準進行分配。

這個稅收制度,無疑是給了兩廣地區極大的好處。不過,在這個分配標準執行之前,卻是要先明確稅種和稅率!

從朱元璋時期起定下來的所謂三十稅一的商業稅很不客氣的被守漢丟到了垃圾堆里。如果有人敢拿這個事情過來同他辯駁一番的話,守漢會很客氣的送他到太祖皇帝駕前去告御狀。

稅率和稅種改了不說,原本很多的優惠和特權也被新得稅收辦法給扔到了一旁,“官紳一體當差納糧,不收人丁銀了只按照田畝數量收田稅,還要實行統一累進稅制,商業稅收至少到了值百抽五的地步,還有什么增值稅、個稅、城市建設及教育附加這些新稅種,咱們這位伯爺打仗是一把好手,種田也是極為精湛,如今看來,這搜刮之術也是一等一的好!”

同自己的幾個幕僚研讀了一番蓋著寧遠伯幾個官銜關防大印的稅收章程,姜一泓由衷的在心底贊嘆了一聲。

“大人,國朝今日之壞,便是壞在了財稅之事上!若是皇帝登基之后依舊沿用魏公公的法子,去其人而存其政,只怕流賊也好,東奴也罷,未必有今日之亂局。”

一個年輕氣盛的幕僚馮遠亮對這份稅收章程同樣是大為擊節贊嘆不已。

若是換了往日,姜一泓少不得要對這些幕僚們申斥幾句,雖然雙方是所謂的賓主關系,表面上還有些留著面子,但是,這些人的吃穿住用,薪金俸祿可都是從他自己的腰包之中掏出來的,也就是說,這些人是對他個人負責的。

可是如今不行了。自從李守漢的大軍進了兩廣,各地便實行了所謂官吏幕僚一體。朝廷的經制官員自然不必多說,依舊是按照朝廷的俸祿標準發放銀子錢糧,至于說那些私下里的收入,爵帥也姑且假裝沒看見。而所謂的吏員和各位官員的幕僚,這些不在朝廷財政名冊上領取工資獎金的人,此時卻搖身一變,成為了由寧遠伯府發放薪金的人物。

除了每月領取幾塊到十幾塊,甚至幾十塊不等的銀元薪水伙食補貼等名目發放下來的銀子以外,更有糧米油鹽券發放,由他們自行到附近的糧米行支取。除了這些之外,更有一個巨大而誘人的許諾。

“吏員考核連續五年優秀者,可以遞補為官。”

這讓祖祖輩輩都是小吏的人們眼前一亮,原來好生做事也可以當個光宗耀祖的官了!讓祖宗的牌位上寫上一個金晃晃的官銜了!

如今這些幕僚不歸姜一泓發工資了,自然說話就不用考慮他的感受,只管巴結好這位米飯班主寧遠伯就是了。

“非也!非也!”另一位較為老成的幕僚蔣玉河搖著頭對馮遠亮的見解表示反對。

“國朝養士二百余年,對于讀書人的禮遇很大一部分便是體現在這錢糧起征上,如今卻要實行一體當差納糧,還要繳納這許多的稅收,試問讀書有何用?夫子豈不是要痛哭于九泉了?”

“可是如果只要是有個功名的人都不繳納錢糧,那么蔣先生。你我的俸祿該從何處來?”馮遠亮有些不以為然。

“何況,據我所知,便是寧遠伯自己,也是要足額繳納稅賦的。他名下的各處產業,可謂是日進船金,不也是按月要給稅務司去報稅交錢?”

兩人的爭執迅速變成了幕僚之中兩派的爭執,對于這份稅收章程褒貶不一。

但是這種爭執是毫無意義的。因為守漢在下發這份稅收章程給兩廣的時候就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這不是討論稿,不是征求你們意見的。而是通知你們照章辦理的。如果你們不能按照這個要求和兩廣的具體情況上繳足額稅賦的話,廣東的各級官員不敢去想這個嚴重的后果。寧遠伯砍起韃子的腦袋來可是數以千計的招呼。咱們這幾顆人頭算得來什么?

不過。文書通過驛站一級一級的傳遞下來時,也有人從中嗅出了不同的味道。

嗅出這其中味道的人,大多是州縣一級的錢谷師爺和戶房書辦,簡稱戶書的便是。

錢糧師爺的本事除了算盤上之外。還在于能了解情況。善于應付書辦。這是因為額征錢糧地丁。戶部只問總數,不問細節。當地誰有多少水田、多少旱地,座落何方。起科多少?只有縣衙里戶房的書辦才一清二楚。他們所憑借的就是代代相傳的一本秘冊,稱為“魚鱗冊”。沒有這本冊子,天大的本事,也征不起錢糧。

魚麟冊本是公物,是由歷代政府主持繪制修訂的,這個時候最為接近的正在使用的魚鱗冊頁還是在萬歷年間編制完成的。但是年深日久,滄海桑田田地變更頻繁。縣里存檔的或湮滅或丟失,早就不知去向,萬歷年間修訂的“公冊”早就有失準確,各地田地的具體情況,詳細資料都裝在了戶房書辦的腦袋里,成為他們父子相傳的衣食本錢。不管是縣令還是錢糧師爺,要順順利利的辦下每年的夏秋兩賦的公事來,時常會為書辦所挾制。當然,厲害的錢糧師爺也會把戶房書辦擺布的服服帖帖,所以,一般來說,錢糧師爺和戶房書辦都會相處的極為融洽,在利益面前頗有點狼狽為奸、臭味相投的感覺。

“戶書”因為有魚麟冊,不但公事可以順利,本人也能借此大發其財,多少年來錢糧地丁的征收,是一盤混帳,納了錢糧的,未見得能收到官府收糧的“糧串”,不納糧的卻握有納糧的憑證。有人沒有立錐之地卻要繳糧。有人坐擁千頃良田卻毋須繳納粒米,反正“上頭”只要征額夠成數,如何張冠李戴,那是根本不管的。

一般來說,縣令上任之后,錢糧師爺就要去和戶房的書辦談條件,講斤兩,形成一個默契,勾結起來各取所需。

至于說如何在夏秋兩季的錢糧征收中大肆的浮收,玩花樣,那就是看錢糧師爺和戶書的業務水平了。

什么“飛灑”、“詭寄”、“產去糧存”、“耗糧堆尖”、“淋尖踢斗”,還有為了避免稅收而衍生出來的投獻現象,都是錢糧師爺和戶書們裝滿自己腰包的途徑和手段。

大明自從萬歷年間張居正開始推行“一條鞭法”后,夏稅秋糧的征收都是改為征銀,這就又給錢糧師爺們創造了一個發財的機會。

按著繳納錢糧的流程,依照各解戶的戶帖文冊登記,然后為他們的解銀進行稱兌,最后發給他們銀包,挨個點名將銀包投入銀柜內,又由一個小吏開出一式兩份的單據,各解戶就算將自己的稅銀交納完了。但是,這樣一來,小吏們的好處上哪里去找?于是乎,看似認真負責,其實是無數翻云覆雨的手段、具體實施環節便出來了。

各民戶解銀稱兌時,那銀包便分兩種,一種白封,一種紅封。貧民小戶用白封,紳衿大戶用紅封。使用紅封的,就少了許多的火耗雜費。

至于說收取銀子時在銀秤上、砝碼上做手腳,收取數倍的火耗銀子,更是公開的秘密,乃至于催生了后世的一個名詞,潛規則。

火耗雜費向是大明各地官吏衙役的小金庫與灰色收入,明初火耗每斗七合,一石七升,到了現在,這些火耗雜費已相當于正稅,甚至有些地方更是高出正稅數倍。火耗雜費更關系到州衙許多官吏的好處。

這還只是按照一條鞭法之中規定所謂的折色,收取銀兩的花樣。

眼下大明各地災荒不斷,銀子雖然值錢,但是糧食的價格也在悄然翻著跟頭向上漲。所以,各處州縣之中,仍是本色與折色一同征納。所謂本色便是征收糧食實物,交納本色糧比交納折色銀稅更為重一些。但是刨除胥吏們的火耗和雜費,似乎繳納本色更加合算一些。

有這種想法的人,就要面臨淋尖踢斗、鼠雀之耗、耗外之耗等手段的盤剝了。

在各處官倉交糧時用比市面上大上不少的斛斗來收取糧食,這已經是公開的事情。反正上峰也是按照石、斗、升的標準來記賬的。倉大使們還要在本來已經對的高高冒起尖來的糧食上。小心謹慎地不斷往上加。這是所謂的淋尖,至于說踢斗,則是要檢查這糧食是否堆得實在的手段,重重一腳踢在斛斗上。斛斗上的勢必會散了一大片出來。掉落在地上。這些地上的米糧便成了所謂的耗米。交糧的糧戶們是沒有權利將它們帶走的。

這些耗米便成了各級基層官吏的福利或者是灰色收入。為了得到這些“耗余”,大明各地的糧倉小吏,從明初起。便大多苦練腿法,有些人甚至能練到一腳踢斷一棵小樹的。

除了這些“耗余”,那些民戶納糧的各種損耗雜費等加派還沒計算在內,大明各地州縣的加派,往往是這些正稅的數倍之多。如此,明末百姓如何不苦。

不過,也有他們惹不起或者不敢惹的人。

這些惹不起的人,首先便是有功名在身的人。

在洪武年間便有優惠的免稅定額出現了,定額規定,大體京官一品可免30石,二品24石,以此類推。外官的優免則是京官的一半。至于監生、舉人、秀才,照例可免2石。除了免糧份額之外,其他自置田畝,都要報官納糧。

可是實際操作起來,里面的學問便大多了。可免二石的,免了幾十石。萬歷年間張居正當政推行一條鞭法的時候對全國田畝進行丈量,清查自家田畝時便上下朋比遮掩,本來按照他的級別免稅額定是免八十多石,但是實際免了將近九百石,差了十倍還多!那這些差額要誰來彌補?自然是平頭百姓了!這些平白無故要繳納的錢糧,術語便是飛灑了。

除了飛灑,比較坑人的便是所謂的詭寄。只要是人群密集的地方,都會有一批刁橫霸道、不易對付的一群特殊人物,不是豪強地主,就是鄉間無賴。必須敷衍。分量不足,米色粗劣,亦得照收不誤。有時候甚至虛給“糧串”――納糧的憑證,買得個地面平靖。

從一條鞭法實行以來,便是弊端橫生,許多平民小戶為了少納糧。就會“帶地投獻”。將自家的田地掛靠在某個有功名的人名下,寧愿給人家交錢糧,也要求得少交些錢糧,這是其一。

其二就是有人會請他們“包繳”,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所謂的“包戶”,這種包戶或者本身是“糧差”與官吏有勾結,或者是地方的豪強能挾制官吏,小戶如托他們“包繳”,“浮收”部分固然少不了,但是要比自己去繳納便宜的多

“包戶”自然不是白干的,照例要從中刮皮,“包戶”里膽大妄為的,干脆只收糧,不繳糧,一味拖欠,只等最后朝廷“豁免”了事。這種情況在明末清初的江南地區盛極一時。

有人少繳,有人就得多繳,縣里的稅賦還是要出在縣民的頭上的。外加各種剝削耗費,加上縣里的官吏的好處,統統都出在小民頭上,這叫做“耗糧堆尖”,也就是所謂的“浮收”。

“耗糧堆尖”不算“亂收費”,是大明稅賦系統中有明文規定的,某些地方,每石附加耗米和尖米7斗6升之多,超過正額的一半以上。這筆額外收入是地方官吏最大最可靠的一筆“灰色收入”。比起貪贓枉法之類撈的黑錢,要安全多了。

“耗糧堆尖”名義上是支付稅糧的運費和損耗,其實沒有標準可言,隨意性很大。

所以有人說,明末的財政困難,和各地饑民暴動、流民起義,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一條鞭法最大限度的壓榨了自耕農的生存空間,將無數的自耕農變成了佃農,將佃農變成了流民。

流民成了饑民之后,便成為了士大夫口中的流寇!

如今雖然各地州縣的吏員都成了寧遠伯府系統內的人物,每月都有俸祿薪水發放,但是很多人拿著手中的幾塊銀元,卻還在憧憬著往年夏秋兩季浮收錢糧時日進斗金的好日子。

此時這個稅收章程的出臺,無疑是將廣東的官紳大戶、讀書士子與諸多胥吏的狗食盆打破了!

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這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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