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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兒行-第四十四章 怪圈 (下 二)
更新時間:2015-08-18  作者: 酒徒   本書關鍵詞: 歷史小說 | 歷史穿越 | 男兒行 | 酒徒 | 穿越 | 明朝 | 酒徒 | 男兒行 
正文如下:
第四十四章怪圈(下二)

整整一個晚上,都是哈麻在說,不停地說,仿佛要把他這輩子積攢的話,都跟一個與自己身份地位完全不匹配的小參軍傾訴出來。

而小參軍陳亮,卻只能小心翼翼地洗耳恭聽,偶爾開導上幾聲,但前后回應的話全都加起來也沒過十句,并且還在內心深處不停地祈禱,希望老天爺開眼,讓自己的記性立刻變差一些,再變差一些,最好出了門之后,就將今晚聽到的所有東西,徹底忘個精光。

然而,人的記憶力卻不會因主觀愿望而改變,第二天出的時候,參軍陳亮的腦子里,卻幾乎清晰的記得昨晚哈麻所說的每一個字,并且深深地感覺到了哈麻心里所積蓄的無奈和悲涼。

哈麻要死了,一邊策馬快南行,參軍陳亮一邊得出結論。

正所謂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所以哈麻才會對自己這樣一個算得上半個陌生人的角色,說了那么多隱秘和苦衷,至于哈麻為什么會死,原因其實也極為簡單,大元皇帝妥歡帖木兒已經不再信任他,所以才越過他向底下的義兵萬戶傳什么中旨,而在大元朝短短七十年的歷史上,不被皇帝信任的丞相,出路一般只有兩條,要么被皇帝解職后,被其他同僚分而食之,要么自己殺了皇帝,另立新君。

哈麻不希望其弟雪雪給他報仇,這是陳亮得出的第二條結論。

一旦哈麻被罷職,或者被朝廷以任何理由關進監獄,雪雪的最好選擇不是報仇或者鳴冤,而是立刻帶領家眷逃到淮安第六軍團的防區,也就是登萊一帶,這樣,念在以前曾經暗通款曲的份上,淮安軍也不會對雪雪痛下殺手,而兄弟兩人所在的家族,才有機會繼續傳承繁衍。

第三,也是參軍陳亮得出的最后一個結論,則是,大元朝估計快完蛋了。

雖然這個結論,讓他隱隱感覺到一點兒憂傷,甚至還有一點兒失落,但是理智卻清晰地告訴他,結局已經無法逆轉,區別只是時間快慢問題。

道理同樣也簡單的出奇,如果一個國家的丞相,都要把子侄送到對手那邊去尋求庇護的話,他心里對這個國家,怎么還會有任何忠誠可言,如果一個國家的丞相都對其失去了忠誠,這個國家怎么還有機會擊敗強敵。

大元朝從根子上已經爛透了,即便偶爾能出現一兩個忠臣名將,能改變的也只是局部和枝葉而已,不可能在整體上重新煥出勃勃生機。

帶著滿腹的忐忑,參軍陳亮走得飛快,每天晚上宿營,都枕戈待旦,唯恐有殺手從后邊追上來,將自己碎尸萬段,結果只用了五天功夫,一行人就已經抵達了濰州,接近朝廷和淮安軍默認的雙方邊界,他本以為自己即將看到的,肯定是一片豺狼盈于野,白骨無人收的慘烈景象,卻萬萬沒有料到,眼前所見,與先前的預想恰恰相反。

沒有尸體,沒有白骨,也不見任何狼煙和烏鴉,如洗的晴空下,只有一片片整齊的曠野,比塞外還要整齊,并且絕不像塞外草原秋來時那樣干枯,大大小小的河流縱橫于翠綠色的原野之上,令人一望過去,頓時就心曠神怡。

也許是剛剛打完了仗,百姓尚未返回的緣故,曠野里除了士兵之外,很難見到活人,而那些士兵手里所拿的,也不是明晃晃的大刀長矛,卻是一根根又細又長的竹竿子,末梢綁著粗粗的皮弦,猛地揚起來,就會在濕潤地空氣中,抽出一記嘹亮的聲響,“啪。”。

正在溪流旁喝水的羊群,則老老實實地聽著鞭子聲的指揮,緩緩移動,每一群都有數千斗之多,遠遠看去就像一朵巨大的白云,專門養來保護羊群的狗兒,則排著隊,在周圍巡視來去,每現異常的動靜,就“汪汪汪”地狂吠不止。

帶了三十幾名丞相府家丁同行的陳亮,當然不可能不引起牧羊犬的警惕,很快,一行人就被犬吠聲所包圍,緊跟著,那些正在放羊的輔兵們,就從懷中掏出了號角,“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地吹了起來,不遠處,則有號角聲快做出呼應,然后一波接著一波,將警訊傳到了某一處,肉眼目前還看不見的軍營。

“我乃丞相府參軍陳亮,奉命前來探問雪雪將軍,前面壯士是哪位將軍的麾下,還煩勞替陳某通稟一聲。”唯恐引起沒必要的誤會,陳亮迅從馬鞍后的行囊里掏出信物,高舉在手里大聲自報家門。

“你說什么。”距離陳亮最近的那名輔兵放下號角,以極其生硬的漢語大聲回應,“通稟,不必了,聽到牛角號沒有,那就是傳遞消息的,一會兒就有專人過來跟你說話了。”

“多謝壯士為陳某解惑。”被對方的土鱉模樣氣得鼻子直冒煙兒,但在人地兩生的情況下,陳亮卻不得不繼續保持冷靜與禮貌,“敢問壯士是哪位將軍的麾下,居然會想出用羊群麻痹敵軍的主意,陳某真是佩服。”

“你問俺啊。”對方一開口,又是極其別扭的漢語,顯然是剛剛學了沒多久,尚未掌握精熟,“俺也不知道是哪位將軍的麾下,俺是被俺家主人送來這兒的,專門給將軍們放羊,你看到沒,俺得羊長得好不,正準備抓秋膘呢,等到了月亮圓的時候,就可以再剪第二茬子毛了。”

“剪羊毛,剪羊毛做什么,難道這羊不是殺來吃肉的么。”被輔兵驢唇不對麻醉回話,憋得兩眼藍,陳亮用力揮了下胳膊,沒好氣地追問。

養羊的唯一用途就是吃肉,而羊毛通常都是廢物,大部分直接扔掉,只有極少一部分才會被用來搟氈子,或者做靴子幫兒,這所有在大都生活過的人都清楚的常識,怎么居然還有鄉下人敢拿這事兒糊弄他。

“啥子,,吃肉,大人您是從外地來的吧,仔細看清楚了,這可不是那兔子大的山羊耙子,這是綿羊,綿羊,見過沒。”誰料鄉巴佬輔兵聽到了他的質問,非但沒有主動認錯,反倒立刻變了臉色,非常警惕地把手握在了鞭子桿上,橫眉怒目,“一頭羊可產三斤半毛呢,大人您知道羊毛現在多少錢一斤不,您居然還要吃他的肉,我家百戶大人說過,誰敢吃它的肉,俺家,俺家百戶回頭就剝他的皮。”本書來自17k,第一時間看正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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