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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女律師-第724章 分析案情2
更新時間:2019-12-05  作者: 莫惜春衣   本書關鍵詞: 言情 | 現代言情 | 都市生活 | 小城女律師 | 莫惜春衣 | 莫惜春衣 | 小城女律師 
正文如下:
楊敏劍一開始就不想幫這個忙,女人情緒多可以理解,孕婦一孕傻三年果然是真的,黃一曦這時的腦子里估計進了許多水,可是商洛宇明知道不可為而為之,完全沒有以往的睿智,一定是受黃一曦的影響。“都有人做過吃螃蟹的第一人,為什么我們連第二人都不行呢?”

黃一曦反問。

都說萬事開頭難,現在我們有了案例,有一就有二,應該不難了。

“為什么?”楊敏劍冷笑,有時候,第二人比第一人難多了,因為沒開始的時候,大家不知道結果,可是有了第一次結果發現再放任下去不可收拾會怎么辦?肯定會嚴厲堵截,不允許再有第二次。”

在楊敏劍看來,這個收益和付出完全不能正比的案件,一開始黃一曦就不應該接,她自己時間多,浪費點沒關系,可浪費商洛宇那么寶貴的時間就是不對。

要知道這些時間,商洛宇完全可以做到高幾百倍甚至幾千倍的收益。

在黃一曦完全沒辦法理解楊敏劍的想法。

李青松這個官司值得接,這個案情雖然簡單,但控辯雙方對案件事實認定存在明顯爭議,審判官如果僅僅通過審查書面材料、訊問被告人、單方聽取意見的方式,而不傳喚證人、鑒定人等出庭作證,也不允許控辯雙方進行公開質證、辯論,往往無法達到澄清控辯雙方爭議、查明案件事實真相的目的。

拋開姑姑和姑丈和李青松的關系,看到一個不應該判決死刑的人判了死刑,有良心的律師都會伸手。

“沒你們想像的那么簡單,假設你們遇到一個支持你們辯護觀點的律師,最好的結果也就是把案件發回重審。”楊敏劍認為黃一曦想像得太美好,而商洛宇明顯被感情沖昏了頭腦。

“沒錯,是可以發回重審。但發回重審顯然是一種程序倒流、極度耗費司法資源的選擇。”

黃一曦同意楊敏劍的觀點但不同意通過這個方法來解決問題,“你我心知肚明,成年人很難干自打嘴巴的事,何況是有權力的成年人。”

黃一曦的隱喻楊敏劍一下就聽懂了,讓原來的審判審判機構通過重審來否定自己之前所作裁判的正確性,在實踐中也是非常困難的。

在唯一的那起公開開庭的楊某某案件中,最高審判機構選擇在控辯雙方同時在場的情況下對死刑復核案件進行公開的言詞審理,傳喚新證人出庭,聽取控辯雙方有關事實認定尤其是其中有關證據合法性、證據證明效力的不同意見。

這種開庭復核的方式,顯然較之單純的書面審更能起到定分止爭、查明事實真相的目的,而且也更符合保障被告人辯護權以及審慎適用死刑的基本理念要求。

“你想得太簡單了,審判機構可不是這么認為的,不是審理的次數越多就越正確。”

在楊敏劍看來,黃一曦有些異想天開了。

法律沒有要求最高審判機構采用開庭的方式進行死刑復核,有兩種可能的立法理由:一是為了節約司法資源,認為采用開庭的方式會增大最高審判機構的工作量。

別的不說,單說一樣,很多死刑犯在一審、二審判處死刑等待復核的過程中關押在縣級看守所里,這種情況下,如何開庭?在京都開庭還是在發案地去開?這就不得不考慮成本、死刑犯的押解和安全保障問題。

最重要的還是第二點,假若復核后改判,民眾會不會認為是不是最高審判機構并不具備更高的查明事實的能力從而傷害一審二審審判機構和審判官的權威。

而一審二審審判官根本不會同意這種觀點,他們會認為,再次審理事實會給機會主義者制造可乘之機。

除了案件本身,影響復核的案外因素也有很多。審判官、律師、學者一致提到的就是被害人一方的態度對最終的量刑有很重要的因素。

死刑適用的社會環境非常惡劣,一個案子判不判處死刑,干擾、干預時有發生。有些依法不應判處死刑的案子,被害人出于報復心理或者由于被告人無力賠償附帶民事訴訟等原因,往往鬧著要審判機構判處死刑,否則就要鬧訪,對人民審判機構公正辦理死刑案件造成嚴重影響。

上面所述的因素,李青松的案件都占全了。

楊敏劍想得很多,黃一曦卻一點也沒聽進去,倒不是楊敏劍說得不對,他說得全面又完整,但他的思維不是代理案件律師的思維,而是站在政客的角度。

政客的最先考慮的不是事情的真相,而是利弊。

黃一曦意味深長的道:“楊大哥啊,你可知道做律師意味著什么?”

律師意味著什么?

楊敏劍微微一愣,已經很久了,沒人再問過他這個問題。

對他們而言,律師意味著什么?光鮮亮麗的形象?不菲的收入?很高的社會地位?

是這些嗎?

最初好象不是這樣的。

有人說,每個男孩子從小都有一個武俠夢,渴望著匡扶正義,劍走天下,楊敏劍也是一樣。

在和平的這個時代里,楊敏劍心中的劍,就是自己手上的法律之刃。

是什么時候他已經忘記自己的初心,迷失在這繁華的世界里呢。

楊敏劍的神情有些恍惚,片刻后他甩甩頭,諷刺地反問黃一曦:“難道你現在仍然有律師意味著公平與正義,通過對公平與正義的追求來幫助更多人這種不切合實際的想法嗎?”

小孩子才問對錯,成年人的世界不止這兩個字。

黃一曦淡然一笑,深深地看了楊敏劍一眼,搖搖頭,“我從來沒有這種想法,我一直認為,律師不是神,也不是公平與正義的化身,我只是一個小地方的小女子,如果我追求的是公平與正義,那么,我會選擇當審判官、或者當檢控官,但我知道,我沒有那么大的能力,我能做的,想做的也就是一個律師最根本的職責最大可能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此而已。”

從始至終,一直如此。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身子前傾,眼眸明亮,仿佛天上的星星掉入眼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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