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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帶錦鯉穿六零-第六百八十四章 莫挨老子
更新時間:2020-05-12  作者: 江水碧   本書關鍵詞: 言情 | 現代言情 | 婚戀情緣 | 自帶錦鯉穿六零 | 江水碧 | 江水碧 | 自帶錦鯉穿六零 
正文如下:
(文學度)

得瑟,盡歡是不會得瑟的,最多有點幸災樂禍而已。

高鵬之前不是把徐秋荷推到猞猁嘴里嗎?因果循環,報應不爽,現在他卻要走上徐秋荷的老路,關鍵是這條路還是他為了活命自己選的,真是諷刺極了。

賀重九退后一步,高鵬立馬就做起跑姿勢,隨時準備撒丫子開跑。

不過守在山路口子上的幾只猞猁,也抖著耳朵上的天線站起來,虎視眈眈地盯著高鵬。

路口有猞猁把持,高鵬就放棄了從路口上通過的想法,他的眼睛看向他左邊的小山坡。

其實相比較于比彎彎曲曲的小路,直接走小山坡距離會更短,說不定能盡快回到村子里。

高鵬從旁邊扯了一根茅草,勉強固定住褲腰帶,解放出來的雙手,只要捂住棉褲的的重點部位,預備動作就做完了。

只見高鵬深深吸了一口氣,抬腿撒丫子就往左邊的小山坡沖下去。

貓科動物最擅長捕獵方式,不是正面硬扛,而是從背后伏擊,高鵬慌不擇路逃跑留下后背,就別怪猞猁集體出動追擊。

猞猁們粗壯的大長腿發力跳躍,越過小路旁的灌木叢,都沖著山坡而去,除了還懶洋洋享受盡歡馬殺雞服務的這只。

“你的同伴都去了,你怎么還待著不動?”盡歡用手指戳了戳它耳朵上的簇毛。

猞猁抖了抖塌成飛機的耳朵,嗷嗚了叫喚了一聲,然后舔了舔盡歡的手,模樣委屈又討好。

猞猁長滿肉刺的舌頭舐過手背,盡歡感到一陣微微刺痛的癢,只好繼續給這只無賴的猞猁擼毛。

“你的同伴,不會真的下口,把高鵬給撕吧咬碎了吧?”盡歡撓著猞猁毛茸茸問道。

猞猁瞇著眼睛,回應盡歡的只有接連不斷的咕嚕聲。

“高鵬不會有事的,這里離村子本來就不遠,他還抄的近路,一旦他進了村,猞猁就不會再追他了。”伊萬小聲接過盡歡的話茬說道。

伊萬的話很樂觀,是為了緩解盡歡的憂慮,他對高鵬生死安危,完全不感興趣。

去年高鵬拿他的外貌,揣測他的背景來歷,來找盡歡的茬,最后沒雖沒得逞,但他一筆一筆在心里記著呢。

要是剛剛知道呼救的人是高鵬和徐秋荷,他肯定勸盡歡和賀重九不要管,干脆讓高鵬這種禍害被猞猁咬死吃掉算了。

那曾想好心當了驢肝肺,高鵬都還沒完全從猞猁的嘴下脫險,就想故技重施威脅要舉報盡歡。

賀重九出手教訓了高鵬,但伊萬覺得對高鵬這種狗改不了吃屎的貨色,不給他一點厲害的顏色看看,說不動下次還出幺蛾子。

所以,他才替盡歡跟高鵬提了這么一個條件。

高鵬不是說盡歡讓猞猁追著咬他嗎?那就讓猞猁真的去追去咬!

明明盡歡沒做過的事情,高鵬非要誣陷扣屎盆子,那還不如把事情坐實,不然罪名不是白擔了嗎?

至于高鵬會不會被猞猁追上被咬,那就看高鵬惜不惜命了。

看高鵬和徐秋荷吵架的熱鬧,就知道高鵬為了他那條命,無所不用其極。

這里離村子里這么近,跑得快的話不過幾分鐘,高鵬不想死的話,大概是能拿出吃奶的勁兒來逃命吧。

退一萬步講,要是高鵬真的點兒背,被猞猁追上撕碎吞下肚,那也是他不敢硬剛,做了自認為勝算較大的選擇而已。

伊萬看著盡歡對猞猁上下其手搓來揉去,猞猁一點也沒有反抗的意思,反倒是盡歡的手一停下來,它就不樂意,把腦袋主動送到盡歡的手里,蹭過來蹭過去。

看著猞猁自如撒嬌的動作,伊萬都懷疑這不是山里茹毛飲血的猛獸,而是溫順親人的家貓。

論撒嬌的水平,村里那些家貓,跟這只猞猁比,估計都要甘拜下風。

看猞猁對盡歡撒嬌賣萌,伊萬也有些手癢。

他有點隱性貓控,碰到誰家養的貓,都忍不住想抱來擼一頓,之前看到一群猞猁下山,他也是興奮比害怕要多得多。

看盡歡盡情擼“大貓”,他能不心動手癢嗎?

猞猁那身厚實綿軟,油光水滑的皮毛,看起來就很好摸。

毛茸茸的大爪子看起來也很可愛,爪子下面藏著肉嘟嘟的肉墊,讓他很有上前握爪的沖動,如果順便捏一把肉墊,那就更完美啦!

心動不如行動,伊萬悄悄咪咪把手像猞猁伸過去,想趁著猞猁瞇著眼睛,準備摸一把就趕緊撤。

出師不利,他手還連毛都沒挨上,猞猁突然就睜開了眼睛,咧嘴沖他呲出尖牙,尖銳鋒利的指甲像一把把小彎刀伸亮相。

意思表現得很明顯:莫挨老子!

伊萬悻悻然縮回了手,貓不是誰想擼就能擼的,家貓不高興會撓人,猞猁要是惹毛了,撕了他都不帶眨眼的。

高鵬從山坡那邊跑了,賀重九身高腿長,幾步就從小坡上跳下來,徑直往盡歡面前那邊走去。

徐秋荷崴傷腳,走了這么長時間的路,這會兒正脫力,想讓他扶一把,還沒等開口,他已經跳下去了,三步并作兩步,走到了盡歡的身邊。

看賀重九彎身屈腿,蹲在了盡歡的身邊,和盡歡姐弟倆小聲著說話的神態,完全沒沒了之前的冷漠狠厲。

徐秋荷黯然,老天爺還真是不公平。

這天底下的好處,竟全讓徐盡歡一個人給占全了!

徐盡歡在災荒時出生,能成功養活下來,憑的不是村里人吹得玄乎的福運,而是有背景有本事的祖祖保駕護航。

平安無恙地活下來,不愁吃不愁穿也不用干活,村里別的女娃,沒有一個有徐盡歡過得自在滋潤。

想上學就能從小學念到高中畢業,直到沒有學可以上,畢了業沒找到工作,還心安理得在家里玩。

這個別說是村里的女娃了,就是特別受寵的男娃,也不敢像徐盡歡這樣心無雜念地上學。

就像她大哥徐春生,是她媽的心尖尖,初中畢業之后沒找到工作,蹲在家里不干活,嘮叨數落埋怨,她媽一樣也沒落下。

長輩資歷和家庭條件,比不了就算了,誰讓自家祖宗父輩不敢出去闖蕩,沒給子孫后輩掙來功勛和家資呢。

徐盡歡最讓人眼紅的不是這些外在條件,關鍵是徐盡歡本人的條件也特別好。

外貌長相也很出挑,就算打扮得簡單樸素,也比別的女娃要亮眼一大截。

徐祖爺都已經放出“最近幾年不議親”的話,還是有人從旁打聽徐盡歡的情況,就連她媽李芳華,也被娘家那邊的親戚打聽過。

當時她媽怎么說來著,“人家門檻都要被媒人踏平了,你和那個姓高的小子處了這么久了,怎么還沒有結婚的打算?”

那不是高鵬說結了婚就不好回城了嗎?她還想靠著高鵬的關系做城里人,當然只有忍著把結婚的計劃推后再推后。

推到現在,是徹底結不成了,誰讓她沒有選男人的眼光,挑了高鵬這么一個狼心狗肺的白眼狼呢。

徐秋荷想到高鵬就堵心,再看盡歡和那個男人說說笑笑的一幕,更覺得刺眼扎心。

她見過那個男人對高鵬示威耍狠,以為只有冷酷無情的一面,沒曾想對徐盡歡那樣輕言細語溫和周到。

徐盡歡臉色平常眼神清明,沒有濃情蜜意的愛意,就知道兩人不是對象關系,最起碼現在還不是。

連關系都沒確立,那男人是有多喜歡徐盡歡,才能一言不合就為徐盡歡亮家伙出頭?

徐盡歡不費吹灰之力,就俘獲了一個各方面都很出色的男人。

她全身心付出,換來了高鵬在關鍵時刻的拋棄和背叛。

“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這句老話說得一點沒錯,她不打算也沒膽子弄死高鵬,不過在甩了這個慫貨之前,得把花在高鵬身上的東西全部討回來才行。

徐秋荷心思復雜地盤算著,腳上一瘸一拐,費了好長時間,才從小路上走下來。

文學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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