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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長嫂難為-第一百六十九章 小年飯(二)
更新時間:2019-08-08  作者: 柚皮   本書關鍵詞: 言情 | 古代言情 | 經商種田 | 穿越之長嫂難為 | 柚皮 | 柚皮 | 穿越之長嫂難為 
正文如下:
從小逃出家門的他就無家可歸,四處流浪,就算代替人去軍營服兵役,拼命活下來,也是活一天算一天,看不到明天在哪里。

自從認識了傅松,他才跟著他活的像個人樣兒,更把他和小豆子接到了家里,這份情,他到死都不會忘的!

不過,他知道,如果沒有薛一梅,傅家的日子不會這么快就起來,如果不是薛一梅賣了秘方,他們也不會過這么安寧平靜的日子。

因此,聽了薛一梅的話,就激動的說:“謝謝弟妹了!謝謝弟妹能收留我們,給了我們一個溫暖的家!大哥嘴笨,不會說好聽的,一句話,以后看大哥的!”

聽了薛一梅和張虎的話,小豆子眼圈都紅了:“謝謝二嫂!二嫂是我的親二嫂,反正,反正我是不會離開家里的,以后二嫂有事盡管吩咐,多重的活兒都行,就是別讓我離開!”

傅松見張虎、小豆子動了感情,心里既心疼又傷感,忍不住笑罵道:“誰讓你離開了?瞧你這點兒出息,咱家在這里,你能去哪兒?”

傅平也說:“是啊,咱家還需要大家伙一塊使勁兒過好日子呢,缺一個都不行!”

薛一梅也接著說:“是啊是啊,咱們要好好地過日子,等明年蓋上房子,再給大哥和三弟說個媳婦,咱家的日子會越來越好的。”

張虎被說的老臉一紅,有些不好意思,擺擺手道:“看弟妹說的,說啥媳婦,都這把歲數了。”

薛一梅吃驚的看著他:“二十八歲正是好年紀,咋就老了?傅松你說,大哥是不是還很年輕?”說著,扭頭看了傅松一眼。

她是真的認為張虎不老。

二十八歲,在現代不說是小鮮肉,但也絕對是正當年,怎么到了古代,人心態就變化這么大呢?

“當然!”傅松自然不能塌媳婦的臺,一本正經的說,“大哥要不年輕,那我咋辦,八年后我豈不是也老了?”

小豆子和傅平也跟著說:“哪里老了?大哥年輕著呢。”

兩個小不點兒也拍著小手大叫:“年輕!年輕!”

張虎笑著搖搖頭:“好啦好啦,你們就不要拿我這老胳膊老腿的說笑了。”

傅松怕張虎抹不開,開口道:“行啦,咱們吃飯吧,不然飯菜都涼了。”

于是,大家這才端起飯碗,開吃起來。

今天的幾道菜都是往常沒有吃過的,大概是因為過小年,大家吃飯時不似平常,全都保持了紳士風度,細嚼慢咽,或者說想要細細品味菜肴的美味更恰當。

紅燒魚用的豬油,格外濃香,里面加了家里所有的佐料,醋、醬油、大料、花椒、蔥姜蒜,臨出鍋時薛一梅還擱了些焯了的薺菜,綠生生的看著就有食欲。

無疑,這道菜受到了所有人的歡迎。

本來冬季魚就很少,也就傅家守著一片水域,能吃上魚,就算春夏秋季,一般人家也難得嘗到魚是啥滋味。

薛一梅見傅歡、丫丫眼巴巴的看著桌子上的魚,不知如何下筷子,就撿著魚肚子上的嫩肉和內臟給她倆夾到碗里,兩人這才高興的吃了起來。

除了這道紅燒魚,小雞燉蘑菇也受到了大家的追捧。

不過,大家吃的卻很克制,將雞大腿、雞胸脯、雞雜等部分,給孩子們都留了出來,只吃其他不好啃的部位,但也吃的是心滿意足。

木耳炒肉也很受歡迎,純天然的野木耳,味道真的很鮮美,小豆子對木耳倒很青睞,邊吃邊連呼好吃。

傅平愛吃魚,就連魚骨頭、魚頭也讓他連里面的骨髓都吸出來了,舔的干干凈凈才意猶未盡的將魚骨頭放在了桌子上。

傅松和張虎幾乎所有的菜都愛吃,專揀不好啃的雞骨頭吃,兩人盛了好幾碗米飯,臉上帶著能吃飽飯的滿足和喜悅。

幾個大小男人對涼拌薺菜都是不大感冒,只象征性的嘗了一口,兩個小的也嫌棄的只吃了一口,再給就不吃了。

薛一梅卻很喜歡,一大盤涼拌薺菜,幾乎都讓她包圓了。

最后,除了幾塊好啃的雞肉,所有的飯菜吃得一干二凈,就連酸菜湯也喝的點滴不剩,吃的真是酣暢淋漓。

飯后,薛一梅洗刷了碗筷,打掃擦抹干凈了屋子,這才帶著傅歡和丫丫去了東屋歇息。

傅松他們卻沒有在家歇著,等薛一梅收拾好,他們就帶著筐子、口袋、口繩、簸萁、小笤帚、木片等東西,四個人一起,出門踅摸硝土去了。

薛一梅哄著兩個小的睡了,見傅松他們沒在家,就將西屋張虎他們脫下來的衣服,用熱水洗了出來,晾在了外面的繩子上。

大家的枕巾、床單、被罩這些日子蓋得已經很臟了,她打算等明后天再洗,洗的早了過年時還是會臟了。

趁著孩子們睡覺,薛一梅就翻出了布頭袋子和碎棉花袋子,繼續給家里幾個男人做內褲。

前兩天主要做的是小布偶和兩個孩子的小內褲,男人們的內褲還沒來得及做。

包括傅松在內,這里的男人們普遍不穿內褲,讓薛一梅很不習慣。

內褲的材料好將就,用布頭拼接正合適,如果時間夠用,她還想再做幾雙襪子和手套。

年前布偶如果還沒反應,家里也沒有收入的話,她打算過了年就用布頭糊布板,動手給家里人做夾鞋。

大家最費的就是鞋了,尤其是傅松和張虎,如果以后要經常進山,每天穿山越嶺的,多結實的鞋子也架不住。

秋冬可以穿鹿皮靴子,春夏穿靴子就捂腳了,尤其是夏天,靴子能捂出痱子來,還是多做幾雙夾鞋留著備用,免得到時沒鞋穿。

現在家里人的夾鞋還是去年的,鞋底早就都磨爛了,鞋幫也露了腳趾頭,傅松、張虎和小豆子干脆就沒有夾鞋,因此必須做夾鞋了。

每個人最少預備兩雙夾鞋,家里大小七口人,就得做十四雙夾鞋,想想就頭疼。

主要是納鞋底最費事,也最費手,讓她很抗拒,但如果家里沒了收入,她也不舍得花百八十文去買一雙夾鞋。雖然夾鞋比棉鞋便宜些,也得花錢啊,那可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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