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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岳律師!-第143章 案例分析
更新時間:2021-11-22  作者: 顧清渏   本書關鍵詞: 言情 | 現代言情 | 婚戀情緣 | 早安 | 岳律師! | 顧清渏 | 明智屋小說網 | 顧清渏 | 早安 | 岳律師! 
正文如下:
蘇青橙起床的時候岳景城已經去上班了,早餐依舊放在電飯煲里溫著。

蘇青橙的嘴角漾起甜甜的笑,感覺自己和岳景城現在的關系和熱戀中的人沒什么區別。

他會在外人面前護著自己,會開車載自己一起上下班,會在人多的電梯里幫自己擋住別人,會每天給自己帶早餐。

這都是男朋友才會做的事。

所以自己和他現在是在談戀愛吧?

希望不是自己的一廂情愿。

蘇青橙心情愉悅,一邊吃早餐一邊劃著手機,發現自己微博和豆魚的粉絲都已經有幾十萬了,這一陣漲粉好快。

不過B站的就差多了,自己并沒有在B站暴露身份,電影解說也是很久才更一次,都只是一些老粉。

對了,林老師那邊的普法視頻不知道怎么樣了,距上次上傳又有好幾天了。

蘇青橙發了一個微信給林永卿。

“林老師,新的視頻錄了嗎?我今天正好有空,幫您上傳!”

林永卿過了一會兒才回復,“昨晚剛錄的,馬上發給你!”

“好的!”蘇青橙回答。

視頻和文檔資料馬上發了過來。

蘇青橙吃完早餐,把筆記本電腦拿出來。

照例還是先給視頻加字幕,剪輯,然后上傳。

自己也一邊看視頻一邊看其他人發彈幕。

視頻開始還是先講了上次提的那個案子,就是有人砍了自己種的樹,結果被罰款十萬元的案例。

“上次提到這個案子,很多人給我留言。我看了一下,大家的觀點都不同。”

“有些人說這是自己花錢買的樹,為什么不能砍?”

“有些人說這樹已經種到院子外面了,已經不算個人的樹了。”

“下面我來詳細說說這個案子。”

“其實我國是有這方面規定的。我國《森林法》就五十六條規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應當申請采伐許可證,并按照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

“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

“也就是說,即使你是砍自己林地上的樹,也是要有采伐許可證才可以的,不能因為是你自己買的苗自己種的樹就可以隨便砍。”

為什么呀,這沒道理啊?

自己種的樹為什么不能砍?那還種它干嘛?

“其實不是不能砍,而是只能有計劃地砍。采伐許可證上會注明應該怎么砍,可以砍多少棵。不能因為是自己種的樹,就能隨心所欲。”

“要是大家都這樣,都覺得自己的樹可以隨便砍,大家都一下砍了,引起水土流失,山洪爆發怎么辦?誰來承擔?”

“國家是從大局來考慮的,你種的樹可以砍,但要在計劃范圍內砍,不能影響到整體環境。”

“上面那條規定,還有下半條,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采伐許可證。”

”有些人會說了,那這個人砍自己院子前一棵樹,是零星的啊,怎么又不行了?”

“大家注意,這規定是農村居民而不適用于城鎮居民,因為城市里的樹木早已成為城市綠化的一部分,必須經過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之后才能砍伐。”

可是那個人說了他去問了園林部門,他們說不歸他們管才砍的吧?

砍了后才來罰款。

沒砍之前就踢皮球,砍了要錢就都冒出來了。

“而本案中的李四是在城市居住,他是自己擅自把樹從院子里挪到院外,這就成了公共綠地上的綠化樹木。”

這沒道理吧?挪到外面就成了公家的了?那如果我把車停在外面車是不是也不是我的了,成了公家的了?

說不通啊。

規定就是這樣,沒辦法。

“而且李四這棵樹是香樟樹,屬于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加上這棵樹胸徑已超過25厘米,他雖然沒有完全砍掉,但只保留了兩米的樹干,已經屬于‘過度修剪’了。依法應當經過相關政府部門的批準。”

“因此,李四擅自處置香樟樹的行為是違法的,行政部門依照《城市綠化條例》及相關規定對他進行處罰是恰當的。”

那罰得也太多了吧,十萬?買一棵樹也不要那么多吧。

有些部門逮到機會還不用力薅羊毛?(狗頭保命)

“至于處罰的金額,也是有規定的。可以處綠化補償標準5至10倍的罰款。因為該市是經濟水平比較發達的地區,綠化補償標準相對較高,所以才有了這‘巨額罰款’。”

太倒霉了!

以后種樹也要種便宜的樹。

誰還敢種啊?

“所以大家要注意,不是說你種的樹就是可以隨便砍的,當然如果你是種在自己院子里,那隨便砍,可是你已經把它挪到外面,已經成了城市綠化樹,那就不是你想砍就能砍的了。”

“有些人可能會說就砍一棵樹,對城市綠化有什么影響?可是如果大家都這樣想,砍的人多了,到時一片都禿了,那對城市環境就會造成一定影響。”

“雖然這只是極端的可能,可是如果不制定出這些規則,不是不可能發生,對不對?”

也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可事先如果園林部門說了不能砍,他應該也不會砍吧?

就是有關部門不作為,也不能完全由當事人承當責任吧?

蘇青橙揚揚眉,確實是有關部門沒有做好,不過違法的事實也存在。

只是很多人不知道罷了。

所以這就是林老師做普法視頻的必要性。

現在是法制社會,有了這些普法工作者,群眾可以學到以前很多不知道的法律知識,增強法治觀念,以后違法的現象就會越來越少。

頻視中的林老師繼續說道:“上次的案例已經分析完畢,我再說一下最近熱度比較高的一個案例。”

“說李四家有一只狗,李四把它栓在門口。李四十二歲的女兒牽狗出去玩。”

“由于女孩力氣小,狗體積大,大狗去追一只小狗的時候掙脫了約束繩,撞倒一個八十歲的老人,女孩見到這一幕轉身就逃離了現場。”

“老人后被路人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大家認為這個女孩有沒有責任?或是她的家長有沒有責任,如果有責任應該承擔什么責任?”

肯定有責任吧?人都死了。

孩子沒有看好自己的狗,有責任。

她還逃跑了!

可是她才十二歲,可能嚇壞了。

十二歲也不小了。

應該由她的監護人負責。

賠錢是少不了的了。

這還不得賠一大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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