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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法外狂徒,又落網了-第二十四章 團伙作案一塊肉
更新時間:2024-03-05  作者: 青衫仗劍行天涯   本書關鍵詞: 都市 | 都市頻道 | 都市生活 | 青衫仗劍行天涯 | 明智屋小說 |  | 法外狂徒 | 又落網了 | 青衫仗劍行天涯 |  | 法外狂徒 | 又落網了 
正文如下:
是吃人嗎......

說實話,在知曉受害者內臟消失,再加上系統的名稱提示,‘吃人’這兩個字就沒在許生腦海中抹除掉!

那為何不說出來?

怎么說!?

為什么吃人?吃人做什么?為什么要吃這么多人?怎么聯想到吃人的.......

一系列問題,有哪個是能回答上的?

再者說,狗日的系統跟沒上過學一樣,每次介紹任務的文字,都不是一般人能理解到的。

剔除掉雜念。

許生突然抬頭看向李勝,思索片刻,從旁邊的臨時助理手里,掏出幾張剛找好的照片。

照片是小康相機照的,這牌子被別人稱為照不了人像,只不過是他人不會用罷了。

人死的時候,這玩意照的可清楚了!

而照的內容,則是許生剖開肚皮后,對空殼內部的畫面所拍。

“你看這些劃痕。”

許生指著上面,刀子切割過的地方。

“劃痕怎么了?”

李勝皺眉看去。

照片拍攝點,應對應受害者的肝部部位,不過肝臟已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個血洞,肝周圍的血肉宛若餃子餡一般。

“劃痕不一樣。”

說著,他指了指腎臟部位的劃痕。

相比,這地方的手法要很輕很多,并且從傷口大小來看,明顯要大于剖出心臟部分的刀子。

之后是肺部,與腎臟,肝部同樣不同!

簡而言之,便是一具身體出現多種受力不同,傷口不同的痕跡!

這代表什么?

李勝一愣,猛地反應過來。

“你意思是......”

“懷疑,兇手并非為一人,而是整個團伙!?”

一個人所做下的案子,和一個團伙所做下的案子,這可是兩個性質!

不是說是否惡劣。

而是對于后面,采取制定破案計劃,以及抓捕計劃!

單人的抓捕,和團伙的抓捕,以及偵破的計劃制定,完全不是一碼事。

“沒錯。”

許生點點頭,說著,他一頓,隨即又道:

“李隊,你再看這些照片。”

說著,許生再次掏出幾張照片。

每具尸體,他都拍了四張對應各內臟的照片。

這是第二具解剖的尸體。

尸體的臟器也消失不見。

而里面的劃痕......

起初,李勝看照片的時候,倒是沒怎么覺得。

但當他看完第二具尸體的照片,看第三具尸體時。

他瞳孔猛地一縮。

看到什么了?

沒什么,三個尸體的照片相同而已。

沒錯,就是......相同!

包括臟器消失的地方,劃痕處,雖然不至于每一刀都完全復刻,但用力點,和所使用的刀子,與前兩份照片是相同的!

這代表什么?

代表劃痕不同并非兇手殺人逐漸力竭產生的不同。

代表,兇手并非個人,而是一整個團伙!

這個團伙中,每個人都對應一個臟器,而這個臟器就是對方的目標。

比如許生和李勝,分別對應心臟和腎臟,那么,他們以后殺人,許生就只會剖出心臟,李勝只要腎臟,多余的那些他們看都不會看。

如此,兩個人下手的痕跡便會像此案一樣。

這三具尸體,許生拍的照片,透露出兩個線索。

一,是兇手至少三人。

二是......

“兇手的目標是臟器!?”

李勝再次重復一遍之前的話。

雖說話一樣,但意思全然不同。

這次,所說的則是兇手當中,每個人對臟器,都有獨特的執著!

為什么執著獨特的臟器?

“我不知道。”

許生搖搖頭,這玩意他真不知道。

“不過......”

稍加思索,許生便抬起頭,看著李勝的眼睛。

“李隊你應該知道,在不包含情緒在內,有目標,有預謀,并且兇手年齡成熟的案子中......”

“兇手所得,和兇手所犯下的罪責往往都是對等的!”

舉個例子。

你想吃碗普通的蛋炒飯,難道會花上百萬東國幣去吃?

不會,最多也就十塊二十塊。

同理。

那些搶了小錢的同時也殺了人的,往往都是未成年作案。

像是四五十歲的那種兇手,在有預謀,有規劃的殺人時,他們所獲得的至少也要與風險對等!

比如搶劫銀行,搶成功了就是百萬乃至是千萬富豪,搶失敗了吃花生米。

沒聽說過,有哪個心智成熟的人,搶十塊錢的時候會殺人。

當然,前提是不包含任何情緒在內。

像是因為一碗五塊的面而殺人,又或是搶劫過程中產生爭斗,一怒之下殺人,這種便不包含在其中。

所以,兇手為了一堆臟器而殺人,必然也是有與殺人后要承擔的后果所對等的理由!

“換句話說,這起案子中,兇手想要臟器,有一個支持他們殺人的理由!”

“李隊,你覺得會是什么理由?”

許生將話題拋向李勝。

理由?

自己這去哪找去!?

“不知道。”

李勝搖搖頭,“不過你之前說過,欲望促使人犯罪,而欲望的產生,往往和環境相關。”

“環境引出欲望,而欲望,決定對方的目標,而目標又能改變環境。”

“也就是說,對于兇手來說,臟器很有可能是改變自身處境的決定因素!”

沒錢的時候,欲望是有錢,而錢,便是改變環境的因素。

這是在人頭狗一案,許生偵查時說的,李勝特意記下的。

至于這起案子......

什么環境才會讓人萌發出,將臟器挖出,隨即帶走的欲望!?

為何要帶走臟器!?

并且,理由還和代價對等!

代價是什么?

花生米而已。

整合成一句話。

“兇手身處的環境,所面臨的事情,是寧愿要面臨吃花生米死亡的危險,也要將受害者的臟器剖出,隨后帶走!”

許生沉聲說道。

不給李勝思索的時間,他突然又道:

“并且,還必須是人的臟器!”

臟器,只要是哺乳動物都會有。

心臟,肺部,腎臟,想要搞到很簡單。

比如燒烤店,到處都是羊腰子,豬腰子。

但對方偏偏的,放著廉價的動物內臟不去買,非得面臨死亡風險,殺人剖出內臟!

這為什么?

好玩嗎!?

所以,這很明顯,對方的‘欲望’,想要完成自己的目標,非人體臟器不可!

但臟器又能做什么?

“李隊,臟器離了身,還能做什么?”

能做什么?

說實話,李勝第一時間,聯想到了燒烤攤。

離了身就是一塊肉!

就像燒烤店,到處都是烤羊腰子的!

“好像......什么都做不了。”

李勝說著,突然沉默了,他想到一種可能。

還是那句話。

臟器離身,就不是臟器了,而是......

一塊肉。

一塊肉......能有幾種吃法?

吃這塊肉,是為了果腹,還是.......

為了什么? ( 明智屋中文 wWw.MinGzw.Net 沒有彈窗,更新及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