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算到愛

第一百一十一章 伴郎桌伴娘桌(為@頭號墨粉 第四個盟主 加更)

2011年8月20日農歷七月廿一,劉思言和盧穎的婚禮。

顏滟是伴娘,齊亦是伴郎。

顏滟和齊亦和要結婚的兩個人關系有那么鐵嗎?

就算是有主角光環也不能瞎寫啊,就算齊亦真的和劉思言是兄弟,顏滟和盧穎的關系有好到這樣的程度嗎?

事實卻是如此,這四個人并算不上是彼此最好的朋友,而且就算是,如果是唯一的伴郎和伴娘,也肯定不會選這種到了婚禮前一天的下午才從國外趕飛機回來的人,萬一航班要是取消了,難道要開天窗?

這件事情吧,就要從溫州人結婚的風俗說起。

溫州人結婚,首當其沖的主桌是“舅舅桌”。

結婚當天,舅舅最大。

新娘的舅舅,新娘的家人坐一桌,如果親戚不多,那么新郎的父母也會在舅舅桌,如果雙方親戚都比較多,新郎的父母和至親會另外坐一桌。

但這些都也不算是比較奇怪的。

關鍵是,新郎和新娘是根本就不坐在主桌上的。

溫州人結婚,除了主桌,還有伴郎桌和伴娘桌。

新郎加九個伴郎組成伴郎桌,新娘加九個伴娘組成伴娘桌。

按照溫州市區的風俗,結婚當天的下午,新郎要帶著九個伴郎去新娘家里接親,接受新娘和九個伴娘的審核。

所以說,齊亦和顏滟,也都僅僅只是九分之一而已,并不需要特別熱別鐵的關系,臨時換人的事情,也是時有發生的。

因為需要的人數眾多,所以溫州的伴娘也很奇怪,只要沒有懷孕,被認為會搶新娘早生貴子的風頭,因而不太吉利的,都可以做伴娘。

也就是說,在溫州,已經結婚的和生過小孩的人都是可以當伴娘的。

雖說是可以找已婚的,但如果有足夠的未婚女性朋友,自然還是找未婚的會更好一些。

已婚生過小孩的伴娘什么的,通常都屬于第二選擇。

劉思言和盧穎是全班第一個結婚的,伴郎和伴娘的選擇完全就是處于“綽綽有余”的狀態。

如果拖到全班最后結婚,找起“第一選擇”的伴郎伴娘來就會非常困難了。

正因為這樣,大部分的女生,在自己結婚之前,都已經做了五六次的伴娘了。

作為同學的伴娘,作為親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婚禮上的伴娘。

反正盡管溫州人結婚,雖然套路很深,但是很多人到了自己結婚的那一天,早都已經是熟門熟路的了。

結婚當天呢,新郎要到下午才會開始忙,新娘則需要早起。

一大早就要起來,隨便吃個早飯就要等化妝師過來。

新郎下午四五點來接親的話,新娘早上九點就要開始化妝了。

畫個妝需要七八個小時?

答案是肯定的。

在溫州,化一個好的新娘妝的價格要上萬。

選特別好的日子結婚的話,出了酒店要提前很久預定,化妝師也至少需要提前半年預約,先付一半定金的那種。

結婚前兩天,化妝師會來看新娘挑選好的幾組禮服,然后回去準備頭發和妝容的配飾。

頂級的婚禮化妝師,必須是發型和妝容都一樣做得出眾的。

到了結婚當天,化妝師一早就會到新娘家里。

負責新娘和新娘媽媽的妝發。

新娘妝要化四個小時,媽媽需要一個小時。

剩下還有三個小時要干嘛?飯總也是要吃的吧,妝化好了也是要補的吧,還有伴娘團如果沒有給力的化妝技巧出眾的人,化妝師還會非常快速地給一部分完全沒有化妝技巧的伴娘化一個簡單的妝。

但這樣做的前提是,新娘的妝比較好,如果是那種類似于像“整容”一樣的畫法呢,化妝師是只可能負責新娘一個人的。

盧穎屬于底子還不錯的,只需要根據原有的五官上一個比較真實自然又透亮的妝就可以了。

好看的妝面,從來都沒有可能是濃妝艷抹的。

盧穎的化妝師在下午接親之前,還可以騰出手來負責三四個伴娘妝容。

人化妝大牛,隨手一化,也會比很多人自己花一個小時化的妝要精致得多。

2011年,花一萬塊錢化一個妝是不是值得?

這個問題,只有新娘自己才會有答案。

如果新娘沒有要求,去普通的化妝工作室化一個比自己平時化妝的時候少為好看一些的妝容,也就幾百塊,把伴娘們都帶過去的話,伴娘妝一個更是都要不了一百塊。

婚禮要花多少錢,在溫州也和小巷子里的餐廳一樣,是一個沒譜的事情。

就比如婚紗,有些人上網買,幾百塊都覺得可以買到不錯的。

可是,溫州有很多婚紗店,如果你去租婚紗,租一天的價格可以達到幾萬塊。

愿意花這么多錢租婚紗,為什么不直接買呢?

腦子是不是進水了?

可是,已商業頭腦著稱的溫州人,卻經常干這樣的事情。

這些用來出租的頂級婚紗,買一件的話,少說也要幾十上百萬。

最關鍵的點在于,不打算“經常結婚”的話,這些婚紗最終都會成為衣帽間里面的累贅。

按理說,沒有結果婚的人,是不能理解這種累贅感的。

但溫州的姑娘們,因為伴娘做多了,每個人在自己結婚前,都會收到一系列的自己曾經做過伴娘的新人的忠告。

話又說回來,忠告的種類有很多種,聽不聽就取決于你自己了。

剛結婚的時候,覺得自己的衣帽間大得“無法無天”,非要買婚紗的占據很大一個位置的,幾年之后需要給新衣服騰地方的時候,就不知道能不能狠得下心,處理自己的婚紗了。

有一個真理,是亙古不變的——女人的衣帽間,永遠都不夠用。

如果,暫時連衣帽間都還沒能擁有的話,那么就不要做注定會讓未來的自己崩潰的事情。

留之累贅,棄之不舍。

用買婚紗的錢,去租一件比能買到的更好看,更有版型的禮服,是經過溫州商人的生意經檢驗的。

還有一個特別多人忠告不應該買婚紗的原因是,能在結婚十年、二十年之后,還保持原來的身材的人,能有幾個?

看得見穿不下的衣服,留給自己的究竟是甜蜜還是傷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