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鳴動作一頓,苦笑一聲,“浩軒,這不一樣的。”
“有什么不一樣。”
“我從前喜歡夙綾,所有人也都知道我喜歡她,主君和我的父母幾乎都默認了我的婚事,我也以為她是喜歡我的。
我一直都將她當成未來妻子看待,她有危險,我自然會奮不顧身的保護她,可是你呢?你將自己的心思瞞的死死的,大小姐可知道你的心意?她恐怕還一直將你當做哥哥看待吧?”
“那如果她不喜歡你,你便不救她了嗎?”
“那倒也不是,”雷鳴嘆了口氣,“我如今對她死心,不是因為她不喜歡我,而是因為她已經變得讓我陌生。
我的意思是,你為了大小姐連性命都可以不要,為什么就不能告訴她你的心意,好歹試一試,萬一大小姐愿意接受你呢?你連死都不怕,難道還怕被拒絕嗎?
雖然你們的身份是有差距,但若是大小姐堅持,以主君對大小姐的疼愛,未必沒有可能,興許主君恰巧舍不得將大小姐遠嫁呢?”
“大小姐,她不會接受我的。”宋浩軒望著窗外,笑容中有幾分苦澀。
“你不說,又怎么知道?”
“若是從前,我可能還抱有一絲奢望,可近些日子,我看的明白,大小姐想嫁的人,不可能會是我。”
“你又怎么知道大小姐想嫁什么樣的人?”
宋浩軒想起那日在包廂里,夙弦的那些話,他自認沒本事給大小姐風光尊榮的未來,也并不能讓大小姐動心。
他能付出自己全部的真心,可若是大小姐不喜歡,那他的真心不過是一種負擔罷了,只會讓大小姐覺得愧疚、為難。
“以大小姐的家世容貌才學,相信日后會有很多人愿意將一顆真心捧到她的面前,這些人,或許有人能讓她真心歡喜,或許有人能給她尊榮的未來,雷鳴,你覺得,我能給大小姐什么?
大小姐和我在一起的時候,從來都是把我當朋友,或是當兄長,我在她的眼里,看不到半點別的東西,我又何必讓她為難?”
大小姐也許會嫁給清雋優雅的江先生,因為他能讓大小姐開心歡喜;也或許會嫁給權勢滔天的戰家少主,因為他能給大小姐不輸于未嫁之時的尊貴和風光,但獨獨,不會是他。
他始終不肯吐露自己的心思,不是害怕會被拒絕,而是害怕說出之后,會讓她負擔和痛苦,會連默默守護她的機會,都失去了。
“浩軒,其實我還有一個想不明白的地方,你到底喜歡大小姐什么?”
“難道你覺得大小姐不值得我喜歡?”
“我不是這個意思,”雷鳴連忙擺手,“只是我覺得,近日來,大小姐似乎變了許多,和以前完全是判若兩人,你既然喜歡從前的大小姐,那就證明你喜歡的是與現在的她完全不同的人,那你現在還喜歡她嗎?”
“在我眼里,沒什么不同,只要是她,就好。”
宋浩軒疲憊的閉上了眼睛,顯然不想再多說了,雷鳴張了張嘴,想要說什么,終究也只是嘆了口氣。
此時的聚源賭坊,門口已經圍滿了看熱鬧的百姓,每個人臉上都掛著興奮,阮閥這位女公子出手甚是豪爽,已經承諾過,今日會將贏來的賭資,拿出一成,分給看熱鬧的百姓,白白的看熱鬧就有錢拿,誰能不開心呢?
一時間,關于阮小姐仁善、豪爽、不愛俗物的言論,很快在人群中蔓延開來。
夙弦到的時候,場面倒是有一瞬間的安靜,阮拂曉亦抬頭望了過去。
面前的馬車四角各掛著一只碧玉琉璃宮燈,其上嵌著一個“夙”字,車廂是用最堪比黃金的紫檀木打造的,散發著淡淡的幽香,連拉車的四匹馬,都是世間難尋的玉雪馬,馬毛在陽光下呈現淡淡的玉色,泛著瑩潤的光澤,似是從仙境中走來。
車前是幾十個護衛開道,皆氣息沉穩,步伐矯健,一看便是練家子,馬車后跟著浩浩蕩蕩的丫鬟婆子,家丁護衛,一眼望去,甚至排到了街道的盡頭。
車門打開,第一個下來的,是一身材高挑、姿容秀麗的女子,衣著華麗,舉止優雅,圍觀有不明所以的人,以為這便是那傳聞中的夙家長女公子,只是看到她恭敬地侍立在一旁,攙扶著一個少女下了馬車,才明白那優雅美麗的姑娘,竟只是個丫鬟。
那少女鵝蛋臉,墨色的柳葉彎眉,一雙大而明亮的眼睛,望著人的時候,如皎皎月光,溫和而寧靜,唇瓣微勾,彎起一道優美的弧度。
一襲紫衣高貴優雅,衣服的肩膀、袖口及裙擺,都綴著米粒大小的珍珠,那珍珠是用銀線繡上去的,搭配衣服上的花紋,絲毫不顯得累贅俗氣,最神奇的是,那衣裙不只是用什么料子做的,隨著她的走動,那裙擺上的紋飾似是能流動一般,如天邊絢麗的流霞,讓人覺得明艷逼人,讓人不敢直視。
jing致小巧的繡鞋,各嵌著一顆指甲蓋大小的南珠,珠子圓潤光滑,一絲瑕疵也無,阮拂曉一眼就看出,那是世間難尋的合浦南珠,只一顆,拿在黑市上拍賣,都能值上萬兩銀子。
她緩緩地向著人群走來,很多人心中都想起了一句話,恰似牡丹真國色,原是人間富貴花。方才還覺得高高在上的阮閥女公子,與這位女公子一比,總顯得黯然了幾分,卻并不全是衣飾的原因。
那阮拂曉雖然也是美麗的,高傲的,可那份高傲,略有幾分刻意,像是強撐出來的,倒不像這位女公子,眉眼溫柔,嫣然淺笑如拂面春風,亦讓人覺得高不可攀,有一種上位者的氣息,是刻在骨子里的,渾然天成。
阮拂曉緊抿著唇,臉色有些難看,她在家中也是得寵的,本以為自己用的便是最好的,可今日見了這派頭,恐怕大夜未亡國時,嫡公主都未必能及吧?
這也就罷了,她清高慣了,一向不屑這些金銀玉石的俗物,只是,這夙家長女公子的容貌,卻比她想象中要美上許多,特別是那舉手投足間渾然天成的氣度,更是讓阮拂曉不喜。
從前她以為夙弦那些在外的美名,不過是夙疆特地給她造勢罷了,如今看來,倒也有幾分真了,可也讓她更厭惡了,她討厭比她美比她身份尊貴的女人。
還有那只該死的兔子,阮拂曉目光落向夙弦懷中的珍珠,眼皮子跳了跳。她曾經去戰家住過一段時間,小女孩子哪有不喜歡這些小動物的,她自然也是喜歡的,曾經也和戰無雙討要過。
可戰無雙不但不肯給,連碰都不讓她碰,她不服氣,有一次趁著戰無雙不在,想要強行抱走,可這小畜生不但不配合,反而還狠狠地咬了她,也不知道它一只吃草的兔子,是怎么那么鋒利的牙口的。
那是她從小到大唯一一次受傷,疼的哭了很久,此刻想起來,覺得那早已愈合的傷口,似是又隱隱作痛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