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前章所說,比武大會的事情有許多人惦記著,不但惦記著羸,而且還惦記著要趙伏波的命。
清晨,有著諸多樹木,又常用海風滋潤的趙家大宅里,總是有著一股子清新的味道。諸多的樹木使整個黃沙城,都顯得濕潤而又氣候溫和。
一些燕子嘰嘰喳喳的叫著,使沉睡在昨夜放縱的狂歡里的人,從睡眠中清醒過來。
睜開眼睛的師詩迷糊了一下,隨即又想到昨天夜里的競夜狂歡,一禁多少有些羞赧。
當然僅僅只是一些而已,對這那個依然攬著自己身體的趙大郎,不過僅僅只是利用而已。
她從趙旭依然糾纏著自己身體的四肢里脫身而出,動作輕柔而又小心翼翼。她并不希望趙旭這時候醒來,繼續對自己糾纏,她還有一些事情要想。
身體自由之后,她慵懶的伸了一個懶腰。肌肉有些甜絲絲的酸楚,甚至她柔軟的腰骨多了更多的酥麻。
“昨天全便宜了他,他的體力也還不壞,雖然……!”
這樣的想法里沒有曖昧,也沒有什么愛戀,只是一個花信芳齡的少婦對欲望的向往,如此而已。
想著這些的時候,她掀開了薄被,在清晨的第一縷陽光下展露著自己那曲線靈瓏的身體。
烏黑的長發斜在她的胸前,柔順的長發遮沒了胸前,上天賜予她的最好的恩物。
盡管芳齡已近花信,但她倘若挺起胸膛的話,挺翹雙丸依然要使其他女人自愧不如。
晶瑩的如同美玉一般的,即便不纏也極小巧的腳踏在趙旭屋中綿軟的地毯上。那些腳指甲上,也涂著紅紅的蔻丹。似乎是強調那些指頭的可愛。
當她款擺柳腰走向窗前進,依然嬌嫩且結實的可以支撐起宮裙的雙丸輕輕顫動著蕩出滟滟秋波。真個是動若兢兢玉兔,靜比慵慵白鴿。
“嘩”的一下推開窗,清新的空氣涌進屋里。外面的小園里,花開正紅,與她的身體競相爭艷。
這時的晨陽已經長到半桿子,暖暖的陽光掃蕩著昨夜的余寒。且晨光已經大膽的探進窗來,照在她白若凝脂的嬌軀上。
這是從嫁給趙旭的父親趙無線之前就有的習慣,她喜歡在這清晨的時候,用陽光沐浴自己的身體。
這種感覺就像是受到,她心中的那個薄幸人的目光的愛撫。
雖然已經那已經是多年前的事情,而且她也已經嫁給了趙無極,甚至現在她還與趙旭形成此刻的情形。
可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已經邁開步伐,開始了復仇的第一步。
閉著眼睛,感受著那種朦朧的紅光,就好像依偎在愛人的懷里那樣纏綿。這時,心底里泛起一個名字,一個使她今生永遠無法忘卻的名字。
“趙緯南……趙緯南……”
她的心是矛盾的,雖然想要那個男人擁自己動人的身體入懷。與他一起共嘗青春的滋味,她也肯定自己會用柔情萬傾,讓他嘗到自己的甘美。
可同時,對那個男人,她有著更多的刻骨銘心的恨意。
昔年作為長子的,趙伏波的父親趙緯南,是兄弟兩個里文武雙全的那一個,自然也是上房丫頭們暗自傾心的那一個。
可惜最終趙緯南,卻選了趙伏波上房里純血的漢女——寧馨兒。
不但如此,甚至對他一片癡心的師詩,連偏房的位置都沒有爭上。最終一氣之下,做了一直暗戀她美色的趙無極的偏房。
可這十年來,她的心中何償有過一刻的安寧。
這一點甚至連趙無極都看得出來,她從來沒有忘記過那個薄幸人。因此,這些年來她不但不受寵愛,甚至一無所出。
“趙緯南,即便我不是純血漢女,你也不該連偏房的位置都不給我。甚至寧愿要一個波斯女人,也不愿意要我,趙緯南我恨你,我要讓你……”
即便直到今天,這些怨言始終埋藏在她的心底里。雖然她掩飾的很不好,但她卻永遠也無法忘卻。
縱使十年前,趙緯南帶著趙伏波的母親——那個文武雙全的波斯女人,前往花刺子模開拓商路,就再也沒有回來。
縱使,在趙家隨后就進行的,一系列的變遷,趙伏波也就被委曲到了馬廄里生活。
“可這不夠……這不夠……不夠……”
心中的火焰幾乎要完全吞噬掉她,即便是那初升的太陽,也無法軟化她心底里的仇恨。
想到這些,她突然邁步重要回到床上。甚至她也重新投入到趙旭的懷中,只是此刻她已經不再小心翼翼。
趙旭從昨天夜里瘋狂之后的極度疲憊里清醒過來,他勉力睜開眼睛,映入眼簾的是那個使他有些瘋狂的身體。
與懷中這個成熟的女人相比,他曾經接觸過的那些仕女又或者買來的什么女人,突然之間就仿佛全成了失去顏色的花朵。
尤其懷中美人的臉上,那種少女們學不來的,成熟女人的嫵媚幻化出來的成熟風情,更加深深的吸引著他。
伸手放在薄被下溫軟的兩團暖玉,它們依然堅挺而又富有彈性。甚至在清晨薄薄的涼意里,變得堅硬的花蕾,都吸引著他想要進行更多的探索。
“唔,別……別人會聽見……”
仿佛夢囈樣的聲音,不像是拒絕,倒似是一種熱烈的邀請。
“不要緊,我已經吩咐下人們,沒我的呼喚不許來這里!”
師詩當然知道趙旭的吩咐,而這種安靜的環境里,最好進行的除了這種富有曖昧味道的人情之外,還是一個計劃陰謀的好機會。
“可是……過不了多久黃沙城可是要進行比武大賽呢,你難道不為我們的將來想想嗎?你兄弟可是渾身的好本事呢……”
趙旭停下在她身體上游走的手,皺起眉頭來。順著師詩的話,他已經想到他那個好武的兄弟。
倘若他要是在黃沙城的比武里壓了魁的話……
這當然是個問題,倘若真被趙伏波得了魁的話,好么以后家里的武藝還用較量嗎?
哪知他因為這件事停下手的時候,懷中的師詩卻不依的催促起來。她輕輕扭動了一下身體,這一下趙旭手中握著的溫香暖玉一樣的寶貝,真的像兔兒一樣動了起來。
“大郎……”
輕輕的聲音像是唱歌,又像是在埋怨不會痛人的情郎那樣。這些事情都使趙旭的身體起了巨大的反應,他不再想下去,反而只是匆匆的做了一個決定。
“那個混蛋在山上逃過一劫,那么這一次無論如何也放他不過!”
既然有了決定,他認為自己也不該讓這個剛上手的姨娘等得太久。
“詩姑娘,我們還有時間,回頭得了空,我給疾風莊送封信去!”
不久之后,當下午的陽光幾乎從天空里直直的灑下來時,一只主人不懂得愛惜的鴿子在暑熱中沖上天空。
雖然它眷戀著近海地區的濕潤和涼爽的氣候,但它不得不開始自己的使命。
疾風莊距離黃沙城并不遙遠,不過幾十僅是的路程,對于平均每小時飛行七十多公里的信鴿而方,實在不算是什么遙遠而疲憊的旅途。
不久之后,消息就來到了趙無極的手中。在沒有展開信息之前,他正在訓斥疾風莊里散養馬匹的人。
“什么,那是馬王的種?你這個混蛋……”
天馬,現代稱阿哈爾捷金馬,在歷史上大都作為宮廷用馬。亞歷山大、馬其頓、成吉思汗等許多帝王都曾以這種馬為坐騎。
在中國歷史文獻中,阿哈爾捷金馬被稱為“天馬”和“大宛良馬”。而與當地良馬(阿拉伯)馬雜交,不過是趙伏波父親交給疾風莊的任務之一。
而這兩種馬的雜種品種,被趙伏波的父親趙緯南定為馬王。
“是……是莊主……它牙口還小,還不能……”
馬夫頭用嚅嚅的聲音解釋著,他想說馬王的種,天生就是馬群里的頭。其性如烈火快似閃電,而且主要作為種馬的它們,也就放養在馬群里充當頭領。
根據現代科學的研究,速度最快的馬是純血馬,一分鐘能跑行千米。汗血馬奔跑速度較快,跑完一千米僅需一分零五秒。
“滾、滾滾……滾蛋……!”
趙無極煩躁的揮了揮手,直覺中認為自己的中的這份消息可能更加重要。
至于那匹已經被趙伏波糊里糊涂討走的馬王,他打算等下次回黃沙城的時候再說。
當他展開信鴿帶來的小紙條時,他的惱怒不翼而飛。因為剛剛的苦惱,恰恰被這份情報給解決了。
他把手中的小紙條撕成碎片,接著吩咐親隨。
“去給我把薩福萬(古代阿拉伯巖石名)叫來!”
“是,主人!”
等親隨出去之后,他故做莊重的神色突然之間變成了某種得意。
“哼,終于有機會干掉這個小雜種了,沒有了他的話……”
一想到倘若沒有了趙伏波,那么其他三個莊主恐怕也就沒有什么指望了。
將來強把舒鈺娶成子婦(兒媳婦),有了舒莊主與哈桑的支持,一個魏臻又能翻得起什么大浪。
到時只消聯合幾路人馬,不用逼近,想必三娘那樣聰明的女人,就應該明白,她該如何做了吧! ( 明智屋中文 wWw.MinGzw.Net 沒有彈窗,更新及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