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為民的態度讓錢亞東也有些意外。
他以為對方會吹毛求疵,但是卻沒想到對方說出這么一番堂而皇之天圓地方的話來,似乎還有點兒認可自己夾雜了一些牢騷發泄的觀點,愣了一愣之后,錢亞東才接上話:“陸書記,法治建設,法治藍島,也不是政法系統這一塊,實際上涉及到很多部門,我的理解,正人先正己,要想讓整個社會都形成一個法治的氛圍和習慣,那么首先要從市委市府做起,自上而下,由內向外,當然,政法系統首當其沖,義不容辭,我覺得應該從兩塊來做,第一是制度約束這一塊,剛性規定,權利和義務,獎勵和懲罰相結合,形成良好習慣,第二是制度保障這一塊,你要人家遵紀守法,依法依規,但是又不提供實質性的保障,難免就會走偏,我覺得這怪不到具體部門頭上,……”
錢亞東看似信手拈來,但是在陸為民和金國忠看來,這卻是有備而來。
陸為民來了興趣,手指在茶幾上輕輕敲擊,“唔,老錢,舉幾個例子來說說,咱們也好有針對性的研究。”
“嗯,多不勝數,我以第二塊來距離吧,交警也好,公路路政也好,上路罰款,完成任務,這已經是頑疾,可以說這么多年從未斷根,百姓怨聲載道,但根治了么?做不到,因為這些罰款有相當一部分會有返還,有些是和工作人員的個人收入掛鉤,有些是和具體責任單位的財政撥款相連,你財政保障不了這些單位和人員的正常需要,甚至還給別人開這個綠燈。要求人家去完成罰款,部分返還作為填補預算開支,這不是公然制造不依法治國的舉動么?再舉一個例子,近期我接到一封群眾來信,反應他的親屬被人殺成重傷多年。罪犯早已經明確,但是多年來始終未能歸案,當地辦案公安機關辦案拖沓,每一次接到線索反映,都是跑一趟敷衍了事,從未主動去尋找線索抓捕逃犯。……”
錢亞東也介紹了自己接到人民群眾來信的這個情況,罪犯長期外逃,傷者家屬也花了很多精力去尋找線索提供給公安機關,但是公安機關在抓捕逃犯時顯然不夠盡職盡責,都是就事論事。有線索就去跑一趟,基本沒有主動去抓捕過,這讓死者家屬非常不滿。
“我也安排人對此做了一個調查,這個案子的情況很典型,而且類似情況恐怕在各地公安機關還很普遍,犯罪嫌疑人長期在外打工,四處流竄,公安機關也的確接到多次線索舉報。派出民警進行抓捕不下五次,耗費出差費用超過二十萬元,從地方公安機關反饋回來的消息。辦案部門經費有限,如果每一個案件犯罪嫌疑人一旦得到線索就就要派人去進行調查核實,那么經費問題根本無法滿足,這也迫使他們不得不小心的進行規劃,所以自然而然在有些時候就顯得不那么積極主動了。”錢亞東語氣也充滿了不平,“我們說我們的有些執法機關惰政怠政。其實責任不完全在他們,你經費無法保障。人員嚴重不足,怎么來要求他們要勤政要盡職履責?這就是一個機制保障問題。辦案單位編制無法滿足,經費嚴重不足,卻要人家勤政盡責,人家也是人,也有家庭父母兒女,也一樣需要休息,……”
“當然,我不是以這些客觀條件來為這些執法機關作托詞,但是我們作為這些執法機關的上級部門,理應要為他們嚴格依法辦事勤政盡責提供機制上的保障,滿足他們在人員編制和經費上的需要,這也是我覺得我們在推進‘法治藍島’時,更需要考慮的問題。”錢亞東侃侃而談,“再說說第一塊,要有針對性的列出制度安排,像錯案追究制度,要有具體東西,怎么來監督,怎么來追責,對哪類人員有什么樣的責任,比如已經退休的,該怎么來處理,辦案單位的領導該怎樣來追究領導責任,這些都要有專門的調研,拿出具體策略,……”
說實話,這算是陸為民第一次比較直觀的和錢亞東進行對話,第一次調研時禮節性的程序性的,基本上也就是走一個過程,大致了解現狀,而后陸為民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掌控大局上去了,對政法這一塊過問也不多,也就是現在,把“法治藍島”這項工作提上了議事日程,這才真正和錢亞東開始有工作上的交織了。
實事求是的說,起碼在政法工作這一塊,錢亞東還是有些想法的,就憑這一番談吐,也還算是符合陸為民的胃口,當然僅憑這番言論,還不足以就讓陸為民對錢亞東的觀感就有多大的改變,頂多也就是比起以往來,多了幾分了解罷了,要說到實質性上的東西,還得要看實際上的工作動作才行。
談話在相對融洽的狀態下結束了,錢亞東的一些想法和意見還是給了陸為民一些不一樣的感受。
在對待“法治藍島”這項工作上,錢亞東代表的政法委提出了比較中肯的建議和意見,在陸為民看來,起碼錢亞東是對這個問題下過一番苦功的,“法治藍島”不是陸為民今天才心血來潮把金國忠和錢亞東召集來說事兒的,在市委常委會上陸為民起碼提過三次,只不過大家心思都集中在了其他話題上,對這項工作并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包括金國忠。
但錢亞東似乎在這個問題上還是比較敏感的,或者說是比較重視的,應該是有果一番準備的,這一點陸為民比較滿意,說明這個政法委書記大事不糊涂,在陸為民沒有特別點名的情況下,明白什么工作才是自家的重頭戲,所以才會有所準備。
半個月后,《黨建之聲》上刊載了一篇文章,《推動法治社會,政法系統當有所作為》的文章,文章以相當細膩的文筆和詳實的論據,洋洋灑灑數千言,詳細論述了新時期下構建新型法治社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時又從七個方面論述了當前形勢下政法機關需要從以下七個方面推進制度改革,全力打造法治社會。
緊接著這篇文章又在幾天后的《法制日報》上被刊載,同時也介紹了藍島在構建法治社會工作上的一些想法和做法,談到和法治和和諧之間的辯證關系,很有新意。
這篇文章的署名都是藍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錢亞東。
擱下電話,陸為民揉了揉太陽穴,他發現現在隨著年齡的增長,這個動作越來越變成了自己遭遇一些難以決斷的事情時,排解壓力的一種方式了。
電話是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于文雋來的。
電話里于文雋詳細詢問了當前藍島市委正在著力推進的“法治藍島”工程,表示中央高層和省委書記高立文都對此十分感興趣,專門交代要來藍島實地調研一趟,預計是在年前,于文雋要專門來藍島,對此項工作進行全面調研。
這讓陸為民有些著忙。
這項工作才剛剛開始啟動起來,一些具體工作也僅僅是剛拿出構想,一些工作還處于調研摸索階段,怎么上邊就這么感興趣了?還中央高層,這不有點兒兒戲了么?這個時候來搞調研,能調研什么你說半年后來,或者說一年后來,或許陸為民心中還能有點兒底,現在來算什么?
不過陸為民也知道自己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太大的發言權,既然于文雋是代表省委書記高立文的態度,同時也還透露出中央高層很感興趣,那么這項工作就必須要提升到一個高度上來了,只是提升歸提升,怎么來做才能讓人家滿意,這就有點兒費心思了,藍島現在的做法和構想合適么?
中央感興趣,那就絕對不是只是局限于政法體系這么簡單,這就需要從整個黨委政府的格局來考慮,不過陸為民也知道這肯定是那篇文章招惹的“是非”。
當然,對這種“是非”,陸為民還是很樂意見到更多一些的,最好是各方面都能來一些這樣的“是非”,這證明藍島的工作有新意,有亮點,才能博得上邊兒的關注,藍島本來就不該是一個默默無聞的地方,無論從哪方面都不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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