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號:35962)
第026章銀行鬧劇
作者:筆仙在夢游
徐云和林歌開著押運車直接到銀行,因為之前已經預約過,銀行大客戶經理早就在外面迎接等待。
林歌一下車,銀行的大客戶經理詹姆就迅速走上前來,一把握住林歌的手寒暄起來:“卡洛斯先生,好久不見您還是那么的精神!哈哈哈,快請,先喝杯咖啡我們再談事情!”
“咖啡就免了,我時間很緊張。”林歌擺擺手:“直接去做正經的事吧,我還有其他的事情要做呢。”
“卡洛斯先生,您若是對我們的服務有什么不滿意的,可以盡管開口……呵呵呵……您現在突然要提現,這是……”詹姆有些頭疼道:“我們真的很抱歉做了讓您不滿意的事情。”
“這跟你們沒關系,我就是不相信美元了而已。”林歌道:“況且我要的不是美元,我是要用我的美元換取黃金。”
詹姆尷尬的笑了笑,拿他們的黃金還不如拿他們的美元呢!
“現在是多少了?一千四百五十美元一盎司吧。”林歌道:“那我現在賬戶里有;兩億七千萬美金,你算一下是多少黃金?”
“這個是……”詹姆趕緊拿出計算機。
“是十八萬六千二百零六點**六五五盎司。”林歌很清楚美帝人的數學都挺爛的,幾乎都是小學水平:“差不多是五點二七噸,你給我準備黃金就可以了。”
詹姆一下傻眼了,一口氣換走五噸的黃金,就算是銀行也頭疼啊!現在他們銀行最大的金磚也就四百盎司,這是要整整四百六十五塊半!
怪不得人家開了一個這種超級武裝押運車來呢。
這種押運車平日里乘坐人數都是八個人,再加上現金之類的,載重量肯定是沒有問題的,五噸黃金肯定可以輕松帶走。
“卡洛斯先生,我們之間是不是還再商量一下,或許我們還有其他更好的辦法……”詹姆道。
“我要的是黃金,你給我商量什么?”林歌道:“難不成我用我自己的錢在你們銀行不能換黃金是吧?那你們還開什么銀行啊,有病吧。”
詹姆當然不是說不讓他換黃金,他當然愿意,他只是不想失去這樣一個大客戶,現在卡洛斯給他的感覺就是要脫離他們銀行,以后不和他們玩兒了。
這才是詹姆所擔心的事情。
“抓緊時間,這可不是一個小工程!”林歌沒給詹姆繼續說話的機會,馬上示意詹姆帶著他去大客戶單獨的保險室去辦理業務。
徐云則是留在了汽車旁邊等待,他環顧四周,觀察著四周的風吹草動,美帝國可不像華夏那么安全,華夏沒人敢搶銀行,第一是刑重,第二是沒什么先進的武器。
美帝國可不,搶銀行的家伙們都有先進的武器裝備,而且美帝國又講究“人權”,只要沒當場被擊斃的,就算失敗了,被抓起來也不會被判死刑。
這就是美帝國最可笑的一點,街頭上每天都有因為火拼而死人的情況發生,可是居然判個死刑還那么困難。
真搞不懂那些跟畜生一樣不把別人的生命當生命看待的混蛋還有什么臉面要求自己的“人權”?有些犯罪分子根本就不是人,連畜生都不如啊,不是人還講什么人權?
反正這個國家就這樣吧,有利有弊。
這也就導致了徐云不敢輕易放松,鬼知道那地方會不會突然冒出一輛汽車來就跳出幾個頭戴絲襪的蠢貨要搶銀行啊。
徐云之前看到過紐約搶銀行的新聞,據說是有一個銀行搶劫犯一直在紐約市皇后區和曼哈頓區做案,先后得手三十多次,外加八次無功而返。
這家伙簡直是創下紐約市治安史上新紀錄的慣犯!
而且這個罪犯根本不是人們想像中的兇神惡煞,膀大腰圓。據說抓捕他的時候,警察都身著重裝備破門而入,這個罪犯還懶洋洋地躺在沙發上,睡眼惺忪地看了一眼如臨大敵般的警察,絲毫沒有反抗的意思。
那罪犯是個典型的吸食海洛因的大毒蟲,成年后出入監獄如家常便飯,但不出名之前所犯的案子都是與吸毒有關的偷雞摸狗小罪。
而他真正干搶銀行的大事業,理由也都簡單明了——籌錢買毒品。
美帝國一些搶銀行的犯罪分子其實也并非電影里大家想象中那樣,真的來一車人拿著先進武器突突突,更多的是獨來獨往獨擋一面的獨行俠啊!
這些人每次向銀行下手時,都喜歡頭戴大都會棒球隊的鴨舌帽,身穿長袖襯衫,用太陽鏡遮住雙眼,一幅典型的紐約潮男的打扮。
而且搶銀行的手段很文明,從不大喊大叫,生怕驚嚇了無辜的客戶。
用這類犯罪分子的話來說,搶銀行就和到銀行取款沒什么兩樣,只要把紙條遞給銀行工作人員,說明來意就行了!只是在很偶然的情況下,才會亮亮手槍示示威,得手之后也不給其他人添麻煩,盡快揚長而去就一切大功告成。
罪犯在做案地區固定的連續搶劫犯,居然逍遙法外多年才能被抓捕,這類新聞也反應了美帝國警方的無能啊。
而且紐約一年要發生幾百起銀行搶劫案,可以平均到每天都有搶銀行的事情發生,在這樣一個大都市,這種情況實在是令人難以理解,而且這種情況每年都只增不減。
很多美帝國道上的兄弟們都知道紐約的銀行是全世界最好搶的。
這樣的事情一旦傳開了,有的是想要發橫財的人來做這種事情,這樣紐約就聚集了很多想要搶銀行的蠢蛋,有些人能得手,有些人實在是太蠢了不能得手,反正這對紐約銀行而言都成了家常便飯的事情了。
就在徐云警惕的時候,一個帶著鴨舌帽和太陽鏡的家伙,溜溜達達的在銀行門口瞎逛蕩。
這種溜達的人往往都是沒有什么事情可做的,搞不好有些一時沖動,琢磨著搶個銀行玩玩吧?然后就直接動手搶了……
這都是極有可能發生的事情,誰讓美帝國那么講究人權呢,殺人放火的事情都不會被判死刑,搶搶銀行而已,無所謂啦。
徐云警惕的看著這個溜達鬼,發現這家伙后腰上鼓囊的似乎是有什么東西,基本上就能確定是手槍了。
估計這家伙是真的想要搞點事情做。
現在人家什么都沒干,徐云肯定不能做什么,這種時候若是過去警告,弄不好還會被反咬一口說他找麻煩呢。
這時候林歌已經跟著詹姆去了屬于他自己的專屬業務貴賓室了,因為大客戶做任何事情都喜歡安靜,喜歡保密,不喜歡被任何人打擾。
這樣對林歌也有好處,至少他可以不急不慢的試指紋了。
大約十分鐘之后,那個溜溜達達的家伙終于忍不住了,突然掏出了自己后腰里藏著的手槍就直接沖進了銀行大廳里面!
徐云隔著門都能聽到這家伙高喊一聲:“不許動!把錢都給我拿出來!!”
這一看就是生手,干的嫻熟的罪犯是不會做這么愚蠢的舉動的,果然這蠢貨的叫喊聲讓現場混亂了,兩個保安直接把他撲倒了!鬧劇只持續了幾秒鐘就結束了。
其實美帝國搶銀行的事情多,也是因為美帝國的銀行一直標榜顧客至上的服務原則,紛紛拆除柜臺上的鐵柵欄,取消武裝警衛和延長營業時間,這些都是造成不法分子頻頻光顧的重要原因。
這些年美帝國也慢慢的取消了不少開放柜臺,這樣做并不是不尊重顧客,其實就是一種自我保護,若不然每天都被搶,多沒勁兒啊,誰還做銀行這個行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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