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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1630之崛起南美-第一百三十六章 天雄三鎮(三)
更新時間:2016-05-26  作者: 孤獨麥客   本書關鍵詞: 歷史 | 架空歷史 | 孤獨麥客 | 穿越1630之崛起南美 
正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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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天雄三鎮(三)

第一百三十六章天雄三鎮(三)

駱馬(學名:Vicugnavicugna):是駱駝科、羊駝族、駱馬屬的大型哺乳動物。是駱駝科的動物從北美洲進入南美洲的一支的后代,體型較小,無駝峰,分布于安第斯山區和南美洲南部的草原、半荒漠地區,該屬僅有1種、2亞種,是野生動物,和人工飼養的大羊駝及小羊駝并非一種動物,分屬不同的屬。駱馬毛在羊駝毛中最粗最長,彈性較差。絨毛的細度為25~35μm,剛毛為150μm。長度為200~300mm。

駱馬除野生種外,還有相當數量的馴良種,被印第安人廣泛地用作馱役工具,就像中國農民駕馭小毛驢一樣。

外形特征

駱馬體長125190厘米,肩高70110厘米,尾長1525厘米,重量3545公斤。是駱駝家族中最小的成員,駱馬被認為是野生的羊駝的祖先。它的脖子和****像駱駝,體型像小馬,性情溫和。頭部大,楔形,耳朵幅大,三角眼,有一個長長的脖子和腿,它善于用腳底和腳趾,以便在巖石和礫石獲得站的更穩。駱馬的毛長而細軟,顏色有純白、黑色、黃褐色等。頭部的皮毛從黃色到紅褐色,在頸部融合成一個蒼白的橙色。有30厘米長的柔滑的白色長鬃毛覆蓋****,身體的其余部分的皮毛柔軟,長度統一。背面是淺棕色,腹部部和側面是骯臟的白色。[1]

棲息環境

性喜高寒,多棲居在40005000米的高山之上,特別是巍峨綿亙的安第斯山更是它棲息生活的故鄉。[2]

生活習性

駱馬是秘魯、玻利維亞、阿根廷和智利的安第斯山區海拔3500至5750米高的半干旱草原上特有的動物,能夠在空氣稀薄的高山上馱運貨物,它的肉可以食用,皮可以制成皮衣、皮帽,毛可以制成毛織品。

駱馬以群體生活為主,每群有515只,擁有類似駱駝般的習性,耐饑早,忍勞累。在山間崎嶇的羊腸小道上,它行走自如,而且能連續行走五天而不疲倦,而且整休一天又可繼續上路。每群都有個首領,成515只一群,由一只雄獸率領其它雌獸。擁有高度的警覺性,在行進時,首領總是在后面壓陣并擔任警衛,一旦嗅出異昧,它便立即高鳴起來,督促全群速逃。在遇到危險時,雄獸發出警報,同時挺身向前護衛雌獸后退。它們在海拔4500米處奔跑,每小時可達47公里。其視覺發達,聽覺中等,嗅覺最差,動作優美。幾乎只吃四季皆有的低草。[1]

分布范圍

分布于阿根廷、玻利維亞、智利、秘魯和厄瓜多爾。[3]

繁殖方式

雌性駱馬的妊娠期持續330到350天,一胎只產一仔。從小腿產出到整個生產過程用15分鐘,仔獸出生后便可站立行走,其后四至九個月內母駱馬負責養育幼仔。10個月后,亞成年雌性留在族群內。亞成年雄性離開族群,或單獨或加入由一群單身雄駱馬組成的光棍群體。性成熟期一年,壽命1520年。[1]

亞種分化

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ver.:2008年哺乳綱紅色名錄——低危(LC)。[3]

據歷史記載,駱馬和印第安人很早就發生了密切聯系,古印第安人以駱馬作為最好的納貢品,把它當作神圣的動物,絕對禁止狩獵和屠宰。只是每年6月24日祭祀太陽神時,在隆重的祈神儀式上,才把整匹駱馬活活投入江湖之中。到了16世紀上半葉,僅秘魯就有150萬頭以上。可是自從新老殖民主義者侵入南美洲后,駱馬遭受濫肆捕殺,數量大大減少。整個南美洲僅剩下5萬多頭。駱馬所以遭受如此厄運,就是因為它是一種珍貴的經濟動物。尤其是它那色澤鮮艷、纖維堅韌的軟皮毛——“拉拉毛”(秘魯歷來如此稱呼),每年都給這些國家帶來了大筆外匯收入,成為世界獸毛市場上的佼佼者。駱馬每匹一年可剪毛1千克左右,纖維長達7厘米,是毛紡業的上等原料,在國際市場上享有盛譽。秘魯用駱馬毛織制成的一種披肩——“蓬喬”,上鑲各種漂亮的花紋和圖案,中間有個圓孔可以套在人的脖頸上,是秘魯男女老幼最愛披戴的御寒之物。[2]

駱馬在秘魯等國已吹響了“保護”的號角。政府開始規定禁止捕殺駱馬的保護條例,對所有捕殺駱馬者實行嚴厲的懲罰措施。今日,駱馬在秘魯已被視為“民族的象征”。在紅白兩色相間的秘魯國旗上鑲嵌著一個端莊絢麗的圖案,圖案的一角就矗立著一只淡褐色的駱馬,它在藍天的襯托下顯得特別優雅矯健。此外,秘魯的硬幣上,商標上,也經常畫有駱馬的形象。[2]

野生的反芻動物駱馬,如何馴化成家畜,很早就是養畜專家們注意的問題。遠在西班牙殖民主義者來到美洲之前,駱馬就已成為那里唯一的馱役了。據典籍記載,16世紀以來南美洲既無馬,又無牛,甚至任何一種大牲畜都沒有。因此那時馱運東西,除靠人力外,就是靠駱馬了。可見,駱馬在美洲歷史上,曾建立了不可磨滅的功勛。[2]

大羊駝是南美體重最重、體形最大的南美駝馬。長長的四肢、凸起而彎曲的耳朵是它區別于南美其他駝馬的主要特征,早在印加文明之前就一直被當作運輸工具。大羊駝有兩種:KARA和CHACU。大羊駝毛質粗糙,遠不如羊駝毛,然而如果去除羌毛后,大羊駝絨毛也有羊駝毛那樣柔軟。世界上65的大羊駝生活在玻利維亞的安第斯山脈的高原地帶。

大羊駝(Lamaglama),又名家羊駝,是南美洲的駱駝科,和多種相似動物合稱為駱馬或美洲駝。在印加帝國及其他安地斯山脈地區是原住民廣泛蓄養的動物。在南美洲及部分中美洲,大羊駝是用來背負重物、制造纖維及作為食物。

基本特征

完全成長的大羊駝全高1.6~1.8米。它們重約127~204公斤。初出生的大羊駝重約9~14公斤。大羊駝是群居的動物,喜歡與其他的大羊駝組成族群。大羊駝所生產的纖維非常柔軟及沒有羊毛脂。它們在幾次嘗試后就可以學會東西,非常聰明。它們可以背負其體重的25~30的重物行走幾里路。

大羊駝在4000萬年前源自于北美洲中央的平原。它們在約300萬年前的南北美洲生物大遷徙遷往南美洲,并亞洲。在冰河時期,它們在北美洲消失。直至2007年,在南美洲有超過700萬頭大羊駝及羊駝。另外由于從南美洲進口的關系,美國及加拿大在20世紀末就有超過10萬頭大羊駝及6500~7000頭羊駝。

形態特征

成年大羊駝的齒列為:門齒1/3、犬齒1/1、前臼齒2/2、臼齒3/3,總數共32顆牙齒。在上顎近前頜骨的后緣有一顆銳利的門齒,雄性接著在頜骨內部有一顆彎曲的犬齒。它們的前臼齒不像駱駝的像犬齒,而只是很細小的。臼齒列由3顆闊的臼齒組成,這有點像其他駱駝屬。在下顎,三顆門齒都很長及扁平,最外的門齒最為細小。緊接著的是彎曲及接近垂直的犬齒,并一個小空間及每年替換的圓錐前臼齒。三顆臼齒前另有一顆前臼齒。

大羊駝的頭顱骨像駱駝科的,但腦腔及眼窩較大,頭顱的脊突則較小。鼻骨較短及闊,并與前頜骨連接。大羊駝共有7節頸椎、12節背部脊骨、7節腰椎、4節骨盆脊骨及15~20節的尾椎。

耳朵頗長及微微向前彎。它們沒有駝峰。腳較幼,腳趾之間相隔較遠,每跟腳趾都有底墊。尾巴很短,毛長而柔軟。

羊駝屬及駱馬屬內物種的結構特點,包括外表及習性都非常接近,故學者一直就屬中物種的分類而進行討論。最復雜的是大部分的物種現正都被馴養,故此失去了物種起源的重要性。南美洲現時有四種,包括大羊駝、羊駝、原駝及駱馬。

現時已知只有馴養的大羊駝及羊駝,在體型及顏色上都有所不同,一般都是白色、褐色或黑白斑,有些是灰色或黑色。大羊駝的體型較大,頭部較長。羊駝身體的顏色都是較一致,而毛皮較貴。羊駝是由野生的駱馬祖先演化而來,而馴養的大羊駝則是從野生的原駝祖先演化,而大羊駝及羊駝之間有一定數量的雜交種。

雖然大羊駝經常被拿來與羊作比較,但其實很早就已知道它們與駱駝之間的相似性。卡爾·林奈(CarolusLinnaeus)最早就已經將它分類在駱駝屬中。不過后來于1800年,喬治·居維葉(GeorgesCuvier)將它們、羊駝及原駝從中分開出來。駱馬則被編入駱馬屬中。羊駝屬中的兩個物種,都是胼足亞目的代表,在其腳底下有獨特的肉墊。這一類的動物都被編入駱駝科中,偶蹄目下的其他類別包括有豬科、鼷鹿科及反芻亞目。胼足亞目與它們之間有些親緣關系,有著一些它們的特征,但在一些地方上又有些不同。

大羊駝最初被認為在第三紀已經在美洲滅絕,當大量發現它們時使得對研究駱駝科及與其他哺乳動物的關系有重要的幫助。現時已知大羊駝曾經不止于生活在巴拿馬地峽以南的地區,在洛磯山脈就曾大量發現屬于更新世的大羊駝化石,而在中美洲亦發現一些較大體型大羊駝的化石。在25000年前的冰河時期,一些大羊駝就曾留在北美洲,包括加利福尼亞州、得克薩斯州、新墨西哥州、猶他州、密蘇里州及佛羅里達州。這些北美洲的大羊駝都屬于Hemiauchenia,現已滅絕。

從上新世至中新世之間,像駱駝的動物就有很多不同的物種,它們在基因上都有不同。后來它們的特征變得一般化,失去了與駱駝科有分別的特征。它們與所有偶蹄目的祖先有著共通的形態。

在美洲以外的地方目前沒有發現胼足亞目的化石,所以估計它們是起源于美洲。駱駝科則有可能經亞洲北部離開美洲,因氣候的改變而逐步南下,繼而進行了一些改變。留在美洲的駱駝科,在不明原因下,則被限制留在大陸的南端。在古生物學中只有很少的哺乳動物是大羊駝。

大羊駝隸屬駱駝科,在同類中體形較小,性情溫和。每當人們提起駱駝,總會聯想到那些生活在撒哈拉沙漠和中東地區的,長著高大駝峰的動物。實際上,駱駝科可分六個品種,每種都有各自的特征,也都有者不同的生活用途。有些駝類是很好的運輸工具或者是看護者,而有些諸如南美的羊駝、小羊駝則有著一身精柔、華貴的絨毛。大羊駝僅僅是南美的土著動物,主要分布在美洲大陸的中西部沿線。在秘魯、智利、玻利維亞等國,的的咔咔湖地區尤為集中,其中大部分生活在秘魯和玻利維亞交界的安第斯山脈地區。

早在幾百年前,羊駝絨毛就已深得古印加皇室貴族的青睞。皇族和那些高官的衣物大部分是用羊駝纖維來織造。他們對精柔、華貴的羊駝毛的鐘愛,也使得羊駝纖維擁有“纖維上帝”之美譽。

令人遺憾的是,公元16世紀前后,羊駝慘遭歐洲侵略者的摧殘。入侵者從本國引進歐洲家畜(尤其是綿羊),隨后,羊駝要么被捕殺,要么被趕到環境惡劣的安第斯山脈,也就是高原地區,那里一片荒荒,多風、干旱,土地貧瘠,植物稀少。秘魯的歷史學家推測大約90的羊駝死于16世紀那場悲慘的滅絕。(未完待續。)好若書吧,書友之家!唯一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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