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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魏文魁-第十九章、編定魏律
更新時間:2016-03-08  作者: 赤軍   本書關鍵詞: 歷史 | 秦漢三國 | 赤軍 | 漢魏文魁 
正文如下:
是勛認為自己只要做好了兩件事,便可千古不朽,一是主持樹立“建安石經”,二是主持制定《魏律》,對此桓范深以為然,是復對此也說不出什么話來。看<

是勛最近把主要精力全都放在了《魏律》的編定上面——正好可以更名正言順地把臺中事務都推給劉先和鄭渾,反正若真有關乎國家大政方針的要務,那倆也不敢自作妄斷,總須是勛拍板,但這類事兒終究鳳毛麟角——目前編撰小組已經組建完成,正在做前期的梳理和協調工作。

他本來想擴大編制、自組班底,結果被曹髦給否決了,讓他從秘書、門下二省挑人幫忙。當然啦,秘書、門下也有自己的本職工作,起碼崔琰、劉放等主要負責官員是不可能撂下手頭的活兒跑中書來幫忙的——再說了,是勛也不愿意跟磪季珪共事——那么可供選擇的余地就并不太多啦。是勛主要行文崔、劉,討要了十幾名下級官吏來做文書保管、文字編排等雜務,真正參與律令編定的,則是門下分管的那些文學侍從之臣。

漢代的侍臣班底是非常龐大的,是勛本人就曾經做過侍郎,并沒有實際職權,不過備皇帝顧問,并且貢獻詩文以粉飾太平而已。魏朝因為外朝官僚班子的擴大,很多人才都從內廷流向外朝,侍臣數量也因此大為減少,品級有所下降——如賈詡、劉曄之類重臣元老雖然也無實際統屬,也備皇帝顧問,卻并不能算作真正意義上的侍臣。

是勛調了六、七名侍臣過來,其中就包括了老朋友王粲王仲宣。此外,他還請求讓劉曄擔任編纂小組的第一副組長,第二小組長則以朝命請征正在陳留老家等死的毛玠毛孝先。

毛玠原亦為曹魏的開國功臣,但后來遭到曹操的厭惡——據說為丁儀進讒所致——竟被免官。是勛覺得此人頗為可惜,再加上毛玠耿介忠直,有治國干才,故此特意說動了曹髦。加毛玠資政大夫的榮譽頭銜,請他出山相助。

是勛制律,主要指導原則有三:一,《漢律》除《秦律》之煩冗。但難免有刪錯的章節,再加上時代在進步、情況在變化,歷代被迫添加了很多“令”、“科”,也就是臨時規條進去,體例因此混亂、體系因此松散;今制《魏律》。就是要加以重新整理、分類,使其規范化,并且因應實際情況的變化,增添很多新的條文——比方說近年來商業活動日益繁盛,為此制定了相對細密、明確的商法諸條。

二,是勛認為法律若不細密,就會有漏洞,有刁民會鉆空子,可是制定法律又不可能堵住所有的漏洞,故此編定新法的時候。言辭力求簡潔而準確,同時保留隨時可以擴充的接口。同時法律條文若過于嚴密,又易墮入《秦法》之故轍,故此明確區分公訴和自訴,對于自訴類型的案件,本著“民不舉,官不究”的原則,放給民間以更大的自主權。

終究宗族勢力之龐大是回避不了的現實問題,是勛要真想把地方宗族之權都收歸官方的話,會給自己和政府都造就很多潛在的反對者。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兒,他可不會去做——就算要做,也必須和風細雨、潤物無聲地一步步來。

三,本著儒家“仁”的原則。大幅度縮減連坐的范圍,減輕其刑罰——要徹底廢除連坐,就目前政治環境來說,應該還做不到。同時刪掉了很多不人道的肉刑,以及侮辱性刑罰——比方說廢除宮刑。最終將刑罰確定為死、耐、作、流、贖、罰金六種。

耐刑比舊有的髡刑為輕——廢除了髡刑——也就是剔去犯人的胡須,但保留頭發。是勛雖然挺喜歡自己目前長須飄飄的形象。但終究基于來自未來的魂魄,對于男人是不是一定要留胡子,抱持著無所謂的態度。其實有沒有頭發也無所謂,但終究“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可毀棄”的傳統觀念仍然很牢固——其實這里說的“發”是指毛發而非頭發,也包括了胡子——士大夫皆以受髡為僅次于被宮的奇恥大辱,是勛廢掉髡刑,是可以得到眾人禮贊的,同時保留耐刑,也不會對保守派造成太大的觀念沖擊。

作刑就是徒刑,流刑就是流放。贖刑是指用財物來抵償一定的罪過(與按律罰金不同),小組成員有人提出了“雜抵”,即官僚、貴族可以用奪爵、除名、免官等方式來抵罪而不受刑罰,是勛將之歸入贖刑,并且規定了可抵之罪的上限。原本歷史上的雜抵和贖刑,上自死刑,下到杖、笞,皆可抵償,等于使貴族、官僚、豪門犯罪享有減免刑罰的法定特權,對此是勛是堅決反對的。他限定了,唯耐刑和一年以下作、流可以抵贖,死刑及一年以上的作、流,就算你交個王爵出來也照樣不可免受。

當然啦,終究是封建社會,真要是天子一紙赦令,對于貴族、官僚們來說,再大的罪過也可消化于無形,碰到這種情況是勛也禁止不了。

基于是勛當日在朝堂上請求制定《魏律》之時對曹髦所說過的話,小組有成員提出正式把儒家禮儀作為制律和執法的指導原則,甚至把“春秋決獄”精神寫進《魏律》里去。是勛舌戰群儒,再加小組長的強力壓制,好不容易才把這股歪風給煞下去了。

是勛說了:“法以攝眾,不可茍且。若可委曲,必有小人趁隙取利也。《春秋》之義,知之者眾而深明者寡,若非董子,誰能實得儒禮之精要而施之于法耶?”至于他當年就搞過“春秋決獄”那一套,當然自動無視啦——“若執法之官無董子之識,而擅為董子之事,則有法亦如無法,吾等尚制之何益?”

不是每個執法官員都能秉持公心,并且象董仲舒那樣深通經學要義的,你要是開了這個口子,是個人都敢“春秋決獄”一把,那法律條文不就形同虛設了嗎?則法律法規的嚴肅性何存?

制定《魏律》是個大工程,不是一個小組十幾二十人湊一起閉門造車就能搞出來的,還必須傾聽各方面意見,吸納各部門經驗,才能盡量做到完善和公正。是勛作為小組長,肩上的擔子實在不輕——所以說,若非此事真能使他萬世不朽,以他疏懶的個性,才不會都撲上去哪。

后世有句話叫“理解萬歲”,正說明了人與人之間往往缺乏相互的理解,所以才特意要喊句口號出來,并加“萬歲”二字以作贊嘆——即便親生父子之間亦然如此。在某些方面,是復是絕對理解老爹的,但凡老爹抓官、攬權、摟錢,以及刷聲望的舉動,他向來舉雙手雙腳贊成——因為這些資源和成果很大可能性將來會遺留給自己——但對于是勛另外某些行為,他卻徹底難以理解了。

制定《魏律》是刷聲望的妙計,倘若是勛把全副精力都放在了這件事上,從而一定程度上疏忽了對政敵的防范,是復頂多也就發幾句牢騷而已,他會與桓范一起拾遺補闕,幫忙父親堵上種種漏洞。然而是勛每天除了吃飯、睡覺,上班批示某些不得不由他決斷的公文,以及開會制定《魏律》外,卻偏偏還勻出將近五分之一的精力,在關注另外一件事情——一件是復覺得毫無意義,僅僅出于個人興趣的事情。

什么事情呢?說白了,是勛在“搞科學”。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此為萬世不易之箴言也,是勛早在篡改經學要義的時候,就嘗試著向士人闡述和灌輸這一理念,并最終編纂完成了《物理初言》。然而思想改造工作從來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況且人的思想總是跟隨著時代而進步的,當生產力還達不到某種規模,社會模式尚未上升到某一階段的時候,愿意和能夠接受新思想、新觀念的人總是寥寥無幾。而就算是勛利用自己的名望,再用儒家學說來包裝,真能把新觀念灌輸進部分人的思想中去的話,那也大多是些年輕人,要等他們成長起來,并為此而付出一定努力,還不知道得是猴年馬月哪。

是勛有點兒等不及了,身旁親朋故舊的陸續辭世,終于使他體味到了時光流逝之速,在這個醫學落后的年代,估計自己也沒有足夠長的壽命可以期待。所以很多事情,倘若不先親手搭建起雛形來,恐怕將最終沉埋于歷史的塵埃當中,未來的人們只能從故紙堆中發現:原來中國早就有了超前的科學思想了啊,只是從未被人重視過……

尤其在這一方面,是勛幾乎無人可用。漢魏時代,中國人尤其是統治階級對于技術的進步還不象后世那般排斥,那么故步自封,甚至直接斥之為“奇技淫巧”;但對于士大夫來說,技術雖然重要,終非本業,只是額外的興趣罷了。就好比后世的孩子,若有文學、美術、棋類、體育方面的興趣,家長不會當面斥責,但——學生的本業是升學啊,考試不考的玩意兒你那么上心干嘛?就算逼著孩子去上各種興趣班,甚至參加奧數競賽,那也是為了考試加分而已,而不是真想讓孩子將來當藝術家、運動員或者數學家……

所以若讓諸葛亮、趙爽、馬鈞他們放棄得來不易的官位,搞科學研究,那是相當不現實的。可是別處又哪兒去找在野的科技人才呢?無奈之下,是勛只好卷起袖子來親歷親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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