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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修真農民-第二百九十章選馬
更新時間:2014-10-26  作者: 半路出家人   本書關鍵詞: 都市小說 | 鄉土小說 | 霸道修真農民 | 半路出家人 | 半路出家人 | 霸道修真農民 
正文如下:
不但方云看著馬群兩眼放光,小家伙們更是兩眼冒著小星星,一把放開小羊羔,哇哇叫著跑上前,小胖妹直接就盯上了領頭的那匹火紅色的駿馬,蹬蹬蹬跑上去,一巴掌拍在頭馬屁股上。

“小心!”拉克申嚇得臉色蒼白,頭馬的性情暴躁,桀驁不馴,就是牧馬人都不敢靠近它,不知道多少人看上這匹頭馬,想要馴服它,全部以失敗告終,一個個摔得鼻青臉腫的,最慘的那個被頭馬一蹄子踢在胸口,在醫院足足躺了一個多月。

小家伙們動作太快了,還沒反應過來就跑進馬群,尤其是膽大包天的小胖妹,直接就給了頭馬一巴掌,拉克申臉上蒼白,正準備上前救人,幾個牧馬人揮舞著套桿準備把頭馬和小胖妹隔離開來。

誰知頭馬的反應完全出乎,眾人吧嗒一聲下巴砸在腳上,不可思議的看著頭馬輕輕的拱拱小胖妹,輕輕的晃動著碩大的馬頭,逗得小胖妹咯咯咯的笑,完全是一副親昵得不行的樣子。

頭馬歡快的嘶鳴著,忽然臥倒在地上,拿著眼睛看著小胖妹,呼嚕嚕的打著響鼻,似乎在邀請妞妞騎上來。小胖妹手腳并用,麻溜的爬上馬背,等妞妞坐穩,頭馬輕輕的站起身,四肢一抬,輕快的圍著馬群奔跑,小胖妹清脆的歡笑聲撒滿草場。單單這一手,就是從小在馬背上長大的牧馬人,沒有個十幾二十年的騎馬經驗,也是不可能做到的,更別說小胖妹兩手根本沒抱住馬脖子,還不時的跟大家歡快的招招手,雖然頭馬奔跑速度不時很快,也足夠牧馬人驚嘆不已了。

“馬語者!絕對是天生的馬語者!”看著騎馬歡笑的小胖妹,拉克申喃喃自語的說道,馬語者是指天生就能和馬匹親近。能夠聽懂馬的語言,和馬匹交流,如果馴馬的話。絕對是最頂級的馴馬大師,再桀驁不馴的馬匹,到了他們手里也會乖乖聽話。

相對之下,別的小家伙就差了許多,尤其是膽量方面,雖然天天跟妞妞相處在一起。身上也帶有一些對動物的親和力。卻不敢像妞妞一樣,一上去就給馬匹一巴掌。只能眼饞的看著小胖妹騎馬歡笑。安排完小家伙騎馬,拉克申開始幫方云挑選好馬,一邊挑選一邊給方云介紹相馬要點。

相馬要看其馬頭要高昂雄俊,面部要瘦削肉少。耳朵要小,耳朵小就肝小,肝小的馬善于體會人的意圖;耳朵緊湊、短小的馬,反應靈敏。

鼻子要大,鼻大就肺大,肺大的馬肺活量必大,有利于奔跑。眼要大就心大,心大的馬勇猛不易受驚;眼下肉不豐滿,是性情兇惡的標志,容易咬人。髖結節至脊部要較平,較平的馬容易上膘。四蹄要相木樁一樣的穩健結實。

從遠處看好像比較高大,但走近一看則并不算大,是筋肉發達、結構良好的輕型馬。從遠處看較小,近看身體修長,體型流暢,骨骼輪廓分明,口色要紅而鮮明潤澤,這是千里馬。胸脯要直而挺出,胸淺前肌發達開擴,頸頭骨要大,肉要少。

方云聽得頻頻點頭,想不到挑選一匹好馬,還有這么多講究,今天真是長見識了,按照拉克申所教的,方云也開始挑選馬匹,看看自己能不能挑選到真正的好馬。

挑選了半天,方云一匹馬都沒選出來,拉克申倒是挑選了好幾匹看起來非常不錯的駿馬,這幾匹馬具備了拉克申所說的好馬要具備的所有條件,是整個馬群除了妞妞騎著的火紅馬外,最好的幾匹駿馬了。

拉克申看著挑選出來的幾匹駿馬,一臉的自豪,雖然比不上千里馬,但是在方圓幾個牧區,也是最好的駿馬了。

同時一下子送出這么多最好的駿馬,心里又有點肉疼,拉克申可以說是愛馬如命,只有愛馬的人才養得出真正的好馬,否則就算是千里馬,落到不懂馬的人手里,也會給養廢了。

這些駿馬對拉克申來說,就相當于自己的孩子,如果不是為了報答方云的恩情,再多錢拉克申也是不賣的。

不舍的看了一眼挑選出來的駿馬,拉克申豪爽的笑道:“怎么樣方云兄弟,這些可是我這里最好的駿馬了,你看看還滿意不。”

方云點點頭,遲疑了一下說道:“雖然我不懂馬,但也知道這些都是難得的駿馬,但是……,我總感覺不是很滿意,拉克申兄弟,真是很抱歉,我不是有意貶低這些駿馬,只是有些不合我的心意,可能是個人眼光和口味不同吧。”

初次見到群馬奔騰的激動心情平靜下來后,方云開始仔細打量這些蒙古馬,在方云眼里,這些馬太矮小了些,肩高差不多一米二到一米三之間,腿長的人騎上去,墊墊腳尖都似乎能夠夠到地面了。

最主要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沒有天敵和戰爭,馬群安逸太久了的緣故,除了那匹火紅色的頭馬,整個馬群沒幾匹馬擁有靈性,不是說擁有的靈性的馬跑得更快,主要是和主人的親昵性更高,配合性也更好,能更好的和主人互動,看著也更養眼不是。

拉克申大度的搖搖手,笑呵呵的說道:“這些馬雖然不錯,不過比起那些高頭大馬,從賣相上來說,確實差了不少。單從觀賞性確實比不上,這年頭又不需要馬匹代步了,耐性好,容易飼養的優點也體現不出來了,也難怪你會看不上。”

蒙古馬原產蒙古高原,處于半野生生存狀態,它們既沒有舒適的馬廄,也沒有精美的飼料,在狐狼出沒的草原上風餐露宿,夏日忍受酷暑蚊蟲,冬季能耐得住零下40度的嚴寒。

蒙古馬體形矮小,其貌不揚,然而,蒙古馬在風霜雪雨的大草原上,沒有失去雄悍的馬性,它們頭大頸短,體魄強健,胸寬鬃長,皮厚毛粗,能抵御西伯利亞暴雪;能揚蹄踢碎狐狼的腦袋。

經過調馴的蒙古馬,在戰場上不驚不詐,勇猛無比,歷來是一種良好的軍馬。古代的蒙古騎兵,就是騎著這種其貌不揚,體型矮小的蒙古馬橫掃歐亞大陸。

但是現在騎兵慢慢沒了用武之地,那些體型高大,價值昂貴,得要精心飼養的寶馬成了富豪們的最愛,單從賣相和短距離沖刺來看,蒙古馬確實比不上那些嬌貴的純血寶馬。

方云有些失望,興沖沖地跑來草原買馬,卻發現挑選不到滿意的寶馬,那匹火紅色的駿馬倒是不錯,比別的馬高了一個馬頭,更主要的是很有靈性。

不過方云卻不好意思讓拉克申割愛,一個馬群出一匹這么好的頭馬不容易,有這匹頭馬在,拉克申管理馬群可以少操很多心思,馬群會在頭馬的帶領下出去吃草,傍晚跟著頭馬回到馬場休息,牧馬人的任務就是負責照顧好頭馬就行了。

看著方云有些失望的樣子,拉克申心里有些過意不去,在拉克申看來,朋友來做客了,總是要讓他們滿意而歸才好,特別是方云,不但養著的白雕救了自己寶貝閨女,脾氣也很合自己胃口。

忽然拉克申想起了什么,遲疑了一對方云開口說道:“我倒是聽說有個地方有一群野馬,那里的牧民曾經看到野馬群里有幾匹天馬,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方云大喜,滿臉激動的盯著拉克申,連忙問道:“在哪?”

來之前,方云特意查了一下寶馬資料,對歷代各種寶馬有個大概的了解,天馬也就是大宛名馬,三國演義中,呂布的愛騎汗血寶馬就是天馬的一種,這可是華夏最名貴的千里寶馬了,難怪方云一聽會這么激動。

“聽說是在蒙古和甘肅交界處,不過野馬群居無定所,到處漂流,也不知道現在還在不在那里了,就算是有幸找到野馬群,別說追不追得上,要馴服天馬也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也不是沒有人打過天馬的主意,只是全部都失敗了,最后只好放棄。”

拉克申看了看方云說道,話里話外都是勸方云打消捕捉天馬的主意,茫茫大草原上想要找到一群野馬,那是非常困難的事情,野馬移動速度非常快,往往剛剛在某處發現它們的蹤跡,過一會又跑到別處去了,拉克申不希望方云耗時耗力,最后落個一場空。

方云笑了笑沒說話,眼里閃過一絲亮光,這些天馬自己要定了,也許對于別人來說,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對于自己卻是不再話下。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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