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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農村鬼事-第120章(第一更)
更新時間:2017-04-25  作者: 迷胡蟲   本書關鍵詞: 言情 | 現代言情 | 異術超能 | 七零農村鬼事 | 迷胡蟲 | 迷胡蟲 | 七零農村鬼事 
正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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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個新房子里沒有床,所以就算是帶了被子和棉花套也沒地方睡。

王忠軍和妻子跟著大哥一家在樊城的旅館過了一夜。第二天又是一天跑來跑去的買家具、運送家具。

這次是打算在這里住上個幾十年的,所以買的家具也沒買舊的或者是差的。

等到下午4點,王忠軍帶著老婆董秀秀趕汽車回宜城。

王忠國當然是想留弟弟在這里過一夜的。

小弟幫他幫著忙前忙后的搬東西、搬家具的,都沒能好好的吃頓飯。現在就又要回宜城

但是明天弟弟上班的時間了,現在不走,明天弟弟上班肯定來不及。

所以他把弟弟、弟妹送到車站,他買好了車票看著他們離開,回了宜城。

現在老家只剩下了王忠軍一家、二位老人和因為沒有升學考還在最后努力沖刺中的王雅梅。

王雅梅在知道她能去樊城這個大城市生活、上學后,那學習的熱情直線上升。

而且她現在離考試還不到一個月了,一個星期最多只能回來一天,最后的半個月甚至都沒有放假。他們這些初三的學生都抓在學校做最后的復習。

爺爺、奶奶沒有什么可以幫她的,只能是給她多多的錢,然后隔一天讓王忠軍帶些家里做的好菜給王雅梅補補。

可還沒等王雅梅考完試呢。王伶韻的大姑姑哭著回來了。

大姑王文蘭性子是個大氣的人,不喜跟人計較,所以跟熟悉人的關系都不錯

王伶韻出生這么長的時間從來沒有看過大姑笑臉以外的表情。

奶奶一看自己大女兒竟然哭著回來了,自然是趕緊上前安慰、詢問。

等過了一會兒后,王文蘭難過的心情終于在自己親媽的安慰下好點,停止了哭泣。

說了這次她難過的原因。

原來事情是因為大姑的婆家分家的事。

要說分家吧,其實大部分結婚后的兒女都想父母能早點分家,自己過自己的小日子。

當然好吃懶做,只想靠別人養的除外。

大姑當初聽到能分家自然也是在心里開心的很。但是那分家的結果讓她很不開心。

大姑的老公在婆家排第二,這也是當初老爺子故意安排的。除了姑父李建國的性子不錯,八字和大姑也合以外。

老爺子是想著大姑父不是老大,通常父母分家后想讓誰家養老的選擇,不是老大,就是老幺,很少有人會選老二的。

這樣大姑婆家分家以后,沒有公婆跟著她家一起,那她日子過的也舒心一些。

可是現在問題就是出在這里。這公婆吧,當然看重大兒子,也是跟著大兒子一起生活

所以家里的財產分給大兒子是占大頭的。

心疼小兒子,所以剩下的小頭里面小兒子家又占了多一些。

最后分給王文蘭老公的只有二畝的旱地,和她們住的二間房子。

你別說二畝的旱地就很多,現在的農產品價格低的很

二畝旱地所有的收益,在交了提成,估計也就只夠一年買油鹽的錢。

菜園子倒是按人頭分了,二畝旱田的這些錢買了油鹽,那糧食怎么辦?不可能人光吃菜不吃飯了吧。

大姑和大姑父當然是不同意,先是和公婆理論,但是公婆就一句話,二兒媳娘家不是有錢嗎?還在乎這點的田地?

王文蘭氣哭了,自己娘家再有錢,可是自己都嫁出來了。還能再跑去問娘家爹娘要錢補貼自己?

這如果傳出去了,不說自己親兄弟高不高興對她有沒有意見了。

別人聽到了,你讓她怎么出門去見人。

而且她當初嫁過來時,帶的那些個嫁妝,比同村的那些媳婦們要多上幾十倍。

當年的女子嫁人,差不多都是一身新衣服就過來了。

有的甚至連件新衣服都沒有,光穿著舊衣服里面比較好點的衣服就嫁人。

好點的就是新衣服、新被子

她結婚比較早點,在六十年代初期她就嫁過來丈夫家了。當時還沒那十年浩劫,沒人會抓著你結婚怎樣。

當初的她不說是全套新衣服、被子、她娘家甚至送了新衣柜、新床,那個衣柜還是個雙開門的。

她爹娘還給了她五百塊的壓箱錢,但她爹讓她別說出去。

她爹說給金銀首飾那太顯眼,一個農村的,能戴著那東西去田里干活?

給什么不如給錢實在,這事她只跟她丈夫說了,別人都沒說。

那個時候不說婆家這個村子,就算是王家村嫁女兒都沒有人這么大方的。

她們這邊種的樹少,也沒什么好木頭,只能是去離這五、六十里的山里買木頭。

哪個人不曉得,想弄個好點的家具要花多少錢,當初的婆家在外人面前也很是有面子。

這么多年,她也沒仗著自己娘家好,就在婆家不做事、給人臉色吧。

她也是跟著所有的農村兒媳一樣,努力干活,跟丈夫掙的錢都全部上交。

家里沒吃的時候,還拿出自己的嫁妝錢,讓丈夫偷偷去黑市買了糧食拿回婆家,讓全家人能填飽肚子。

可是現在這事竟然是公婆覺得她有錢不用給她家分田地的原因了。

以前看著公婆對自己雖然沒個笑臉,但也沒有給她氣受什么的。沒想到盡把壞心思留到了現在。

底下的二個妹妹、一個弟弟都結婚了,不需要她家做牛做馬的掙錢了。

就一句家里沒錢,幾個弟弟、妹妹結婚都花光了。然后二畝的旱地把她們一家給打發了。

哪有這么好的事,她們跟公婆爭辯沒有結果。只能是找到了村子來幫忙游說。

可是這事吧,屬于家事的一種。所謂的清官難判家務事就是這樣。

以現在七、八十年代的農村來說。家里的一切都是父母的。

分家時父母給你什么,那就是什么。如果沒有父母哪有你?不給你東西?你自己難不成還要父母去養你?

當然分家太過偏心的父母不是少數,有的在別人的指指點點中,要點面子的還是再給分的太少的兒子補一些。

但有些不要個面子的不在乎。

你說你的,我又不少塊肉。名聲算什么,兒子、女兒都結婚了。

也不怕名聲不好聽。過個幾年誰還記得這事?

現在大姑婆家大哥的兒女適齡的都結婚了,年齡小的還得過幾年。就她二個兒子也快到了結婚年齡。

大兒子也都已經18歲了。小兒子現在16歲。分家又沒給一分錢。

這快二十年的時間了,當然爹娘給的500塊花的也沒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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