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里這幫人的保密意識到是很不錯,但方若華手里有一整套高科技設備,不光能直播,還有隱形的功能,拿來偷窺也是利器,沒幾天就看出來,這些人中最重要的人物,是隔壁牢房一個年輕人,看著也就二十左右,臉上還帶著稚氣,別人都叫他小少爺,氣質斯文,一看就是讀書人,似乎是富貴人家出身,性子到是有點兒活潑,端著一碗水也能當酒喝。
就這會兒,她就從屏幕里看著那位小少爺一只手撐著頭側臥,一只手拎著破碗喝粥——“遙知湖上一樽酒,能憶天涯萬里人!”
表情可是愜意的很,和周圍的人與環境格格不入。
時間一日日過去,方若華這幾天連直播都沒敢開,一來怕時間長容易露餡,二來讓粉絲們看她一天天呆在監牢里,也是無趣,再說,一直直播,和地球時間就會一直同步,并不好。
等啊等,今天,她終于感覺到一點兒異樣。
監牢里來了幾個醫生護士,給犯人們檢查身體,大部分犯人多病多傷,就經常會有紅十字會的人本著人道主義精神義務服務。
孫家是軍閥,但也是打著自強民主旗號的,紅十字會的要求,無傷大雅的多會答應。
“醫生,你給方妹子看看,她好像有點兒發燒——小少爺怎么樣?”
“有可能轉成肺炎,危險。”
一直坐在方若華身邊的大娘也不避著她,直接壓低聲音和醫生打扮的男子,細弱蚊蠅地說話。
方若華腦子昏昏沉沉,或許是失血過多,身體有點兒飄,如今到因為獄友看得緊,她反而不敢從商城里買藥吃,這具身體遭受不少折磨,根本沒有精力去探聽。
傷口被上了藥,清清涼涼,漸漸昏睡過去,方若華懷疑這藥里可能有安眠的成分。想想也是,既然讓她知道了這么多,就不可能一點兒措施也不做。
轟隆隆!
方若華再一次醒過來,是被熱浪熏醒的,睜眼就是遍地硝煙。
已經出了大牢,她被拖著踉踉蹌蹌,眼角的余光能看見一個人背著小少爺跑在前面,后面無數子彈飛舞,腳步聲緊跟其后,不一會兒一陣轟鳴,火光沖天。
這是——要逃出生天了?
方若華努力伸出手去:“家,我要回家,爸媽在等我。”
房間里只亮了一盞床頭燈,略有些昏暗,卻很溫馨。
方若華偎依在媽媽夏芬懷里,顯得有點兒呆愣,從越獄到現在都過去十幾天了,還是有些后怕。
幸好她爸媽比她鎮定自若,不過數月時間,就在本地扎根,先買了媽的香水還有首飾,爸的機械表,購買了一大片土地,雇傭了些佃戶,更是救了一幫從外省逃難來的災民,很快安身立命,在本地有了些聲望,可謂是短短時間就如人生贏家一般,比他們女兒做得好一百倍。
“不對。”
趴了一會兒,方若華忽然想起什么,猛地站起身,“這是陽城外吧,我記得……”
她趕緊去扒拉粉絲給出的小說劇情。
“媽,那本小說里,男主角可是帶著人把陽城周圍的村子都給橫掃了一遍,還說批斗了好多土豪劣紳,均分田地什么的,咱們可別被人當成小BOSS給刷了!”
的時候還沒覺得有什么,就是一掃而過,估計真正的讀者還覺得男主頗為威風,又很善良,救了多少老百姓,可是個偉岸的好人,但現在方若華處在這個位置上,知道她爸媽可能變成人家刷威望的道具,那感覺可是,非常不好。
方肖皺了皺眉,也有些憂慮,半晌才笑道:“放心,咱們又不做虧心事,不必怕那些人,再說,人心都是肉長的,知道好壞,咱家給佃戶的條件,保準他們不會有一點兒不滿。”
一轉念,方肖又蹙眉:“你身體怎么樣,你說你買的那止疼藥,有沒有副作用?”
“別的也沒什么,只是吃了之后,一點兒痛感都沒有,而且持續時間很長,這要萬一受了傷,怕是容易忽略過去。”
“哎,緊要關頭,救命用的便用了,以后萬不可亂吃藥。”方肖略放松些,見氣氛凝重,不由挑眉笑道,“讓我們若華吃些苦頭,有些歷練,其實也未嘗不好,以前我就總擔憂父母故去,你這個小丫頭自己在世上活不好。”
“哪里來的那么多廢話,我到寧愿閨女嬌養在手心,一輩子平平凡凡,到現在了,不說這個,如今日子還要照過,不能說不是在家里,就稀里糊涂的。我看啊,最要緊的是若華和那個什么項君的問題,這個婚,到底要怎么離才合適!”
說起這個,夏芬一臉的凝重,“哎,咱們還不知道要在這地方呆多久,那個女人不是說,有可能你得在這兒過一輩子才能走?那樣的話,這名聲就很重要,如果壞了名聲,簡直是寸步難行,怎么得了!”
他們兩口子到沒什么,就怕女兒受委屈。
方肖以前是大學歷史系教授,雖然這個小時空和他知道的歷史完全不一樣,但大體的進程卻差不多,眼下已經算是民國,漸漸有了男女離婚案例,可女子依舊處于劣勢,便是離婚,大部分也是在公婆家伺候公婆。
夫妻兩個和女兒碰頭以后,先是被她遍體鱗傷給嚇得不輕,完全想不起這一樁,如今女兒身子養得差不多,到又為這個發愁起來。
“只盼著這些人,念在咱們對他們還算照顧的份上,公道一些。”
“我瞧那小少爺到不像不講理的人。”方肖給女兒遞了一塊兒點心,小聲道。
夏芬無奈搖頭:“你這人,還是老毛病,見了長得好的小伙子就心里喜歡,哎,記得當年我們寶貝兒和你那個學生分手的時候,咱們寶貝兒還沒怎么樣,你到難受了好幾個月。”
方肖一本正經地板著臉:“這是說到哪兒去了,再說,我學生可比后來那個高飛好一百倍。”說著說著,他噗嗤笑出聲,“當年我有好幾次在圖書館看見許默,他借了一堆言情小說,表情特別嚴肅,還一邊看一邊記筆記,筆記本都用去大半本,后來他和咱們閨女談朋友,我才問他,他說老看見咱們若華讀這些言情小說,一邊讀還一邊笑,他就想研究一下,奈何研究許久,還是沒研究出哪里好笑來!”
這下子連方若華也大樂:“怪不得!那家伙有一陣兒老稀奇古怪的。”
她笑,只是覺得書里全是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讓人好笑,大家都忘了,灰姑娘也是貴族千金,這王子啊,只能配公主!
說起小說來,方若華按了按眉心:“我覺得,咱們還得刷聲望,不能讓別人提起我,只知道我是某某人的前妻,把我和那個項君永遠聯系在一起,至于這聲望怎么刷……我別的不會,到是能寫點兒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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