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加親
464加親
劉老太太放下筷子,轉頭看向李玉山:“老二,阿蘅和蕭二郎的親事,是定下來了嗎?”
李玉山今天都讓李蘅遠帶蕭掩參加家宴了,當然就是定下來了。
李玉山點頭道:“定親先不必張揚,等成親的時候一起操辦。”
然后看向蕭掩:“給阿婆行禮。”
蕭掩走到廳中間,跪下給劉老太太行了個大禮。
劉老太太是很喜歡蕭掩的,長得賞心悅目,人品性格又好,當時若不是為了何子聰能有個安穩的生活,她也不會阻止李蘅遠和蕭掩的事了。
此時見蕭掩這樣乖巧的叫自己阿婆,不由得喜上眉梢,何子聰都死了,小輩們能認她,這臺階她得下了,于是讓下人拿出早就準備好的禮物送給蕭掩。
是老國公曾經佩戴過的一塊玉佩,不是什么稀罕物,但是象征著蕭掩溫潤如玉,得到了她的肯定了。
而且還是老國公的,有紀念意義。
蕭掩禮貌的謝過。
李玉山自己的親姑爺被母親這樣看重,他也對母親露出這些年來難得一見的笑臉。
李蘅遠等蕭掩行完禮后招手叫著他,那意思是差不多行了。
蕭掩看著她露出寵溺的笑,于是又坐了回去。
劉老太太見二房這一家人此時都很高興,對于她接下來要說的話,也增添了不少底氣。
她又看向甄氏,沉下臉道。
“老大媳婦,阿續今年多大了?”
李慶緒比蕭掩大。
不過生日小。
甄氏見家婆語氣不善,柔聲回道:“過了年二十,但其實也沒有那么大。”
“還沒有?都二十了。”
到了十月就是弱冠的年紀。
劉老太太之前就下定了決心,等李玉山回來,要么給李玉山續弦,要么給大孫子娶媳婦。
但看二兒子的態度,她都跟這小子爭斗大半輩子了,也沒成,所以還是想辦法讓孫子娶媳婦吧。
可她又害怕李慶緒。
于是用極其不滿的語氣對甄氏道:“你也知道兒子都二十了,習俗上十歲就能定親,有人十五六歲就當爹了,咱們家的人成親是都不早,但也沒過十八的,我和你阿耶就是十八歲成親,阿續二十,你還不著急給他定親啊?”
其實甄氏也著急,但是兒子不著急。
在這件事上甄氏到沒覺得老太太這是在難為她,她甚至希望老太太直接跟李慶緒說。
她側頭看向李慶緒笑了笑,笑容中帶著一絲揶揄,那意思是你躲不過去了吧?
李蘅遠在一旁聽著老太太的話,見老太太說完,姑姑滿意的點著頭,她心頭一跳,難道阿婆此時提大哥的婚事,是跟姑姑有關。
不過隨即她又釋然,如果李慶緒會乖乖的聽從別人的安排,那他就不是李慶緒了。
老太太十有八九要挨懟。
不過十分出人意料的,李慶緒放下筷子,先是看看母親,又是看看阿婆,后用那像是剛剛做了什么重大決定的肅然聲音道:“婚事,我最近也想了,我不想娶正妻了。”
大家都沒聽到他后一句話,尤其是李蘅遠,李蘅遠大吃一驚的看著李慶緒,大哥竟然還能想自己的婚事呢?
劉老太太笑道:“你考慮就好,考慮就好,不過不娶正妻什么的,這是什么話?”
“咱們是簪纓之家,你是國公府的世子,怎么可能沒有正妻?”
“正好,眼前就有個合適的人選。”
劉老太太說完指著陳艷道:“你表妹,你自小看著長大,人品和性格都熟悉,又是真正的親人,她也到了定親的年紀,這樣,咱們兩家就親上加親,你們找個日子把親事定下吧。”
老太太話音未落,屋里許多人都如泥塑一般。
等老太太說完,那小小的議論聲就起了。
李蘅遠回過神來看向陳艷,見她目光看向李慶緒,那圓溜溜的眼睛里波光流轉,一副崇拜羞澀的樣子。
她忽然明白白天陳艷跟她說過的話是什么意思了。
她說陳艷找的人說不定是什么人,還趕不上蕭掩。
陳艷說她會后悔。
到底李慶緒是自己的大哥,就算在自己心里,大哥還是不如蕭掩完美,但也不能說出來。
這樣一想,如果陳艷的相公是大哥,那她確實會為自己說過的話而后悔。
李蘅遠莫名的,心頭涌上一股怨結之氣,其實也不是莫名,她就是不喜歡陳艷,她跟大哥那么好,當然不希望自己的大哥娶一個自己不喜歡的女人。
但是如果大哥無所謂,她這個想法就不對。
再者說,老太太當著家人的面說這件事,就是要逼大哥同意,不然陳艷沒面子的,那樣兩家人豈不是要結仇。
大哥不拒絕,那她以后的嫂子就是陳艷。
那個討厭的家伙。
所以大哥如果同意了怎么辦?
方才因為劉老太太承認蕭掩而來的欣喜和興奮之情一瞬間就被澆滅了,李蘅遠嘟著嘴,神色郁郁寡歡。
這時忽覺得手上一緊,她抬頭一看,是蕭掩隔著桌子偷偷拉她小手。
那又怎么樣,蕭掩安慰,可還是不喜歡陳艷啊。
蕭掩莞爾一笑,看李蘅遠的表情就知道李蘅遠在想什么了,但是李蘅遠以后是要跟他過日子,又不是李慶緒,更不是陳艷,擔心什么?
李蘅遠正擔心之際,就聽李慶緒斬釘截鐵道:“我說了,不會娶正妻,就是正妻之位空著,至于別的人,也只有一個位置,那個位置卻不是給表妹留的,阿婆,我不會跟表妹定親的,這種話今后您不要再提了。”
李彤一家人聽了臉色頓變,劉老太太也用懊惱的目光看著李慶緒:“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說什么?”
說什么,就是拒絕唄?
大哥過人是不給人留情面的,李蘅遠感覺自己又活過來了。
就在這時,李玉山突然問道:“阿續,你說的不娶正妻,但是又位置留給別人是什么意思,你有心上人了?這個心上人地位很低?是個奴婢?”
一語點醒夢中人。
本朝的律法,奴籍就算是主人家放了籍,但是也改變不了之前奴婢的身份,不可以為正妻。
李慶緒三番五次的強調,好像就是這個意思。(/book/120415.html)
相關、、、、、、、、、
就在你最值得收藏的閱讀網 ( 明智屋中文 wWw.MinGzw.Net 沒有彈窗,更新及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