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下)鋒利如出鞘利劍
今天媽媽又突然跑來療養院,神神秘秘找林遠皓說話。
她估計,十有八九是為了卓亦帆所謂的事業資金來籌錢。
這一個月,卓亦揚一直在想,即使發現了媽媽行止可疑,又怎樣讓爸爸知道,怎樣才能避免重蹈覆轍。
卓亦帆帶著媽媽給的五萬塊錢,說去滬市炒股掙大錢,實際上被所謂的朋友騙去南方一個小城市做傳銷。
而且,就算媽媽這次把錢全部還給李小強,可這次過去,誰能保證沒有下一次?
她心里有一個大膽的想法,雖然大逆不道,但肯定一勞永逸。
問題是,這個想法怎樣才能落到實處?
尤其,是在為兒子籌錢的檔口來往,背后的深意,由不得人細細琢磨。
林遠皓抓住病床上姑娘的小手,抬眼看了看卓亦揚,勾唇道:
“謝謝,你真的很替揚揚著想!”
卓亦揚摸了摸耳墜,林遠皓雖然嘴上說感謝,目光中卻帶著濃濃的探尋,讓她很不自在。
那時候正逢嚴打,爸爸被以貪污罪的罪名,判了二十年。貪污金額十萬。
到她死的時候,爸爸還在秦省監獄服刑。
爸爸出事的時候,媽媽卻說,錢是爸爸示意她收下的,將責任全部推到爸爸身上,真正做到‘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她總不能跑去鄉鎮,跟爸爸說,媽媽要瞞著你收受賄賂吧!
關鍵,就算她說出來,爸爸也信了,結果呢?還是和前世一樣,媽媽把錢留一半兒。
她一直記得去探監時,一向儒雅堅強的爸爸,痛哭流涕說是他害了這個家。
那十萬塊錢,根本不是爸爸收的賄賂,而是她親媽瞞著爸爸私下收受,爸爸知道后,逼媽媽把錢退回去。
后來,她想到了林遠皓,他是真的對自己好,通過對他示警,應該比自己閉門造車有效的多。
卓亦揚的話,林遠皓自然能聽明白,李阿姨作為主管司法副縣長的妻子,和一個待宣判罪犯的兒子來往。
而爸爸也一力擔下所有罪名。他被判二十年,媽媽卻只受到一個處分,工資降一級,連公職都沒丟。
更可笑的是,就在爸爸陷入牢獄的時候,媽媽提出離婚。
卓亦帆最近沒去林場上班,幾乎天天和一幫小混混瞎混。
爸爸深陷牢獄,卓亦帆也沒回來看一眼,在南方那個小城市整日做白日夢,天天招搖撞騙,等著不久后成為百萬富翁。
卓亦揚上個月醒來后,一直注意觀察著她親媽和哥哥。
李梅芳有沒有在工商局見李偉東的兒子李小強,她更是不知道。
她知道的是,前一世,就在1997年三月,爸爸卓愛國突然被隔離審查,因為有人舉報他拿錢不辦事兒。
可媽媽,竟然只還給李小強五萬,還連欺騙帶威脅人家,說她找關系吃飯花了五萬,李偉東本來要重判,現在肯定少判兩年。
結果,爸爸一點兒沒徇私,李偉東被判了八年。宣判一下來,李偉東就在監獄里檢舉了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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