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第一次見到鄭瀟瀟是那年暑假。臨近開學,宋朝到公司交接完工作回到學校,走在路上,遠遠地看到前面有一個女生,邊走邊跳,像個孩子。她穿著米白色的齊膝紗裙,烏黑的秀發在后腦勺束起一條馬尾,隨著她的腳步有節奏地來回搖擺。宋朝起初只是出于好奇,想看看這個瘋瘋傻傻的姑娘長什么樣子,便快走幾步趕了上去,裝作不經意地瞥向鄭瀟瀟,嗯,雖不是貌美如花,卻透著一股子單純和親切,看著莫名舒心。
論相貌,鄭瀟瀟絕對算不上美女,但也極少有人會覺著難看,她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從內到外散發著親和力。她的這種親和力仿佛是天生的,無需跟她接觸,單只是看她站在那里,便給人一種極好相處的感覺。而且,鄭瀟瀟生得一副笑面,你時時看她,都會覺得她面含春風,說起話來更是丹唇未啟笑先聞。
當然,宋朝那個時候是沒有那么多感受的,他只覺得這個姑娘瞅著挺順眼的,沒有讓自己失望,不由地駐足在不遠處,看鄭瀟瀟一個人在樹蔭下自娛自樂,心里覺著既可笑又可愛。只是,他萬萬沒有想到,在不久后的營銷大賽上,自己竟然再一次遇到了她。
宋朝剛走上講臺,便發現教室前排有個女生略顯眼熟。開始,他并沒有往心里去,只當是在哪個社團有過偶遇,臨近結束的時候,腦海中靈光一現,準確地想起與鄭瀟瀟相遇的場景,不覺咧開嘴,又迅速收起笑容,心中偷樂:原來是她呀!
下臺后,宋朝在心中反復思忖著,要不要主動過去認識一下,但是覺著鄭瀟瀟必然不會記得自己,又沒有什么很好的理由,貿然上前索要女生聯系方式,免不了讓人誤會。可事情就是這么巧,大概真的有“吸引力法則”這一說吧,宋朝每次想到與鄭瀟瀟的相識,都會忍不住感嘆:“你足夠強烈,老天都會幫你。”
當天比賽結束,他吃驚地發現鄭瀟瀟竟然是這次比賽的承辦方——社團聯合會的負責人,不由大喜:一來,他可以借由主動搭訕鄭瀟瀟;二來,他也可以通過這個機會提前搜集一些關于比賽的信息——簡直是一舉雙得!而讓他更意外的是,鄭瀟瀟是一個比他想象中更隨和、更易接近的人。
宋朝追女生的原則就是三個字:穩、準、狠。起初一定要穩,不求女生立馬喜歡自己,但一定不能令其生厭,最好的辦法便是中規中矩,盡全力給別人留下一個正面的形象。第二步,即是要準確探知對方的性格以及對自己的態度,一旦確定對方在不厭棄自己的情況下,還心存好感,便可以籌劃第三個步驟——制定精準的追求方案。雖然乍一看,第三步貌似是最關鍵的一步,實則不然,用他自己的話說:“這第一步是地基,第二步是框架,如若做得好,那簡直是事半功倍。”
而讓宋朝更加驚喜的是,鄭瀟瀟是一個如此簡單,沒有心機的人。不僅沒有心機,可能連心眼兒都沒有。他與鄭瀟瀟吃過第一次飯,便已基本拿捏準了她的脾性。
晚上回到宿舍,他從鄭瀟瀟空間里翻出照片遞給杜海文:“怎么樣,這個姑娘。”
“嗯,看著還不錯。”杜海文迅速瞅了一眼應道。
“嘿,我說這是哥們兒的終身大事,你能不能裝得認真一點。”
杜海文聽完,還真就接過手機多看了一會兒,然后抬起頭,一本正經地說道:“是——真的還可以,就是笑得有點傻。”
“切,傻媳婦才適合當家。”宋朝一臉不以為然,語氣里還多少有些得意。他正拿著手機繼續瀏覽著鄭瀟瀟空間里的其他照片時,杜海文在一旁悠悠然說道:“我覺得她旁邊那個還行。”
“哪個?”宋朝一聽來了精神,又把手機遞了過去。杜海文左右翻看一下,輕輕點了點屏幕里的曲曉潔。
“這個?這個我也見過。”宋朝有些興奮,但是隨即搖了搖頭:“這個不適合我。不過你要是喜歡,我可以幫你打聽打聽。”
“算了吧,費那個勁,我還不如多看會兒小說。”杜海文說著伸了個懶腰,躺倒在床上。
宋朝絕望地長嘆一聲:“唉,明明應該是妻妾成群,非把自己搞成老光棍。”
確定了鄭瀟瀟好好人的性格,宋朝并不打算再浪費時間,經過一晚上的思考,他覺得死纏爛打絕對是既奏效又省錢的辦法。 ( 明智屋中文 wWw.MinGzw.Net 沒有彈窗,更新及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