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律師明知道她會敗訴,肯代理她的案件呀,也就是那個公民代理人老董,董錦華。”
劉曉蓉的口氣有點不屑,從勞動仲裁開始到現在,她都要老董快要氣暈了。
那老董一見她,就說她們不人道,說什么行里那么多錢,都讓那些領導揮霍了,怎么就不肯從手縫里漏一點點做善事呢。
還說他是無償代理,她銀行工資那么高,讓她請他吃飯。
她是瘋了才請對方代理人吃飯,這官司萬一有什么事,她一百張嘴都說不清楚。
可他竟然說她小氣。一個老男人好意思說她小氣?
劉曉蓉真是要氣瘋了,可是她和行里同事關系很一般,哪怕她說出來也沒人安慰她,所以她也懶得說。
也不知道怎么地,她一見黃一曦就有傾訴的欲望。
“老董?”黃一曦有點詫異,“豐江區人民法院竟然愿意接受公民代理?老董真是厲害呀。”
“有什么厲害的,那個清潔工的社區出了一張推薦信,說什么是無償代理的。”
劉曉蓉不屑地撇撇嘴,“你都不知道,整個白水州不管是法院還是檢察院,一聽說老董來了,都快瘋了,恨不得關門閉戶不見他。”
聽說社區出了推薦信,黃一曦了然地點點頭,《民事訴訟法》第58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老董的手續合法,豐江區人民法院就算要瘋了也無法將他拒之門外。
“我還是挺佩服老董的,好象81歲了吧?或者不止?還在代理案件,相比之下,我們這群30歲左右的人已經老想退休不干了。”
董錦華原來小學老師,退休后因為他兒子經營的鞋服公司被人告了侵權,一審請律師,輸了,二審起,董錦華就自己代理了。
官司后來打到最高法院還是輸了,老董又到最高檢察院提起抗訴,據說后來國務院還做出批示,才贏了官司。
從那以后,老董就迷上法律了,陸陸續續也接到案件。
據說他也曾幾次報名法律資格考試,但可惜都敗北了。
不然估計也是最高齡通過考試的考生。
黃一曦還是很佩服老董的,象他和師父,都是生命不息,奮斗不止的勵志的人物呀。
“得了吧,你不知道他有多可笑,勞動仲裁的時候,他竟然對我說,讓我手松一點,說什么這么大的銀行,不要苛刻一個小小的清潔工,還說他若是爭贏了,以后我要申請勞動仲裁時也得多拿點。”
“呸,我和那個清潔工一樣嗎?我可是誠誠懇懇地干活,不象那個清潔工,聽說整天偷懶,擦洗不干凈,做的飯也難吃,還話多。”
劉曉蓉一說起這個就不滿臉的憤恨,她和那個清潔工是一樣的嗎,她可是正式員工,嘉禾大學的法學高材生,又是市分行的公司律師,兢兢業業的,幾乎每年都是先進員工,老董那是什么眼神,竟然拿一個清潔工和她相比。
黃一曦看著有點象孔雀開屏高傲的劉曉蓉,心里無聲地嘆氣,聽吳美麗講,劉曉蓉可是天之驕子,父母也是大學生,母親好象還是一個大單位的領導,她本人又是嘉禾大學的高材生,聽說結婚時家里就陪嫁了兩套房子,屬于不識人間疾苦的大小姐,怎么會懂得清潔工這種底層人物的困苦,要知道她們可是光是活著就已經竭盡全力了的階層呀。
不過黃一曦也不好意思多說什么,劉曉蓉有劉曉蓉的立場,不管她個人的立場和單位的立場,她這樣的表現都無可厚非。
不黃一曦也沒有應和她,就在兩個人有點尷尬的時候,卻聽后面有人說,“黃律師你好,謝謝你的贊揚,我今年82歲了,其實,我這個年紀在律師界也不算高,比起重慶李本茂律師,92歲仍在免費義務代理案件,我比他還年輕10歲呢。”
年前一個92歲仍出庭的律師刷爆朋友圈,據該篇文章所述,這位92歲高齡的律師,在國內年紀排名第3,前兩名也不知道年紀多少了。
黃一曦沒想到老董還關注這個新聞,她和劉曉蓉本是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也沒特意說起老董,可是現在被人當面告知聽到,她還是有點尷尬。
晚上不能說鬼,白天不能說人呀,又一次的教訓。
黃一曦慢慢地轉身,扯著嘴角,尷尬地微笑,“董老早!”
記憶中好象也有兩三年未見董錦華了,他好象顯得更年輕了,一個大黑公文包,一身藍色的唐裝,胸前的盤扣上還別著一朵玉蘭花。
這個季節有玉蘭花嗎,黃一曦一邊思索一邊贊美,“真香呀!”
董錦華一聽很高興,從包里掏出兩包玉蘭樹葉包的玉蘭花,“很香吧?看來你也是愛花之人呀。”
黃一曦接過玉蘭花,趕緊道謝,看到劉曉蓉沒有接,又代她接過來,才和老董告辭。
“給!”
劉曉蓉要去二樓的民庭,而執行庭在一樓的左側,兩個人到了分道揚鑣的時候,黃一曦才發覺現兩包玉蘭花都在自己手時,急忙遞過去。
“不要,誰稀罕。”
劉曉蓉翹著嘴,一臉的嫌棄。
黃一曦無語地告別,你是不喜歡人還是不喜歡花呀,就算人不好,可是花無罪呀。
而且老董人還在后面。
在豐江區人民法院一位好心的書記員暗中幫助下,黃一曦終于找到縮在旁邊一間辦公室的執行庭庭長胡法官。
也就是李紅霞案子執行的法官。
黃一曦第一印象就不喜歡這個法官,今天也不例外,他的臉容有點陰騭,說話的聲音也很冷,“李紅霞這個案子不好執行呀,這套房產不是張自力名下的,而是他兒子名下的,屬于案外人財產,現在他兒子提出異議,說他當時不懂法律,為了完成他父親最后的心愿才答應的,他覺得父親和繼母的事,與他無關的。”
黃一曦氣笑,不過還是耐著性子,指著調解協議的最后一行,上面很清楚地寫明,一方不履行協議的,另一方有權直接申請執行。
當時的調解協議上,法官沒有寫進這一句話,還是黃一曦要求添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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