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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單開這章就是為了噴一下那些人販子!
我今天在朋友圈看到一則消息,說是有人販子跑到小區里面偷孩子!幸好被發現了,當場抓住,沒有偷成!但是!
但是!因為沒偷成,所以沒有立案!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因為沒偷成!所以沒有立案!
沒有立案!
我真的想不通我國的法律為什么對這些犯罪分子這么寬容?
一個孩子如果被偷走了會受到怎樣的下場?
好一些的被拐賣到山村,這是好的!
壞一點的,被挖掉雙眼,砍掉四肢,裝成殘疾人去乞討!
再壞一點的,就會躺在冰冷的冰窖里,全身的器官都流入黑市!
這樣的人販子竟然因為沒偷成!就連立案都不用!
每個孩子都是家庭的寶貝,丟失了都會用盡家里得錢去找,被拐賣到山村的,起碼還有人家收養,但是如果是后兩種情況呢?
這樣的人販子不該死嗎?
他們不是在殺人嗎?
只是因為殺人未遂就不算犯罪嗎?
這是什么個道理?
我肯定不能容忍,對于我來說,我家的寶寶就是我的寶貝,如果我的寶貝出問題了,那是要瘋的節奏!郁郁而終?跳樓自殺?
當然不能這樣啊!還不如把那些人販子一個個槍斃了!
所以遇到這樣的人販子,先揍了再說,打個半死,報警?有用嗎?反正不會立案!揍個半死,吊在小區門口,再讓警察來接走!
說怎么說?
怎么要偷我孩子,還不允許我情緒激動?
我沒殺了他已經很好了!
還不允許我揍一頓?
然后呢,發動群眾盯死他,只要他又動作,再揍一頓!
但是,這還是治標不治本!
強烈呼吁法律加強人販子的知罪,只要是人販子的一律處死!管他偷沒偷成!
這樣的嚴法下面,我看你們這些猖狂的人販子還敢不敢路面!№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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