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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門鳳華-第六十五章 柳氏的教誨
更新時間:2019-11-04  作者: 西木子   本書關鍵詞: 言情 | 古代言情 | 古典架空 | 寒門鳳華 | 西木子 | 西木子 | 寒門鳳華 
正文如下:
“劉大!”

一直躲在三房屋里的小安氏,一聲怒吼,瘋了一樣撲向劉萬里。

有道是,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和娘家沒人的柳氏不一樣,小安氏在家行六,上有五個同胞兄長。

安大比劉萬里年長,今年正好四十歲,有子三人,長子二十一歲,次子十九歲,幼子十六歲。

安二和安三是雙胞胎,比劉萬里大兩歲,年紀三十又六。

安二有三子,長子十八歲,次子十六歲,幼子十二歲。

安三也有三子,分別是十七歲的長子,和一對十五歲的雙生子。

安四有三十三歲,兒子更多,足有四個。長子十五歲,次子十三歲,兩個小的都不到十歲。

安五則有二十八歲,目前只生養了兩個,也都是兒子,尚不足十歲。

也就是說,小安氏是安家兩代人里唯一的女兒,有五個正當壯年的同胞兄長,和十五個嫡親的侄兒,其中有七個侄兒已是年滿十五的大小子了。

所以,即使不靠安父作為劉阿婆的堂兄這個身份壓人,小安氏也有快三十個安家兒郎為她撐腰做主。

于是,小安氏回娘家了。

安家兒子多,可謂人多勢眾。

安老丈又和里正安福生是五服之內的堂兄弟,兩家比鄰而居。

小安氏這一鬧會娘家還得了!?

劉老丈這下真慌了,顧不得對劉萬里這個敗家子失望,趕緊讓劉萬里到劉百里的榻前磕頭賠罪,自己也賠盡了好話。

然,劉百里此時恨毒了劉萬里,甚至連至今都還偏心的劉老丈也一起怨上了,又怎會順劉老丈的意——勸和安家人?

也是劉老丈病急亂投醫,劉百里和小安氏夫妻感情甚篤,沒有劉百里的同意,小安氏如何會回娘家找人?

看著劉老丈對油鹽不進的劉百里又氣又急,卻仍顧忌著安家任不敢逼一下,劉辰星不由得感慨,這娘家有人沒人還真不一樣。

就連鋼鐵直男劉千里看了,也若有所思,待回到他們二房屋里,便對柳氏道:“慧娘,以后還是別把阿星嫁遠了,就安家村好了,在我們眼皮底下,什么都能照應一二。”說完猶覺不夠,又補充道:“我看還是再多給阿星生一兩個弟弟吧。”

柳氏一直覺得胞弟非池中物,姐弟感情又非常深厚。

是以,柳文蘇的話,柳氏頗為看重。

柳氏想到柳文蘇對女兒的打算,再聽丈夫所言,就抬首看向丈夫道:“如果文蘇和青山都能科考出來,阿星自也能沾光嫁得更好。而且阿星如今已啟蒙,村里農家子又大多目不識丁,并非良配。”

聞言,劉千里也記起妻弟的話,拍腦袋道:“看我這記性!怎么給忘了這茬!”

柳氏輕笑道:“關心則亂,夫君是太在乎阿星了。”說著不知又想到什么,忽而輕蹙眉頭,轉了話鋒又道:“農戶人家,一年到頭,少有閑時。我雖不愿阿星婚后整日勞作不歇,可阿星若得以高嫁出安家村,我們卻也鞭長莫及,這又不如人在眼底下看著放心!”

以前沒深想,如今一想起來,確實左右都是個問題。

好在女兒還小,還有至少十年時間籌謀。

柳氏旋即放下輕愁,又念及丈夫極為寵愛女兒,便趁機激勵丈夫道:“女子嫁妝歸個人所有。不管阿星以后是嫁在本村為農婦,還是高嫁到縣城里去,身上多些嫁妝錢,總容易些。”

劉千里一點即通,點頭道:“慧娘說的不錯,我們得多給阿星備些嫁妝。”

又想到近日發生的事,更是感慨萬千,又道:“我掙錢并不比三弟少,可三弟竟能拿出五貫錢,就是阿兄也輕松拿出五百文,倒是我們……”

沒說下去,但足以聽出話里頗不是滋味,猶帶愧疚。

停了一停,劉千里才又道:“以后該給青山和阿星多留些錢了。”

劉青山聽耶娘在矮桌旁說了一陣,他也有幾分感觸。

自家阿妹什么性子,他這個兄長最是清楚。

阿妹雖適應能力不錯,卻也是個講究的。

不看其他的,就拿當前伏天天熱,阿妹卻臭愛干凈,非要一日濯身,最長三日洗頭。

等嫁人了,這每日燒水沐浴的習慣,還不得被婆家狠狠嫌棄。

但若有豐厚的嫁妝,自己出錢買柴,也能少受婆家人的口舌。

劉青山被柳文蘇教得很通人情世故,一下就能想到諸多劉辰星嫁人后的悲慘,他頓時身感責任重大,真是不科考出來不得行。

劉青山感慨一嘆,就附和道:“阿耶,不用給我存錢了,都拿去給阿星做嫁妝。”

劉辰星:……

她能說她一點也不想在古代嫁人么?

算了,這樣駭人聽聞的念頭,她還是別說出來嚇大家了。

劉辰星清了清嗓子,言歸正傳道:“阿耶,前日阿翁便說了,若大伯再出什么幺蛾子,就同意分家。現在大伯害全家人賠了大錢,那我們是不是就能分家了?”

劉千里和柳氏聽得心中皆是一動。

二人正欲相對而言,但柳氏見劉辰星仰著的一張小臉上全是興奮,到嘴的分家之言一變,蹲下身耐心教誨道:“樹大分枝,人大分家,雖是再正常不過了。但身為子孫,卻不能輕易將分家掛在口中。前日,你阿耶提出分家,乃被逼無奈之舉。”

讀過書與否,這便有了區別。

柳氏見女兒不以為然,隨之佐證道:“在我們村里,有句話叫‘父母在,不分家’,這也是朝廷所主張,并為此立法,道是‘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徒三年’,阿星你可知此為何意?”

劉辰星有些喪氣了。

她知道自古就有“父母在,不分家”的傳統,也隱約記得似乎有法律明文規定,但不確定。

不過現在可以確定了。

心下一嘆,果然就聽柳氏道:“意思是,一個家庭,只要祖父母、父母都還健在,如果子孫想要獨立成戶并分家財,就要被罰三年的勞役。所以,阿星以后心里即使有這個想法,也不能再輕易宣之于口,此事我和你阿耶自有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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