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元錦安都明白,但他們家里是靠著香蕈發家,讓他一下子將這法子給了別人,他心中是極為不舍的。
“就非要舍了這法子嗎?”
元令辰搖頭:“按著本朝律法,我們要買地,若不經族人同意,即便出了銀錢,得了地契都是無用,若是一家家打點,再厚的家底都要傷了元氣。”
“況且,制菌種的法子掌握在我的手中,他們即便學會如何種香蕈,也還是受制于我們。”
他們要的那塊地,雖然多碎石,不能用于耕種,但在碎石下,卻是有著厚厚一層可用于燒制青磚的土,她就起了意,將那塊地拿到手里。
她手中握著制菌種的法子,也不怕別人學會種香蕈之后將她一腳踢開。
因為沒有她的菌種,別人即便將種香蕈的法子學得再好都是無用的。
而要制菌種,有些工序是必要得了系統的某些工具才可以。
哪怕別人學去,都是種不成。
這樣一來,她既可以得了那塊地,給自己家人造一個好房子。
又有人能給她提供大量的香蕈換取能源點。
順帶著還能得了族人的人情。
怎么想她都是不虧的。
不過她知道的事,元錦安卻未必能想通,這會她也沒有不耐煩,細細地給元錦安解釋起來。
許久之后,元錦安才有些明白了:“那菌種的法子真無人能學去?”
“不說他們是真的無法學走,即便他們學去了也是無妨的,我正和錢朝奉琢磨著種另外一種菌蕈,遠比香蕈要值錢多了。”
元錦安頓時起了興趣:“那你跟祖父說說,是種的何物?”
元錦安是知道,比香蕈還值錢的無外乎就是那么幾種,但他就是想聽自己孫女親口說出來。
仿佛只有那樣,他才能真正信了一樣。
“是云耳。”
“云耳?”元錦安已激動得渾身哆嗦:“云耳那可是真正的貢品,這東西真能種嗎?”
“我們已有九成的把握。”
“九成把握?好好好。”
這下子元錦安是徹底將方才的不舍拋在腦后了,若是云耳能種成功,那香蕈又算得了什么。
那云耳的價值可是香蕈的十倍還不止。
更何況,家中還有正在結繭的彩蠶。
有這些東西在,香蕈不過只是小利而已。
元錦安吃了定心丸,樂顛顛地走了。
元令辰卻是和系統說起了話。
“你那商城里可是有銅絲?”
她那個商城多是些衣食之類的瑣碎之物,因里頭東西太多,她也不曾一一看過,若有需要的東西,她多半會問過系統,確定了有,再兌換。
這回系統倒沒讓她失望,很快給了回復:“當初考慮到銅絲可能會被用于做首飾,所以在系統商城是有兌換的。”
“用這銅絲做成的首飾可是能拿去販賣?”
要銅絲是她想起前世宮中學的一門手藝,有了蠶絲,銅絲,另再制些工具,就能將東西做出來了,獲利自是比賣布要來得多。
“是可以的,系統商城的東西無法直接拿去販賣,經過加工之后卻是不受影響,當然,我們說的加工也不止是簡單的加工,比如你將米糧釀成酒,這酒是可以拿去販賣,但若只煮成米飯就拿去販賣,卻是違規的。”
元令辰聽明白了它的意思,也不說兌換還是不兌換。
徑直進了蠶房里。
此時正結繭的蠶已吐了近一半的絲,蠶房里盡是紅彤彤的,十分好看。
元寶珠正蹲在地上,托著腮認真看著彩蠶吐絲。
見了元令辰來,想起了心中憂心的事。
“嬋兒,再過一日,就能斷絲成繭了,只這么多赤色繭,要煮繭繅絲,怕是有些扎眼呢。”
蠶結完繭后再過十數天就會化蛾破繭,到時蠶絲斷成無數根,就無法繅絲了。
可若是在這個院子里繅絲,怕是要得了人紅眼。
這事元令辰早已在考慮了,急著建房也有這方面的原因。
“建房的事已和族長說了,這兩日就會有回復。”
“若真是那樣,倒無需擔憂了。”
這些蠶繭她夜里挑著燈,辛苦些時日就能繅成絲了,往后住進了侄女說的青磚房,便無需這般小心了。
這時的她對那青磚房又多了幾分期待。
此時的族長比如他們更為著急,他已忍不住召集了族老們,商議此事。
不過在提起那事前,先說了元錦安要買地的事。
“錦安家中如今添丁進口,那院子已是住不下,便找上我,打算另擇地建個房。”
這話讓一旁的族老們俱都蹙起了眉:“若是住不下,擴建一番也是可以的,他們屋子后面可是有一塊不小的地呢。”
“加上一個仆人,他們家此次就添了四口人,擴建一番也是夠了,何必非要另擇地建房?”
“族中的地本就不多,此番又要分他們一塊?族人們怕也不答應。”
關于買房置地,朝廷都是有律法的,某家若要買地建房,必要得了族人一致同意,否則哪怕地契到手,也是無用。
而地對庶民而言,有著非同一般的意義,那是立身之本。
哪怕那塊地只是塊荒地,他們也是不甘心這么出讓的。
族長早知他們會有此反應。
“錦安他此次也是有十足的誠意的……”
“再有誠意那也是不成的。”
“可他說錢朝奉那里新得了一個種香蕈的法子,如今正尋人呢,若我們有意,他倒可以和錢朝奉引薦一番,我琢磨著這也是我們的一次機會……”
此時那反對得最堅定的族老,神色先松了松:“此話可是真的?”
“過兩日,等錢朝奉得了空,也會往族中一行,您若是不信,到時親口問上一問,想來錦安也不至于以此誆騙我們吧?”
“說得也是,錦安是素來老實的性子,讓他扯謊騙人,的確是沒那可能。”
“錦安給出了這么大的誠意,這建房之事,我們自是沒意見。”
“不錯不錯。”
“若各位都同意,我們便擇日召了族人們商議一番,他們若都同意,便叫他們立下字據,省得日后反復,傷了和氣。”
族長有此番考慮不是杞人憂天,而是有著先例的。
因著“求田問舍必問親鄰”的律法,曾有不少人花了銀錢,得了地契房契,卻有賣方親友反復,上告了官府,最后反被判交易無效的。
后來漸漸的,也有了些應對之策,便是親人四鄰簽下字據,承認此次交易是在他們知情時進行的,日后不論如何,都是不能反復。
即便上告官府,都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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