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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青香-第六十四章 安排妥當
更新時間:2020-01-29  作者: 縈索   本書關鍵詞: 言情 | 古代言情 | 古典架空 | 殺青香 | 縈索 | 縈索 | 殺青香 
正文如下:
周至柔和盤托出一樣的交代,讓云大娘等反而有點不安。

“小小姐,既知道南魏那邊不大靠譜,為什么不留下來?這里不說別的,梁坤那崽子就不敢對小小姐有半分不敬。他要是敢,我拿著搟面杖,親自敲破他的頭!“

江樊、劉良等人,也紛紛表態。

聽到這里,周至柔感慨萬分,竟然主動起身沖幾人行了半福。

“小小姐這是做什么,使不得、使不得啊!“

“幾位,請聽我言。我喪母之后,見多了人情冷暖,連我娘身邊最受重視的嬤嬤,也變了樣子,口口聲聲說我是妖孽。先開始我迷茫惶恐,不懂為什么大家都變了。“

聲音都哽咽了,周至柔動情的說道。她可不想最后幾個對金夫人忠誠的老伙計,也被那些“妖言惑語“給“哄騙“了,不然,連最后的指望都沒了。

雖然,她也沒真心指望這些人能幫她什么。

可多些愿意幫助她的人,好過一群站在她對立面,不停拿放大鏡盯著她,好驗證她就是妖孽好吧!

大概是時間久了,周至柔發現自己的良心有彈性的……悄然無息中更改了一些道德觀念。竟然開始認同周瑛的觀點,香楓里那些仆人,死的好!

他們死光了,就沒多少人滿世界宣揚她是妖孽附身了!

眾口鑠金,清白之人也能惡貫滿盈。她上輩子可算體驗太深,為此做任何事都步步籌謀,不敢有絲毫大意。旁人犯了丁點小錯,都有第二次機會,她不行。錯了一回,就沒完沒了,會被釘在恥辱柱上,年年日日鞭打!

教訓太深刻了!

這輩子,真正有話語權的陳嬤嬤,還有香楓里的幾位管事,都喪生在火災里。旁的人,人微言輕,說出的妖孽之話,很像是惡意中傷。這才有了她反攻的機會。

一面覺得“死真好,死了之后一了百了“,一面是唾棄自己,“現代人的三觀倒塌了么,人命底線都逾越“了,周至柔覺得自己很是精分。

這些雜念,都不妨礙她浸入性的表演。

浸入性,又稱“體驗派“,是表演的主要體系之一。重點是演員把自己完全投入,身心都和角色融為一體——周至柔做到了!

有上輩子的經驗打底,她快速的融入了身份,每個眼神、每個動作,都完美的展現了一個優秀演員的功底。

“過去的我,有母親的疼愛和保護,只管開開心心吃飯睡覺,最大的煩惱不過是下雨,放不了喜歡的風箏,下雪了,母親不讓我出去玩。可喪母之后,我才真正知道,世間最大的寒!“

“我一夜之間便長大了!“

“周瑛是我親兄長,但母親怕我太小,受人傷害,便將名下的財產都給了他。你們別驚訝,這件事我是知道的。母親迫于無奈,完全是為了我的安全著想!“

“話是沒錯,“云大娘聽了,急的跺腳,“可沒了錢財,小小姐更不是任人宰割了?“

“周瑛還有點良心。他不會置我安危不理……只是我也不敢全信他。所以,我才要求你們賣掉三個商號,假裝脫身。他見我手中還有余財,也會更加用心的保護我。畢竟,日后我還有許多用得著他的時候。“

周至柔開始說起她的安排,“我決定分三天拍賣。順寧堂用明標,公開的招標,誰給的錢財最多,就賣給誰。經此一事,恐怕會招惹不少閑言碎語。第二天的和春堂用暗標,所有人不許交談,將標底留在容器內,我們內部操作,不對外人公開,便可以讓想讓的人中標。“

“到了聚一堂,用明暗結合,可以公開出價,出價最高的賣家,用第二家的標價買下。“

“小小姐的意思是……順寧堂是真的賣,誰給的價高賣給誰,是只求回本?和春堂私下留住,咱們暗中繼續經營;聚一堂賣掉一半,剩下的一半和人合伙,推出那人當擋箭牌?“

江樊思索了一會兒,才理解了這三種拍賣方式的深意。

看著周至柔贊許的目光,他也內心欣喜,片刻后,他才想到,小小姐才八歲啊!

他八歲的時候,在干什么?玩泥巴吧!

不禁對周至柔升起了一股懼意。

云大娘則喜不自勝,“這些生意的門道,大娘不懂。不過小小姐的決定,大娘一定支持!小小姐,夫人雖然沒了,可我們這些老人,不是那等忘恩負義的,你有什么事情,甭管刀山火海,也不管是千里還是萬里,只要捎封信過來!“

周至柔道,“大娘的話,我記下了。想我娘去世之后,我孤苦伶仃,等不到生父來接,更等不到本家認可。做夢也想不到,竟然是身在東梁國的你們,為我娘鳴不平!“

“你們的真心,我都看在眼里。順寧堂拍賣的錢財,不用給我,你們替我收著……“

“別急著拒絕。我也是有交代的,錢財都投入和春堂的經營,每年我收取十分之一紅利,不拘三年,或者五載,省得年年運送分紅太打眼。“

云大娘回頭看了看江樊,江樊和劉良都露出喜色。

之前他們最怕的,是周至柔根本不信任他們,才起了賣掉商號的心思。原來,根本不是這樣!

“小小姐如此信任,我等肝腦涂地,敢不報答!“

周至柔趕忙攙扶起兩人,“你們這是做什么,快起來。再不起來,我生氣了啊!“

江樊、劉良,抹著眼淚站起來,再沒想到,以前的舊主金夫人有魄力,而身為女兒的小小姐,也不輸母親分毫。

他們可不知道,周至柔對待這筆意外之財,并沒有給予多大希望。

一來,商號賣掉的錢財,太惹眼了。她要怎么帶走?不僅帶不走,連金夫人之前買下的金山,也不可能有一分落入她的口袋!

否則,她就打算一輩子別回南魏吧!

其次,帶走了,也都落入周家人的口袋。這時候可沒有什么“未成年人保護法“,她身為周家女,周家就有權利拿走所有屬于她的東西,包括她的身體——周慶書有權決定她的婚事,想讓她嫁給誰,就嫁給誰。

從一開始,周至柔就在給自己準備籌碼,江樊等人若是生意做得好,紅利多,她就當意外之財。要是失敗了,她要付出什么?

什么都不要承擔!

這可比股東的連帶責任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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