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是三死、三殘的案子,而且還是出自一個人之手,怎么可能不重視?這種程度的案子,甚至省里都會關注!
所以,短暫停頓后,中間的法官道:“好,這個問題我們已經知道了,現在繼續后面的疑點,你仍然可以為自己辯護。”
“好的,法官大人。”朱建業當然不會反對。
只聽右邊法官接著道:“可是,根據現場的勘察、以及幸存六人的口供,他們指出,你是有備而來,蓄謀已久!”
“荒謬,簡直是荒謬!”
朱建業連連否認,滿臉憤怒:“他們陷害我!”
林彬等‘旁觀者’,都沒出聲。
他只是靜靜看著,同時,心慢慢提了起來,沒那么淡定了。
他很清楚,接下來才重頭戲。
只要把‘蓄謀已久’、‘有備而來’這兩點嫌疑給洗刷了,朱建業自然不會有事。
可若是洗刷不了
多少得判幾十年。
嗯,幾十年!
警局。
吳隊也是深吸一口氣:“到這一段了!”
張小媚眨巴著眼,點頭如搗蒜。
他們都很好奇···
因為按照道理來說,這事兒并不復雜,就是被告懷恨在心、買兇報復唄,這事兒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如果是朱建業躺下了,他們都不會意外。
關鍵是朱建業沒躺,混子躺了一地!這就讓人很驚訝了,當然,如果朱建業是‘武林高手’,那也好解釋。
可關鍵朱建業是他自己所說的那種‘手無縛雞之力’,而且還有兇器甚至“生化武器!”
這就是疑點!
到底是不是被告買兇尋仇?
“是不是陷害,法庭自然會查清楚,一切都有事實真相,你不要激動。”
左邊的法官朗聲道:“根據現場痕跡推斷,你是先使用了石灰粉。”
“而根據幸存者口述,他們從你身后走過,你卻突然行兇,使用了石灰粉···”
“問題在于,如果你不是有備而來,為什么會攜帶石灰粉這種東西?眾所周知,沒有普通人會隨身攜帶石灰粉!”
“法官大人,我抗議!”
朱建業一開口就是抗議:“他們不是幸存者,我才是!”
“其次,眾所周知我是一名律師,那么,我身為一個律師,攜帶石灰粉很合理,也很正常!”
三個法官都懵了。
這他媽還正常?
“為什么正常?請陳述!”他們追問。
朱建業這時,卻露出滿臉慘笑:“因為,我心中有光!”
“光?”
“對,光明!”
“我對國徽發過誓!”
“我是一名律師,我要尊重事情真相,絕對不能因任何利益而左右,要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也正因為這樣,我曾多次拒絕收黑錢,也不止一次被人報復。”
“除今天之外,最近一次,是在不到半個月之前。”
“上上次,是在兩個月之前,上上上次···”
“這些,都有醫療記錄,三位法官大人,你們可以隨時查閱我的醫療記錄,看我是否多次被人打到入院!又是否是在那幾次開庭過后就被人打了?!”
好家伙!
林彬都聽懵了:“難怪他前兩天說之后有個案子,我還說打官司不要武力呢···”
陳濤也是錯愕的很:“二師兄他···”
周曼曼大眼睛眨啊眨,也露出欽佩之色。
三名法官也都驚了!
再一看醫療記錄,好家伙!
三年時間,被打了二十多次!
一股欽佩之情,油然而生···
事實上,他們這些法官,也很容易遇到這種黑錢的收買,只是東方古國為了保證法官判決的嚴謹和準確,對此排查的非常嚴格。
所以這種賄賂就跑到律師身上了。
這事兒當法官的都知道,但也沒辦法,管得了自己還能管得了別人?
他們卻沒想到,朱建業這么剛猛。
“你心中的確有光!”
坐在中間的王姓法官感嘆:“所以,你隨身攜帶石灰粉是為了?”
“為了保護自己!”
朱建業理所當然道:“被打了這么多次,難道還不會學聰明么?我本來想的是,如果又有人要打我,就撒石灰粉然后逃跑,所以隨身攜帶了一些石灰粉。”
“請問,這是否合理且正常?”
“嗯···”
法官統一點頭:“你身為一個律師,隨身攜帶石灰粉很合理、也很正常···”
這話一出,三人對視一眼,都有些懵了。
特么的,什么時候律師攜帶石灰粉都很合理了?
這不艸蛋嗎?
偏偏現在還真沒法反駁···
“可是!”
右邊法官又道:“石灰粉之后,你又用了自制‘生化武器’,難道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嗎?!”
生化武器?自制?!
好家伙!
林彬驚了,看向朱建業。
吳隊兩人眼巴巴瞧著,生怕錯過任何細節,而此刻的他們,對朱建業已經是肅然起敬。
“怎么會?”
朱建業連搖頭:“而且,那根本就不是生化武器,是···是我自己的尿液,就是這幾天有點上火,所以偏黃。”
此言一出。
林彬瞪眼:“我擦嘞?!”
陳濤:“嘶!!!不愧是師兄!”
周曼曼:“···”
三名法官也是眼皮直跳。
什么叫狠人?這就是狠人啊!絕對的狠人!
“你···你干嘛隨身攜帶自己的排泄物?”法官懵了。
“說來慚愧。”朱建業‘苦笑’:“天還沒黑的時候,我躲在法院不敢出去,但是恰好我躲的那間辦公室廁所壞了,沒地方排泄,所以只能撒在瓶子里。”
“我本來是想把尿液帶回家倒進廁所,不然被人發現了多丟人啊?”
“這很合情合理吧?”
“只是沒想到在半路上遇到截殺,派上了用場。這真不是生化武器!”
牛逼!
說的真好!
林彬和陳濤那叫一個驚嘆,其他人,包括法官、周曼曼、吳隊等警察在內,卻都信以為真。
的確是合情合理呀!
嗯,核情核理。
“那···那個大扳手?”
“尊敬的法官大人,我身為一個律師,帶一個大扳手在身上,也是合情合理的···”
三名法官一哆嗦,險些把手上的資料都丟出去。
又特么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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