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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途紅人-第128章領導指示
更新時間:2021-06-10  作者: 平和心境   本書關鍵詞: 都市 | 都市小說 | 仕途紅人 | 平和心境 | 明智屋小說網 | 激情 | 草根逆襲 | 張峰 | 平和心境 | 仕途紅人 
正文如下:
劉溫此時心情不好,如果不是考慮到江成剛是區委常委、區公安局長,早就在電話里開罵了。

公安系統實行天寧市公安局和明元區委雙重領導,以天寧市公安局為主的領導體制,嚴格意義上的稱呼是天寧市公安局明元區公安分局。

江成剛聽出劉溫的語氣不太好,便連忙解釋道:“劉區長,我早上接到何書記、何區長的電話,為防止相關人員跑路,要求先把一些重點人員控制起來。我想想還是向劉區長通報一下,省得你到時工作有所被動。”

“另外,據我所知,天寧市公安局也采取了相應的行動。”

劉溫的心里一驚,這一次何濤和市里領導的反映怎么這么快?昨晚出的事,今天早上就開始抓人?

其實上,根據何濤的指示,區公安分局立即就開始了抓捕行動,只是當時已經是凌晨三點鐘。

江成剛在向劉溫匯報時,說成了今天早上,也是可以的,當然他說的早上與劉溫聽到的早上,先后的時間相差了好幾個小時。

今天凌晨二點多,何濤聽取張峰匯報了明勝高架橋的投資公司和輔道承建公司后,立即通知區公安局長江成剛,要求先把這二家單位的負責人控制起來,防止跑路,給事故調查帶來困難。

姜到底是老的辣,何濤為防止意外情況發生,他還向天寧市委書記唐輝進行匯報,請求天寧市公安局進行支援。

劉溫打電話通知明元區交通發展公司總經理朱偉平和高架橋輔道實際承建商白云路橋公司負責人楊國漢,讓他們二人趕快跑路時,天寧市和明元區的警察已經出動。

雖然晚了一步,這二個人已經開車從家里出逃,只是無處不在的監控、還有他們根本就沒有換開其它的車輛,很容易找出他們各自乘坐的汽車。經過一番追逐,倒是有驚無險地分別控制住了朱偉平和楊國漢。

事后看來,幸虧是何濤的深謀遠慮和及時行動,才沒有讓相關人員逃跑成功和銷毀證據、匯攏出逃資金等等。

朱偉平和楊國漢得到高速橋輔道塌陷的消息,第一反映就是跑路,不過他們總以為明元區對于相關人員的控制,總會拖上二三天,沒有料想,明元區委書記和天寧市委書記會親自下令,立即進行人員控制行動。

劉溫聽了江成剛的匯報,在心里罵道,她姥姥的,你都已經開始行動了,再來告訴我,有個屁用?不過他還是盡量保持情緒穩定地問道:“已經控制住了哪些人員?”

江成剛考慮到朱偉平和楊國漢已經被天寧市特警控制起來,不怕劉溫以后為難自已,更不擔心劉溫有能力在暗中施救。

于是他如實回答道:“劉區長,據我所知,是天寧市公安局的特警親自參與了現場抓捕行動,主要是控制明勝高架橋的投資方和承建商相關人員。目前這二個單位的一把手朱偉平和楊國漢都已經被控制住。

江成剛這樣說,明顯違反了工作紀律,因為天寧市公安局長和何濤區長在電話里下達命令時,強調不能向任何人透露消息。

他聽聞劉溫涉及高架橋建設事情,不過他不知道劉溫到底牽涉這次事故多少程度。如果就此下臺,便不關自己什么事。

如果只是受到處分,還是照樣當著常務副區長,那這一次自己事先向他進行了具體通報,還是維護了官場上基本的友誼,以后在明元區繼續共同做事,低頭不見抬頭見,不用擔心劉溫在背后罵自已小人和不懂感恩。

劉溫此時很淡淡地回了一句:“我知道了。”立即就掛了電話。

他已經不需要多說什么,什么都已經不重要。

既然明元區交通發展投資公司朱偉平和白云路橋公司楊國漢的歸案,遲早要把自己招出來,這一次,劉溫覺得無論如何都過不去。

要知道,如果只是發生質量問題,還可以進行彌補,但現在發生如此重大的人員傷亡事故,對自己的處理,不僅僅會是開除公職和黨籍這么簡單,還會帶來很多年的牢獄之災。

人啊,只有在失去的時候才會真正明白,一生中,只有生命和自由才是最寶貴的,其它的一切都是過眼煙云。

遠處傳來的警車聲,劉溫知道還不是沖著自已來的,但還是讓他心亂如麻,他隱約覺得過不幾天,本來是這幢樓里高高在上的明元區主要領導,會被天寧市紀委人員和一批警察押著,成為了階下囚,這種極大的落差,會讓他受不了。

與此同時,張峰陪著何濤在休息室睡了五個小時不到,便起身來到辦公室上班,現在是事故發生的非常時期,二人不得不提前上班,以便應對各種不測事情。

何濤剛在辦公室坐下不久,張峰從區委辦公室拿來了最新的文件,遞給他,同時輕聲說道:“何書記,這是市委書記、市長等領導的批示,請你過目。”

何濤點點頭,打開文件夾里面的電傳文件認真看起來。

天寧市委書記唐輝寫了一大段批示:“明元區發生如此重大傷亡事故,影響非常惡劣,明元區委區府必須查清事故原因,向社會進行公布。給受害者、給廣大人民群眾一個負責任的交待。”

“事故無論牽涉到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清查出來的腐敗人員,要進行嚴肅處理,絕不手軟。我的意見是由王沖同志任組長,立即帶領市委市府聯合調查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天寧市長田華的批示相對簡單:“同意唐書記的意見。市府這邊的人員,請于洋同志進行具體負責,配合王沖同志清查事故真相。”

市委書記既然已經進行了詳細的批示和給出了意見,市長一般只有同意和配合的份,因此完全沒有必要再寫上一大段話,以免造成喧賓奪主的感覺。

天寧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王沖的批示更簡潔:“完全同意唐書記、田市長的指示。”

排在最后的于洋副市長的批示只有寥寥幾個字:“同意、照辦。”

何濤和張峰還沒有等到天寧市調查組,明元區常務副區長劉溫卻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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