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蓁覺得,在以大學為跳板離開之前,目前最理想的狀態就是可以人貓在大坡村,偶爾出外賣張方子換錢,然后用那些錢悄悄地換在大坡村弄不到的資源。
這么多人都想到城里生活,那確實是有幾分道理的。別的不說,就說這資源吧,小地方跟大地方真的差別不小。
大坡村在林蓁他們看來真不錯,偏安一隅,只要能騰出時間來去趕趕海,一點葷腥總是能弄到的。但是人要吃飽靠的還是主糧,這水稻的產量不高,交完公糧之后所剩無幾,一年當中有大半的口糧要靠番薯,這樣就等于把人幾乎都釘在土地上了。
況且還有規矩擺在那,村里人守著海也只能望洋興嘆。因為守著海的不只有你一個村子,要是有船出了海,別村的人看到了肯定要往上鬧,告你侵占集體財產的。
逢年過節的偷偷出海其實也不是一個村子的決定,而且沿海的幾個村子商量出的約定成俗,然后公社方面睜只眼閉只眼。反正那船那么小,也不敢劃太遠,否則要是一個浪頭打來人掉海里,都趕不及叫人去撈。
只能賣力氣在地里刨食,整日都為怎么填飽肚子而勞心勞力,挨著海也顧不上。
縣城里有工廠,手里拿著工資,比只能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們寬裕,但購買力還是有限的,所以像陳卓爾那些倒騰東西,但是規模遠不可以跟市里小苗他們那個攤子比。
這一點其實從供銷社和菜站也能看出區別來。
縣城的菜站,就算偶爾有海鮮放到那邊賣,那數量和種類都是極少的。
市里供銷社的菜站就不一樣了,雖然林蓁他們兩次過去的時候也沒有看到太多的海鮮,但那都是因為他們去的時間比較晚了,東西都給別人買光了,去得早的話還是有很多魚蝦的。
聽小苗說他們那里的海鮮是跟供應給供銷社的貨是一樣的渠道,都是市里的大船出海然后運回來的。難怪上次林蓁他們去,剛好有船回來,光是蝦就有好多種。要不然第二次過去他們也不至于比第一次買了那么多肉花的錢還要多。
買了好多海鮮,光是蝦就買了兩大箱子,另外還有不少海鮮干貨。
一般的人如果手里不缺錢和票的話,那肯定是生活在城里比較方便。但是林蓁他們不一樣呀!
你像城里的人現在都沒有冰箱,所以菜都是一頓飯一頓飯買的。海城的冬天溫度又沒有冰箱的效果,所以就算到冬天買了肉也不能長時間存放,買了鮮肉最多就放個兩天,除非做成臘腸臘肉,但海鮮做成干的了它就不“鮮”了。
而林蓁他們的空間比冰箱還要好用,而且還大。對于沒有食物儲存方面壓力的他們來說,最好的生活狀態還是采購了足量的食材之后,就回到大坡村這種小地方生活比較悠閑自在。
閑了就進百嶺山這個天然的植物資源寶庫里巡邏,而且相比于如果住進城里,最多也就自家買個院子在里面折騰,在大坡村可是可以把整個百嶺山都可以作為試驗地的。
分家的事情其實在倆人結婚之前,秦崝已經開始在心里琢磨過了。跟林蓁相比,其實他的性情更加清冷和純粹,放到現實場景中就表現為其實他對于程家人比林蓁還要不耐煩應付。
黎春花那些人在他的心目中,不亞于一千瓦的大燈泡。
而且跟這么多人住在一起,在生活上太不方便了。
在出事之前,跟林蓁成功匹配后,他對于兩個人的婚后生活是這樣設想的——
兩個人還沒有結婚之前,都是離開家族單獨生活的,在結婚之后,倆人的生活空間就會更加排他。婚后不管是他搬去林蓁的住所,還是林蓁搬到他那里,總而言之,二人世界里,情到濃時就可以隨時親親抱抱舉高高。
但是來到眼下,倆人的空間只剩下一個二十來平米的小房間,說點什么做點什么,還要注意著隔墻有耳。一時的不便他忍忍也就算了,等到有人在外面故意搗亂影響到他們,他就覺得不能再忍了,必須要改變現狀。
其實要跟程家人分開生活,最簡單快捷的方法就是秦崝回到省無線電廠那邊去上班,然后把林蓁帶過去。
雖說原主先前跟答應了黎春花結婚之后會讓林蓁留在大坡村,但是秦崝直接反悔了也不會有什么問題,反正他想要把人帶走的話,黎春花也沒辦法把林蓁給綁在家里。
但是眼下程家這邊每個月能從秦崝手里拿四十塊,要是他還有這個收入的話,家里人肯定不會同意分家的。
再者,再過兩三年倆人要考大學,以眼下人的目光來看大學生前途無限,上學的時候有補助,畢業之后國家會分配工作,相當于捧著鐵飯碗,到了那時再想分家就難度更大了,至少分家的代價肯定比眼下要重大許多的。
與其等到那時候復雜又麻煩,還不如早點打算。
林蓁覺得至少在她跟正規的工廠達成合作之前,就得把家分了。否則按程家的規定,分家之前家庭成員的收入,其中的三分之二都要交給黎春花的,她可不想辛苦找路子掙錢,一轉眼就給別人做了嫁衣。
雖然說他們就算合作了也可以要求保密,但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萬一日后不小心漏出他們掙了錢瞞著家里的收起來了,那就是他們的不是了。
再者秦崝這邊是打算再過個把月就回省城那邊正式把工作賣掉,然后回到大坡村的。到時候兩口子在明面上都沒有工作,他們又不打算跟著村里的人一起下地掙工分換口糧,要是還生活得滋潤,沒有惡意的人會覺得疑惑,心懷惡意的人會嫉妒,會胡亂猜測,到時又會徒惹麻煩。
所以到時明面上最好還是要有一個說得過去的收入途徑。
而有了收入途徑的話,又會陷入程家人不同意分家這一個死循環里了。
所以這件事還得從長計議。
不過分沒分家都不會影響跟陳卓爾那邊的合作就是了。因為本身陳卓爾那邊做的就不是能夠公然拿出來說的生意,只要他們小心點,只跟他一個人接觸,他們合作的事情就不會有第四個人知道。
對于陳卓爾那邊有沒有合作的心思,在林蓁這邊還是有八成以上的把握的。
主要是兩人交易的時候,雖然都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沒有交換個人真實情況的必要,但是林蓁對于陳卓爾沉迷掙錢這個屬性還是有所了解的。只要是能掙錢的事他都感興趣,做這種鹵味操作得好的話,掙錢不是問題。
果然,在緊跟著的那次約定交易日期時,三人碰面后,陳卓爾一臉興奮:“可算是把你們等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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