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末收回思緒,不解地道:“都看著我干啥?陌河叔說的對,他們很厲害。”
“陌末,你覺得誰最強?”陌河覺得對方每個人都比自己強。
“都很強。”陌末老實道:“那兩個老者,更是深不可測。”
陌春急道:“我們怎么辦,硬拼肯定不行,那不是要任對方宰割了。”
“怕什么,還沒打起來。”陌河呵斥,“現在情況不明,大家行事小心,別惹對方。他們費心來這里,應該是有別的目的吧。”
“是啊,這地方出現的莫名其妙,現在有外人來了,真不知道他們是為啥而來。”陌木擔心道。
“不管為啥而來,我們現在要想辦法通知村里人才行。”陌河最擔心的是,怎么擺脫那些人的眼線,通知村里人。
說起這個,大家陷入了寂靜,外來者目的不明,實力強大,肯定不能帶回村,更不能讓他們發現村子的存在。
有那些人在,他們也不能回去,還不知道要在外面待多久。
一晚上不回,村里人肯定會擔心,萬一跑出來找他們更不好。
陌河看向陌末,“你有辦法沒?”
陌末道:“我的速度快,回村里通知他們。”
“不行,萬一被發現了呢?”陌河反對,對方人實力深不可測,誰知道要來做什么。
“那怎么辦,就這樣等著,啥都不做。”陌末也沒有別的辦法,誰能想到今天會遇到一群外人。
一群人束手無策,想不到應對之法。
大約歇息了一個多時辰,映離來找他們,看著陌末溫和道:“小妹妹,我們小姐找你。”
陌末仰頭看著她,大眼睛里都是欣喜:“真的嗎,漂亮姐姐想見我?”
“是啊,小姐不忍心看著小妹妹這個樣子,想給你賞賜些好東西。”
“啥好東西?”陌末眼里都是喜悅,一副沒見過世面的樣子。
映離笑容不變,“去了就知道,我家小姐心地好,不忍看著小妹妹吃不好,穿不好。哦,對了,小妹妹叫什么名字?”
“我叫陌末,你家小姐真好。漂亮姐姐,我們快去吧,別讓小姐等。”陌末迫不及待的樣子,讓映離失笑。
陌河忙阻止,“姑娘,小丫頭不懂事,怕驚擾了小姐,就讓她留在這里吧。”
轉頭訓斥道:“陌末,你怎么能這個樣子,咱們這樣的人,不能到貴人面前添堵。留在這里,哪兒都不許去。”
陌末臉上的喜悅頓時變成失落,眼里有淚水在打轉,一副害怕又委屈的樣子。
映離輕聲安慰,“陌末,別怕,我帶你過去。這位大叔說的什么話,小姐要見陌末,那是一定要見到的,別嚇著孩子。”
陌河一副欲言又止,“姑娘,陌末真不懂事,要是沖撞了貴人咋辦啊。”
“陌末是個乖巧的孩子,不會的。”映離不給陌河拒絕的機會,帶著陌末轉身就走。
路上,陌末怕怕地問:“漂亮姐姐,小姐找我干啥啊,我什么都不懂。”
“別怕,小姐就是想見見你,會給你漂亮的衣服穿。”
“真的有漂亮衣服嗎,你們的衣服都好好看,我好喜歡啊。”
“當然是真的。陌末,走吧。”
華靈荼的營帳內,映離出去了,只剩下她們兩個。
華靈荼慵懶地斜躺在床上,迷人的鳳眼上下打量著陌末。
在她的注視下,陌末不安的攥緊小手,身體微微顫抖。
安靜中,華靈荼笑著問:“你很怕我?”
陌末怯怯地點頭,一副唯唯諾諾的模樣。
“為何怕我?”華靈荼笑得漫不經心。
陌末抬頭飛快地看了眼,低下頭小聲說:“他們都說你是主子,不能冒犯。我,我不能多說話。”
“抬起頭來,他們說什么你都信啊。”華靈荼從床上坐起來,光著腳走在鋪著獸皮的地上,“你多大了?”
“八歲。”陌末聽話地抬頭,大眼睛里都是不安。
“還真是小啊,不過這雙眼睛倒是漂亮靈動,讓人看著心生憐憫。”
陌末看著她不說話,心里揣摩著對方找她來的意圖。
“叫陌末是吧,你家還有什么人?”華靈荼走到矮桌前席地而坐,端起茶壺倒水。
“沒人了,就剩下我。跟著叔叔們四處逃。”
“哦,逃?”華靈荼挑了挑眉,“你個小丫頭,他們怎么會帶上你這個累贅呢?”
“是我爹爹特意托付的。”
“這樣啊,小丫頭真能耐,一句實話沒有。”華靈荼依舊風輕云淡,“陌末,叫你來,不是聽你說這些的。”
陌末害怕地縮了縮身子,一言不發。
“呵,還是不打算說實話嗎?”
陌末不解地看著華靈荼,決定裝傻到底。
華靈荼身上氣勢陡然一變,笑意不在,“一個鄉野小丫頭,能有如此膽量,當真是不錯。”
“你身上的氣息是隱藏不住的,還要裝到什么時候。”
陌末眼神微變,她怎么沒感覺到氣息。
“每個人身上的氣息都是不同的,尤其是尊者和普通人更是相差甚遠。你們如此拙劣的表演,真是可笑啊。一群人中,也就你這個小丫頭還能一看,別的人都入不了我的眼。”
看到陌末眼里的不解和疑惑,華靈荼好心道:“我的感知力敏銳,第一眼就看出了你的不同。”
“怎么不同了?”陌末認真問。
“感覺,三言兩語也說不清楚。你的實力還可以,來這里是為了什么?”華靈荼直接開門見山。
這才是她想知道的,此次來無憂圣地,本以為萬無一失,誰知道已有人捷足先登。
“我們本來就住在這里啊,你們是從哪兒來的?”陌末眼神誠摯,看不出一點兒心虛。
華靈荼心下疑惑微收,“真是這里的原住民?”可從沒聽說過圣地里有人生活。
無憂圣地久不現世,偶然得知現世,她立刻帶人尋找,好不容易來到這里,就碰見了陌末一行人。
可看著陌末他們的外表,心里的疑惑更甚。如今已經是蠻荒一千八百年,歷經近兩千年的發展,蠻荒各氏族大多生活富足,即便是窮鄉僻壤,也沒有像他們這樣落魄邋遢的人。
身上沒有像樣的衣服,隨意裹著獸皮或破布遮擋,只有陌末腳上穿著看不出顏色的丑陋鞋子,其他人都光著腳丫跑。
這副樣子,很難不讓人聯想到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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