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娘,我說的是事實啊,要我說,這嫁人啊,就得遇到個自己喜歡的,不然這一輩子不是白活了?人生短暫,要是過的不開心,那該有多悲慘?”李青月繼續替姐姐勸慰張氏,當然,這也是為她以后做鋪墊。
張氏卻不認同李青月說的話:“都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能由得你們小孩子自己做主?你們的眼光不行,這事兒得聽娘的。”
“依我瞧,馬家莊的五小子就不錯,在我們家工廠干了這么些年的活兒了,都不見他偷懶,模樣瞧著也周正,關鍵是他們村就在我們隔壁。以后青雪回來也離得近。”張氏覺得這些人里,自己最滿意的就是,天天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晃的五小子了。
李青雪卻在這件事上極其叛逆,說什么也不肯談論婚事,李青月明白,李清雪的心里是有秦二郎的,秦二郎三年前的婚事讓李青雪心里有了疙瘩。
知女莫若母,張氏也明白女兒心里的那點小九九,但是令她不解的是,秦二郎不過就是一個連秀才都沒有考上的書生,不值得李青雪,這樣牽腸掛肚。書生書生,書沒學好也就罷了,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沒啥用。
張氏說著說著,又將話題拐到了李青石的身上:“也不知道你哥哥什么時候能夠娶親,現在成了這個樣子,也不知道有沒有人能夠看上他。”
張氏說這話,李青月就不樂意聽了,她家怎么說也是桃花村數一數二的富戶,上趕著的女人可不止一個兩個、十個八個的,他哥哥還能愁取媳婦兒不成?
是,李青石是不愁娶媳婦的,但是他自己心里卻沒有那個意愿,他看著自己的身體,用著他那勉勉強強能發出一些聲音的嘴巴說著:“額不得高二二高。”(我不能耽誤人家)
這些年來,總歸是不辜負李青月的一番心思,李青石已經勉勉強強的能發出一些聲音了,就連他的小腿和胳膊都能活動一些了。
“唉,也不知道你爹什么時候能回來,整日就知道往外跑,哪里就那么多的活計要做?不能交給手下的人去做嗎?”自從李青月回到家之后,就著力于去培養身邊的德力助手,就是為了等到寧德城風和日麗的時候,帶領他們出去闖一闖。
功夫不負有心人,李青月先后在鎮上開了奶茶店燒烤店,烤肉店,火鍋店,又開了自助餐店、漫畫社、畫本院。
此畫本院非彼話本院,主要是在戲園子里搭個戲臺,讓店里的伙計們根據她或者是其他人的話本投稿,演繹而來的。
當然,后來這些店不止在鎮上開設,六年來,李青月幾乎把整個寧德城都開遍了,其中,他最得力的助手莫過于陳木了。
“青月,在不在家?”陳木這幾年來跟李青月走得越來越近,張氏看在眼里,也樂在心里,記得從前她是一點也不支持自家女兒和陳木有什么瓜葛的,但是現在她想明白了,她想讓陳木入贅。
現在兒子變成這個樣子,肯定是沒有辦法傳宗接代的了,而她生青玉的時候又大出血,不能再懷孕了,自然就把主意打到了幾個女兒的身上。
她左看右看,幾個女兒里確實就李青月最有本事,與其嫁出去便宜了別人家,還不如留在自己家里逍遙自在。可是這么一來,找男人就比較難找,幸虧有陳木一直對女兒不離不棄,也總歸是圓了她的一番心思。
“是陳木小子啊?我們家青月在家呢,你有什么事找她嗎?”張氏笑意盈盈地應了聲。
李青月也抬頭望了過去,陳木如今也是越發穩重了,不愧她用心調教他一番,遂笑呵呵的問道:“陳木哥,你怎么過來了?”
“我有些生意上的事情,想跟你討論討論”陳木說著,站在了原地。
張氏見他不進門,便催促著女兒過去:“既然陳木來找你商討生意上的事,你就過去聽一聽。”
李青月見自家娘親這個樣子,有些羞愧,他娘的意思真的是擺在明面上,是個人就能看的出來。李青月只好干咳兩聲,招呼陳木進來:“站在門口做什么?我們去書房里商談商談吧!”
陳木卻搖搖頭道:“李叔出去了,你們家中都是女眷,我進去可能不合適,不如我們出去吧?”
張氏才不管他們是出去還是進來,只要是能給兩個人創造獨處的機會,她就很開心:“青月,既然陳母都這么說了,你還不趕快跟他出去瞧瞧,別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李青月真的是懶得理張氏,既然她催促自己出去,能少聽她嘮叨一會兒也是好事,便招呼著陳蘭跟自己一同出去。
陳木看了看陳蘭,想要說什么,終究是沒說什么。
李青月跟陳木三個人一起走在外面的時候,才發覺有些不妥,雖不是孤男寡女,但好像也容易招人耳目…遂李青月越走越往沒人的地方走:“怎么了?有什么要緊的事不能去信,還要親自過來?”
“是這樣,我覺得按照這幾年的觀察,我們的生意做的還不錯,要不要繼續往別的府城發展呢?要是你說需要的話,我立馬就做下一套方案。”陳木看了眼陳蘭,還是沒有說話。
陳蘭卻低著頭不肯看他,現在陳家出去干活的人也不少,尤其是陳木,像一個大管家似的跟在李青月的左右,說沒有五十兩把他和陳玲玲贖回去,她是不信的…雖說兩個人不是親姐弟,但總歸是一家人…不知不覺間,兩個人便產生了更重的隔閡。
李青月搖搖頭,不愿陳木再將事業做大,若是錢財太多,肯定要招來更多的是非…她現在能夠日進斗金,就已經很知足了,要是招惹上什么達官貴人,腦袋恐怕不保啊!
陳木聽完李青雪的話,有些失落,但總歸也沒說什么,最后又看了一眼陳蘭,這才離開。
李青月就著陳木最后的眼光,也看上了陳蘭。六年前,她就把陳蘭要到了自己的身邊,每個月最低也有一兩銀子的月錢,還管吃管住,這六年她不信陳蘭攢不夠二十五兩銀子:“陳蘭,你身上也有25兩銀子了吧?你給我,我就放你走。”
陳蘭的賣身契并沒有入官籍,只要陳蘭拿出銀子來,李青月給她一紙契書,便放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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