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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現代留過學-第三百二十八章 嘉佑老臣的技能
更新時間:2023-10-17  作者: 要離刺荊軻   本書關鍵詞: 歷史 | 歷史頻道 | 兩宋元明 | 要離刺荊軻 | 明智屋小說 | 我在現代留過學 | 要離刺荊軻 | 我在現代留過學 
正文如下:
元祐元年正月甲寅(25)。

紫宸殿聽政。

詔赦前入內東頭供奉官、配汝州牢城韓永式,免其刑期,特放歸家。

這是一個傳奇人物。

傳奇在他活著從沙門島走了出來!

而他能赦免,要感謝他的母親,歷年以來不斷上書,援引種種赦書,為其免罪。

從沙門島到汝州配軍,又從配軍到自由身。

韓永式走了五年!

其母耗費家財以萬貫為算!

這一次更是走了向家太夫人的關系,太夫人在派人入宮時,和向太后求情,并講述了韓母年年乞赦的事情。

向太后聞而落淚,起了同情,于是有此赦。

朝奉郎、權發遣淮南轉運副使路昌衡、工部郎中呂大忠,并權發遣陜西轉運副使,兩人可以手牽手去陜西給范純粹搭班子了。

這是韓絳、呂公著兩人的舉薦。

權知開封府蔡京上奏:奉旨意,開封府復置縣尉、弓手等,乞府界諸縣應系捕盜文武官吏并應干捕人員,并隸本府及府界公事同其管轄,乞賞罰并委本府一面施行。

因為是趙煦的直領之地,趙煦當殿做出裁決:從之,命開封府并府界公事,在招募縣尉、弓手時,須當考核,縣尉當知刑統,并七日一教弓手。

因狄詠等將南下,特詔:諸軍今后有移防者,每日特給口糧,將校日三升,士卒給兩升。

此乃應左相韓絳所請——故事,舊唯沿邊守軍移防給口糧,其他諸軍移防,皆以家糧為路用,韓絳以為不均,傷士卒之銳,乞別立法。

監察御史孫升,上書彈劾朝散大夫、光祿勛呂嘉問。

一共舉出呂嘉問兩條罪證,第一是:市易法呂嘉問首倡,禍國殃民,不可久留朝廷。

第二:有罪人小吏趙宣,因為涉及吳安持、文及甫舞弊案,曾被特旨永不錄用。

但呂嘉問卻讓這個小吏改了名字,然后用為光祿寺的官吏。

這是不遵先帝旨意,更是褻瀆朝廷法度。

詔命呂嘉問自辯。

趙煦在這個過程,不動如山。

倒不是不想拉一把呂嘉問,實在是拉不了這個呂家的‘家賊’。

市易法,確實是呂嘉問的主意,現在被罷廢了,他自然要受到影響。

何況,他還被人抓了現行。

那個趙宣明明都已經有了旨意——永不錄用。

呂嘉問卻自作聰明,給人改了名字,收用到光祿寺。

若沒有人發現,那也罷了。

現在被人抓到把柄了。

那就沒辦法了!

不過……

趙煦眼珠子一轉,就已經決定把呂嘉問重重貶黜——讓他去廣南西路擔任右江安撫使,負責協調管理包括現在的歸化州、順州以及未來可能的廣源州、思瑯州這樣的羈縻州!

對呂嘉問,趙煦還是很看好的。

這個家伙,連市易法都想的出來!

肯定是一肚子壞水!

正所謂,惡人還須惡人磨,將呂嘉問貶去廣西,去經營日后的甘蔗榨糖事業,想必定會為大宋再立新功!

當然了,那要等章惇打贏了再說。

退朝后,趙煦換上便服,與兩宮在崇政殿再坐。

并在此接見了前來陛辭的章惇、狄詠、燕辰等人。

所謂陛辭,早已是禮儀性的程序。

故此,只是走一下流程。

章惇等人再拜,表一下決心,然后趙煦和兩宮慰勉一番,幾人就可以退下去,準備出發了。

前后用時加起來不過一刻鐘。

送走章惇等人,趙煦陪著兩宮,來到了大內的慶壽宮。

這個宮殿,如今已經完全修葺一新。

墻壁、回廊以及屏風上的朱砂、鉛粉、水銀都已經去除干凈,很多地方甚至是連著柱子一起重修了一遍。

同時,也已經通風透氣了一個月。

走在其中,可謂是心曠神怡,讓趙煦非常喜歡。

兩宮看著也很開心。

對大內而言,這樣做,自然是有代價的。

以后,這慶壽宮的維持費用,將會大增!

每到夏秋,防蟲防蟻的費用,更會猛增。

但,這都是小錢。

而且,皇室大內用度,既不是走國庫的左藏、右藏。

也不是用先帝留下的封樁錢。

而是汴京店宅務收的房租以及在京諸場、作坊的利潤、商品供給。

所以,外廷是管不到的。

章惇等人陛辭出宮。

正欲各自回家,做好出發的準備——此去廣西,山高路遠,道路崎嶇。

再次回京,至少都是明年甚至得到后年了。

考慮到這個時代糟糕的交通和更加糟糕的醫療水平。

哪怕是高官貴族,出門這么遠,若身體不行,或者運氣不好也可能是永別。

所以,需要和家人妻子兒女告別。

同時還得舉行宴會,和親朋作別。

特別是章惇,他還得去和都堂宰執作別——以后,就得指望這些宰執人物,能在都堂上給他多說好話、多給政策了。

在這個時候,天子身邊的內臣馮景,卻帶著一本本小冊子,出現在他們面前。

“諸公……”

“此陛下所賜諸公方略……”

章惇等人,連忙面朝福寧殿方向,再拜接領天子所賜的文書。

他們也不意外。

趙官家們,哪次不賜些陣圖什么的給大臣?

只是,接過那小冊子,章惇悄悄看了一眼。

并沒有陣圖——全是文字。

章惇詫異了一聲,就將之收到了袖子里。

司馬光,失望的從自己兒子司馬康手中接過那宮中送來的不許陛見手詔。

依然是老生常談的寬慰——司馬公,國家股肱,朕之師保,宜當將息自身,區區小事,何勞公關愛?

隨手詔而來的,還有天子賜下的一張所謂的預算書。

司馬光看完,嘆息一聲。

“三十萬零九千貫……”

“這也是民脂民膏啊!”

但,態度卻已經有所軟化。

雖然他根本不相信,真的只要花費三十萬貫,更不相信只要五千禁軍就可以包打交趾。

司馬光知道的。

現在是五千,戰事一起,五萬都打不住。

五萬人,那就是三百萬貫起了!

搞不好一千萬貫都打不住!

去哪里搞這么多錢?

最后這些錢,還不是得加在百姓身上?

百姓已經很苦了!

然而,司馬光也明白,此事其實已經木已成舟。

章惇和狄詠的任命都已經下達了。

朝中的決策,也已經定下來。

他是無法改變現狀的。

司馬光之所以,如此鍥而不舍的堅持上書。

甚至拖著病體,不斷請求入對。

其實,就是在以進為退——這是嘉佑老臣的習慣了。

說事情,一般都是先進三步,然后退一步,或者兩步,這樣最后至少能進一步。

萬一運氣好,三步都能一次實現,就更是美哉!

仁廟、英廟,就經常上大臣們的這個當。

所以,司馬光在得知了南方交趾的事情后,他自始至終的訴求其實都只有一個——應該給交趾人一個自辯的機會!

只要交趾人服軟就好了。

到時候,浪費的也就是這三十萬貫。

三十萬貫,換一個體面,很劃算——畢竟,交趾人確實挑釁、入寇在先,若連這個都不做反應,那么天子和兩宮確實顏面無存!

何況,這三十萬貫還能讓都堂上少一個新法干將!

這就更劃算了。

于是,司馬光再次提筆,開始寫上書。

這一次,他寫的很認真,篇幅很長,投入了很大的感情。

只是,他的身體不太好,所以只寫了一會,就有些力不從心,無奈何只能讓其子司馬康代為執筆,他口述而寫。

寫完后,司馬光檢查了兩遍,確認沒有犯忌諱、錯字后,就讓司馬康謄抄了一遍,然后親筆畫押。

做完這個事情后,司馬光就對司馬康道:“待明日章惇等出京后,將此上書交到通見司手中!”

司馬康詫異的抬起頭。

司馬光笑了笑,道:“為人臣者,須知權變!”

他是倔強不假,但也不是不知變通,一意孤行的人。

何況他從始至終的目的,都不是阻止大軍南下——五千人,花費加起來也就三十萬貫。

而是阻止戰爭,至少是大規模的戰爭!

而司馬光相信,當即天子圣明,必可知曉他的良苦用心。

也必可知道——百姓已苦極!

天子仁圣,必可知百姓疾苦,也必定不忍百姓因一點不毛之地,而受苦受難。

然后再還昨天以及前幾天的欠更。

我記得清楚的,昨天是3章,前幾天每天一章,一共4章,加起來七章,盡量爭取在兩個月內,也就是十一月內還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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