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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末長劍-解釋一些術語
更新時間:2024-08-03  作者: 孤獨麥客   本書關鍵詞: 歷史 | 歷史頻道 | 兩晉隋唐 | 孤獨麥客 | 明智屋小說 | 晉末長劍 | 孤獨麥客 | 晉末長劍 
正文如下:
正好今天歇一歇,寫些術語的解釋,因為發現很多人不明白,或者書里出現很多次,但沒往心里去,沒深想。

一、募兵

唐玄宗中后期募兵大行其道,在中國歷史上是首次。

以前也有職業兵,但主體還是征召的農民,唐玄宗是第一次把國家的主體武裝力量變成職業士兵。

唐玄宗以前,因為幾乎沒募兵,所以不存在軍餉的概念,只有“賞賜”。

事實上,直到中唐以后,士兵已經按月領軍餉了,但發下去的東西還習慣稱賞賜。

領的糧米,被稱為“糧賜”。

領的布帛、銅錢,被稱為“錢賜”。

募兵武器裝備由朝廷提供,無需自備,很多時候住在政治中心,被統治者(皇帝、方伯、節度使等)牢牢攥在手中。

比如唐朝神策軍,除少量駐外部隊外,絕大多數安置在長安附近。

藩鎮也差不多。

昭義節度使領澤、潞、邢、洺、磁五州——大概是書中整個上黨郡外加邢臺、邯鄲一帶——治所在潞州(長治盆地),藩鎮主要軍力就聚集在此。但上黨的地形大家應該已經了解了,長治盆地是真養不活整個藩鎮的軍隊,糧食不夠,但節度使仍然不肯把軍隊分散一部分出去,寧可帶著軍隊出滏口陘,巡視相對富裕的河北平原三州,去那里吃飯,緩解糧食壓力,也不愿把軍隊交出去。

募兵的戰斗力是非常強勁的,因為訓練頻繁、裝備不錯,專業性也更高。

本書里的銀槍、黑矟軍就是典型的募兵。

二、府兵

想必也很清楚了,擁有免賦役特權的征召兵。

家里土地多,一般占的都是好地,灌溉方便,糧食產量高。

會擁有數量不等的奴隸,比如南北朝、隋唐的府兵,出征就有部曲跟隨,他們出戰后的戰利品,經常是奴隸,也就是抓人回家。

唐朝府兵就經常去草原上抓胡人當奴隸,甚至買賣奴隸,很普遍。

府兵一般不參與農業勞動,或者只在農忙時下地,大多數時候是很閑的,一般在家錘煉武技。

折沖府(本書是龍驤府)定期組織訓練,主要是集體軍陣操練,個人訓練由府兵平時自己完成。

府兵需要自己準備武器裝備。

接到出征命令后,帶上從出發地到目的地所需的糧食,路上沒人給你提供吃喝。到軍營后由部隊管飯。

所以看出來了吧?府兵的戰斗力往往由自家經濟情況決定。

吃一次敗仗,鎧甲丟了,自己花錢置辦,這需要很多錢。

出征次數多,可能把家弄破產。

出征時間長了,可能也會破產。

唐代府兵到高宗武后時期,已經出現了極其嚴重的財務虧空。

到了玄宗時期,一家能有十幾畝地都算不錯的了,和農民征召兵無異,頂多有點軍事熏陶罷了。

而唐朝絕大部分府兵又設在關中和河東(河東在唐代指整個并州),思路是“舉關中之眾以臨四方”——主要壓制河北,那地方幾乎沒設幾個折沖府,唐朝從立國之初就歧視河北,河北賦稅也是諸道最重的。

關中、河東這么點大地方,府兵如此密集,再加上人口繁衍,自然導致府兵財務狀況大大惡化,漸漸不堪戰。

另外,給府兵留的勛官體系也漸漸名存實亡,更沒動力了。

唐朝征南詔,楊國忠在關中拿鐐銬拷府兵去前線打仗,離譜不離譜?而且這些被拷過去的人,戰斗力極差,士氣還很低落。

三、屯田兵

本書里出現的屯田兵,一部分是收編的雜牌部隊,一部分是戰爭俘虜轉化。

在固定區域種地,和農民其實沒什么差別,也就訓練稍多一些,但也多得有限。

曹魏時的屯田軍比這個還慘,因為曹操壓榨非常狠。

本書里的屯田軍,有魯陽、潁陽、考城、寧平城、堵陽、郎陵六處,計4.46萬人。

他們與府兵一樣,無軍餉。

還需要養活上級官將,和明朝衛所兵很類似。

四、屯丁

特指廣成澤的俘虜,目前還有約2.5萬人。

這是徹徹底底的勞改犯,干幾年后有機會變成屯田軍。

出戰時,有可能會被征發當炮灰,輾轉于溝壑間。

或者從事后勤運輸工作。

五、丁壯

包含三部分:在郡一級,有編戶丁壯、塢堡丁壯、流民丁壯。

丁壯指15-60歲成年男子。

上下線會略有浮動。

因為曹植就發現過曹魏軍隊里有不少七八歲的兒童被當做征發的丁壯上陣打仗,也發現很多接近70歲的老頭還被征召參與戰爭。

丁壯一般也是炮灰,攻城消耗敵軍箭矢、守具,填溝壑,或從事后勤運輸。

地方發役也找他們。

在年齡結構正常的郡縣,丁壯一般占男女老幼總人口的三分之一(上下略有浮動)。

如果是流民,丁壯比例會很高。

六、精壯

丁壯里面身體強健、年齡不大不小的。

一般在16-40歲之間,身體不太瘦弱的,戰斗力會比其他丁壯強一些。

有時候俘虜了敵軍,就經常有“收其精壯”,“裁汰老弱”的說法。

精壯其實也是炮灰,但比丁壯強那么一些,因為有的軍頭以精壯農人為主力。

七、部曲

一般依附于莊園主、塢堡主之類的大土地所有者。

地位相對較高,是莊園主的核心部隊。

可以擁有個人財產,可以自由娶妻(一般也是本塢堡內部婚配),具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待遇較好。

八、莊客

與農奴無異。

幾乎不允許擁有個人財產,沒有人身自由,娶妻需主家許可。說殺就殺,說打就打,隨意糟踐,沒有法律保護人身安全。

部曲、莊客與丁壯、精壯存在一定的重合度,注意概念。

九、賓客

這個比較復雜,有的是莊園主禮遇的特殊人才,有的干脆就是奴婢、莊客一流。

比如漢末就有地方土豪“賓客數千家”,這個賓客包含就比較多了。

十、僮仆

一般是家生子,奴仆之類。

但從軍事戰斗力來說,天差地別。

有的僮仆就純是伺候人的,不會打仗。

有的僮仆則當成核心精銳武力培養,比如王彌參與叛亂的本錢,就是他家“僮仆”。

西晉宗王之類,也經常用僮仆當親軍。

到了南北朝,僮仆上陣廝殺就更普遍了。

十一、士族

士族在此時大體可分為世族、小姓、寒素三大類。

世族即世家大族,如瑯琊王、聞喜裴、太原王、泰山羊、東海王等。

中等士族比他們稍差一些,謂之小姓。

剩下的就是寒素。

士族的經濟地位一般和門第匹配,但有時候也會出現錯配。

比如有的士族政治地位高,但經濟實力不強。

有的經濟實力很強,但政治地位稍低。

這個由多種因素決定,需要具體家族具體分析。

士族門第有品級,郡中正三年一評,所以理論上來說是有升降級的。

門品是做官的依據,人要有人品(門第賦予的品級),沒有人品,很難得官品,這就是九品官人法的核心要素之一。

九品官人法之外,當然也有其他渠道,但都僅存于理論上,偶爾漏一些出來給底層,以顯示這些渠道還存在著。

比如郡察孝廉,州舉秀才之類,基本都被士族壟斷。

范陽祖氏連續九代人察孝廉,穩不穩?

說是有多種渠道當官,其實就一個九品官人法,其他都可忽略不計。

十二、土豪

一般指沒有政治地位的地方豪強。

但你也別小看豪強。

有些豪強實在離譜,占有的土地、人口比世家大族還多。

江南的顧陸朱張四家,屬于東吳老錢士族,但軍事上就是不如周沈這種隨時隨地拉出1-2萬私兵的土豪強。

周沈土豪兵戰斗力較強,多次平定叛亂,會大兵團作戰。

北方也有這種。

比如河東柳氏,西晉初年有人當了尚書郎,后來就沒落了。本書把他們寫作小士族,其實有點抬舉了,可能已降級成土豪了。

河東薛氏同理。

這兩家還是很能打的,土地多、人口多、兵多,戰斗力強,匈奴劉、石勒、石虎、苻堅等人,都對他們客客氣氣。

十三、豪族

士族、土豪的統稱。

十四、戰兵

純粹的戰斗兵員,即只負責廝殺,不管其他。

十五、輔兵

戰兵的后勤保障人員。

宿營時,戰兵休息,輔兵安營扎寨。

除此之外,還要燒水砍柴、做飯洗刷、修理器械、照料牲畜、運輸物資等等。

打仗時,除部分人留守營寨外,輔兵經常也要列陣廝殺。

廣義上的輔兵甚至包括隨軍工匠、醫生、馭手、獸醫等。

十六、世兵

世代為兵,世代屯田,形同農奴。不可與普通民戶結親,只能內部婚配,沒有人身自由。

晉武帝時期,曾有過大規模牛頭人事件,即大量世兵家庭女子嫁給農民,被勒令抓走,再婚配給世兵光棍。

世兵逃亡很厲害,因為實在看不到希望。

還有什么需要了解?我一時想不到,你們可以留言。

仔細看了下,這十幾個術語大部分和戰爭有關。

下面簡短說下這會的戰爭形態。

我發現我書里其實寫得很清楚,但很多人還是不知道。我仔細想了想,其實還是這么寫的人太少了,科普不夠。

現在很多歷史文,打仗就只寫多少軍隊,不寫構成、成色。

軍隊這個含義太寬泛了。

比如我前面寫的那些術語,征集一萬丁壯是軍隊,征集一萬募兵也是軍隊,但這差別可太大了,簡直不是一個級別。

本書寫到現在,其實很清楚,主角一直是以少量精兵(募兵、府兵)為核心,編組大量世兵、丁壯、屯田兵之類的雜兵打仗。

精兵主要是打陣列野戰——有豐厚的工資,有豐厚的撫恤。

雜兵有幾大任務:攻城時用沙袋甚至自己的尸體填溝壑,用肉體消耗敵軍守具,用生命消耗敵軍精力,充當誘餌,充當占領軍,充當地方治安部隊,清剿賊匪等等——幾乎沒工資,運氣好有賞賜,不太可能有撫恤。

比如攻打一座城池,各種來路的雜兵先上,反復消耗。如果雜兵造反,早就準備好的精兵甚至具裝甲騎直接沖上去,把他們屠戮一空。

如果雜兵死完了,不夠用,那就去抓老百姓攻城,老人小孩女人都可以,驅趕他們沖就是了。

原則是盡量少用精兵,不是主將仁慈,而是基于利害得失。

一桶金汁澆下來,雜兵和精兵都得死,但成本大不一樣。

攻關塞、攻塢堡、攻營壘是同一種思路。

或許有人會問,如果雜兵屢攻不克,或者干脆死完了怎么辦呢?

那就沒辦法了,上正規精兵吧。

精兵、雜兵,對主將而言都是消耗品,只不過一個貴重、一個廉價罷了。

野戰就盡量不用雜兵了。

因為雜兵多為強迫征發而來,戰力羸弱,很可能被對方直接沖垮。

好一點的只被沖垮一兩個陣,但也折損士氣了。

差一點的直接沖散精兵本陣,全軍潰退。

這個時候就要用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的部隊,與敵人硬碰硬。

雜兵在后面搖旗吶喊,打順風仗就行了。

如果運氣好,還可以跟著劫掠。

現在是不是稍微清楚點了?

很多歷史作者壓根不區分這些,統一冠之以“軍隊”,我覺得這很坑人。

大部分情況下,一支出征的軍隊,不全是雜兵,也不全是精兵,而是混編的,把每一部的戰斗力都等同,是極其錯誤的。

最典型的是宋朝文里的“金兵”,小時候看史書,就很疑惑,這個“金兵”怎么一會戰斗力強,一會戰斗力弱的?

這有對手的因素,但宋朝人把金國統治下的各種來源的部隊統一冠之以“金兵”也是重要原因。

事實上,“金兵”有時候是女真,有時候是遼國各種兵如漢兵、渤海兵、契丹兵等等,有時候純粹是北地漢人地主武裝。

就這么多吧。 ( 明智屋中文 wWw.MinGzw.Net 沒有彈窗,更新及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