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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號大清早。
娛樂圈瞬間熱鬧了起來。
《失戀33天》過了首周后那一跳一兩千萬的票房已經沒人關注了。
現在的大家伙都在吃劉知詩的瓜。
只能說,娛樂圈不管在什么時代,都需要熱度。
只要有熱度,那么這個神奇的圈子就能隨時隨地的掀起一場狂歡。
就比如劉知詩這件事。
明明昨天上午大家最多只是拿她當個清口小菜。
可從下午開始,就已經有“轟動”整個圈子的能量了。
其實每個公眾人物都應該做好這種準備。
干的是這份活,拿的是這份錢。
能享受人前擁躉的歡呼,同樣也要做好千夫所指的準備。
總不能好處你一個人全拿,真到事兒上時候把自己摘的干干凈凈吧?
沒這道理。
所以,作為公眾人物,一定要做好被觀眾拿更高的道德來約束的心理準備。
而劉知詩在這一點上做的很不錯。
從昨天勝訴之后,無論是唐人打算繼續上訴,還是忽然鋪天蓋地鋪滿娛樂圈針對自己的各種聲音……她都沒有任何回應。
就像是劉一菲發的那條微博一樣。
清者自清。
看起來,她是真的不打算回應什么了。
不過沒關系。
11號大清早,有人替她回應。
首先是《南方周刊》的娛樂板塊編輯王敏敏在自己的微博上發了一條感慨:
“雖然人微言輕,但我還是想說,劉知詩一直給我的感覺就是與世無爭。自從我入行以來到現在,見到的藝人里面,身上具備這種特質的人不超過3個。
印象中記得很清楚,去年采訪《怪俠一枝梅》的時候,和她約的3點,她1點鐘到達后,自己在采訪地——一間咖啡廳的一樓待了一個多小時后,卡著時間準時上的二樓。言談之中,能感受到她的謙虛,以及那份沉靜。所以,網上這些消息,我是不相信的。”
接著就是《麗人》雜志的總編李木子。
她倒是沒發特別多的文字,只是發了一張圖片。
圖片上是09年劉知詩接受《麗人》雜志的專訪時的定妝照。
定妝照旁邊的文字,就是那一期專訪的話題:大紅大紫?我選擇安靜。
再然后是瑞麗的副總編、業內知名攝影師等等。
這些人從自己的個人視角,向關注自己的粉絲表達了一個觀點:
“網絡上的言論并不實,劉知詩并不是這樣的人。”
可如果只是她們出來站場,還不能徹底佐證網絡上這些謠言的不真實性。
但很快,更重磅的來了。
《劉知詩與唐人恩怨始末,起因竟是一部》
這篇文章是在幾個微博百萬粉絲級別的娛樂媒體之中,并且文字的內容也都是統一的。
甚至連格式都和昨天那篇劉知詩耍大牌的文章相同。
并且還標明了李敏念。
而看到這篇文章的人第一反應就是“李敏念是誰?”
但這個念頭很快就被文章的內容所吸引了。
開篇內容就是:
“本文由李敏念提供事情經過,經媒體修訂,歡迎轉發。”
而內容也分了四個板塊,起因、經過,決裂,結果。
簡直是一模一樣。
文章很長,甚至比昨天那篇文章還要長。
但也正是因為內容多,各方面的細節都描述的非常清楚。
它的起因很簡單:
“整件事的起因是《仙劍三》爆火后,《完美世界》開發的游戲《夢幻誅仙》想要找《仙劍三》團隊代言。而作為這部戲最火的兩個角色,楊蜜飾演的雪見和胡謌的景天是《完美》計劃里最重要的一環。
完美給楊蜜和胡謌分別送上了一份300萬的代言合同,同時搭配上唐煙、劉知詩等人,以《仙劍》陣容為基底,分別飾演《夢幻誅仙》的幾個主要角色來進行宣傳。
不過楊蜜拒絕了這份報價。并不是因為價格不行,她正在優化自身代言,打造自己的品牌價值。網絡游戲里她當時已經代言了另一個電競游戲平臺,不打算再接游戲了。
完美當時找的就是唐人,畢竟《仙劍三》的版權在唐人那。唐人送過去的報價被楊蜜拒絕后,楊蜜給出的理由也很直白,但這個理由到唐人那時,唐人給完美的回復就是:楊蜜對這個游戲不感興趣,覺得價格太低,拒絕了這份報價。
接著,很重視《誅仙》這個IP,想要像是押寶《仙劍》系列一樣,大力開發游戲改編影視劇資源的唐人為了推廣自家的藝人,在楊蜜拒絕之后,還踢走了非自家藝人的霍健華。并且主動降低報價,拉動以胡謌為首的自家藝人以低價拿到了《夢幻誅仙》的代言。
“七殺”這個角色,本身應該是霍健華的,但卻改成了袁宏。
末離這個角色本來應該是絕對的女一,但宣傳片上和胡謌飾演的陳御風有感情聯系的卻因為楊蜜的缺席,變成了唐煙的花弄影。
而末離沒出現在宣傳片里的原因,便是這角色本身應該是劉知詩的。
但劉知詩也拒絕了。
劉知詩的拒絕原因很簡單,她不想演。至于為什么不想演,原因是她和楊蜜私交很好,知道了楊蜜拒絕《誅仙》的真實原因,以及唐人給完美反饋的原因竟然是“楊蜜獅子大開口”后,覺得很生氣。
楊蜜在了解了這件事后,得知了霍健華也被踢出《夢幻誅仙》的代言,覺得心中有愧,還給唐人主動提起過,她可以回去,但要帶上霍健華一起。
她的仗義在圈子里時出了名的。
而劉知詩因為拒絕出演這份,收到了處罰:在當時除了已經簽訂了合同的周杰侖的那部《熊貓人》外,她的一切活動全部停止。
這是她和唐人恩怨的起因。”
經過:
“《熊貓人》是楊蜜推薦劉知詩去擔當主角的。周杰侖甚至都沒提試鏡,就答應了下來。
而合同簽訂后,出了《誅仙》這檔子事,劉知詩的所有資源全都斷檔了。
但她的性格就像是其他人說的那樣,與世無爭。你愿意給就給,不給我也不要。
而等10年上半年拍完《熊貓人》后,《怪俠一枝梅》要開機。
一開始,《怪俠》是要劉知詩來演。但劉知詩被處罰后,唐人打算把角色給唐煙。因為這么多年,她們一直很看好唐煙,希望唐煙在合約結束后能加盟唐人。
但唐煙當時因為工作太多,心臟出現了不適,一直在靜養。
并且靜養時,還有一部戲找到了她。
沒錯,就是《夏家三千金》。
比起《怪俠》,唐煙更喜歡《夏家三千金》的劇本。在加上六月份《怪俠》那時候已經開機在即,唐煙住院那幾天和外界切斷了所有聯系,專心養病。所以唐人一直聯系不到唐煙。
最后好容易聯系上了,唐煙一聽是古裝戲,就直接拒絕了。
她的身體情況不允許她做過多激烈的動作,哪怕唐人說可以用替身,但都被唐煙的家人婉拒。
可《怪俠》那時候已經開機了,李國利他們就在橫店,沒女主角,整個劇組就轉不動。
劇組工作人員的花費包場場租、人事、甚至是演員的片酬都是幾十萬上下。唐人根本等不起。
于是想起來了仍然處于處罰期的劉知詩。
也就是說,劉知詩在《怪俠》上面扮演的角色是救火隊長。
并不是她耍大牌讓劇組的人等她。而是唐人沒有其他女主角了,才把劉知詩找過去救火的。
至于這段消息的真實性,可以參考唐煙10年因為心臟問題入院治療,以及《怪俠》開機時間的新聞佐證。
在《怪俠》這里,劉知詩沒有任何不滿,在得到了消息當天后就直接進組了。而唐煙在恢復之后,直接去拍了《夏家三千金》。
這是所謂的“耍大牌”的真實情況。”
至于“決裂”……
“《怪俠》拍完,蔡依儂并沒有收回對于劉知詩的處罰。
并且這期間出現了一檔子很奇怪的事情。
《怪俠》殺青之后,劉知詩接到唐人的命令回魔都。
回到魔都時,公司并沒有安排車輛來接她。是她的經紀人自己租了一輛車去接的。
而且,唐人不僅沒有安排車輛,甚至連合作的住宿酒店里也沒有她的名字。她和經紀人是自費住到公司對面的酒店當中的。
當天,劉知詩就決定去買一輛車,留在魔都用。但她對車子不懂,打電話問了一下許鑫。
許鑫聽到她在魔都竟然沒車用,派了一輛勞斯萊斯過來。
劉知詩覺得太高調了,然后許鑫又給她換了一輛阿爾法。
就是前些天拍到的她上的那輛車。
劉知詩的性子恰如大家對她的認知那樣,她很佛系。最討厭的就是跟人去爭搶一些東西。在《怪俠》拍攝結束之后,她手頭里仍然得不到什么工作。于是她去了云南話劇團。
她去云南話劇團,是沖著一個人去的。這個人叫王硯輝。楊蜜給介紹的。
王硯輝的演技很棒,當時楊蜜在人藝里排話劇,他給了楊蜜許多幫助。而劉知詩當時的想法是反正沒工作,那我就去提升演技。于是,楊蜜給她介紹到了王硯輝那。
當時許鑫的《山楂樹》在威尼斯拿到了最佳導演,劉一菲拿到了最佳新人獎。
其實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劉知詩和劉一菲私交非常好。一開始,“劉一菲表妹”的噱頭是唐人制定的,劉知詩并不喜歡。
但就像我說的那樣,她對公司向來是言聽計從。
而認識楊蜜之后,幾經撮合,她和劉一菲的私交就建立了起來。
她和劉亦菲本質是一路人。都屬于那種不喜歡爭搶什么的類型。但同樣的,她也不服輸。劉一菲拿到了威尼斯的最佳新人獎后,她也想更進一步,于是聽從了楊蜜的建議去找了王硯輝。
2010年,云南話劇團的話劇《打工棚》里,她和王硯輝均有出演。平時在臺下,話劇團的人給劉知詩的昵稱是“小跟班”,因為她總跟在王硯輝身后。
倆人亦師亦友。
而在這期間,楊蜜買了一部名為《步步驚心》的版權。本來打算自己投拍的,但恰好唐人也看重了這部書的版權。
楊蜜有錢這件事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
《步步驚心》這本書成績很好,同樣要價很高。唐人和其他幾個競爭對手一直因為那百十來萬的版權費在扯皮。誰知道楊蜜看上了這部書后,連價都沒還,直接就給買了下來。
而在《仙劍三》時期擔當聯合導演的林鈺芬知道這件事后,就去找楊蜜聊,希望能拿到這個版權來投拍這部電視劇。
楊蜜和林鈺芬的私交……或者說,她和所有一起合作過的人私交都保持的很好。
這人的仗義在圈子里很出名。
和她做朋友根本不用擔心她會坑你,或者在背后捅你一刀。那兩口子的人品堅挺的一塌糊涂。
楊蜜對本身就有收集癖,只要看對胃口的書,就跟逛街買菜一樣,都會收到自己這。
就目前而言,她手上握著的版權基本涵蓋了所有成績大熱的書。這些年光買這些書的版權花費都在千萬級別。
她對收集,只是喜歡。至于拍不拍或者商業價值之類的,看的并不重。
林鈺芬想拍,大家都是朋友,她就給。
直接授權給了林鈺芬開始籌備劇本。
而劉知詩并不是一個喜歡叫屈的性格,她不爭也不搶,遇到什么事情都喜歡隨遇而安。
所以楊蜜對于朋友在唐人內部發生的事情了解的并不清楚。
劉知詩和楊蜜有著很多共同愛好。
比如倆人都很喜歡露營,在楊蜜沒懷孕之前,倆人經常會開一輛車出去露營,夜不歸宿。
同樣,倆人都很喜歡。劉知詩看的書也幾本都是楊蜜推給她的。
《步步驚心》也不意外。
在沒買版權之前,倆人就經常交流這本書里的情節與內容。
可以說,劉知詩對于“馬爾泰·若曦”的理解很深刻。
在加上倆人的關系。
林鈺芬和楊蜜商討劇本和投資的時候,對于林鈺芬給出的“五千多萬”起步的投資,楊蜜根本就不在乎。而當林鈺芬聊起來“馬爾泰若曦”這個角色時,楊蜜推薦了劉知詩。
林鈺芬一開始想用江壹燕的,但當時她要出國留學,拒絕了。
在加上劉知詩本身也是唐人的人。
林鈺芬就同意了。
接著和劉知詩說了一聲后,劉知詩也答應了下來。但這件事沒報到公司,劉知詩只是口頭答應了林鈺芬,畢竟當時劇本還沒出來呢。在加上當時劉知詩在忙話劇《打工棚》,大家一直沒坐下來一起好好聊一下。
而等《打工棚》結束,恰好,于証帶著《宮鎖心玉》找到了唐人。而時間點也正是《怪俠》剛拍完的那幾天。
劉知詩接到公司的命令去魔都,也是因為《宮鎖心玉》的事情。
他本來想和唐人合作的,因為他覺得劉知詩很適合“洛晴川”這個角色。但劉知詩當時已經答應了林鈺芬演《步步驚心》,就給拒絕了。更何況,于証版本的《宮鎖心玉》其實更像是穿越瑪麗蘇,而《步步驚心》是她自己非常喜愛的一本書。
為了《步步驚心》的檔期,她直接拒絕了于証。
可這對蔡依儂來講是不可接受的。
公司沒拿到《步步驚心》的版權,被楊蜜截了胡。但買了版權之后,唐人還試圖從楊蜜那拿版權來投拍《步步驚心》。
楊蜜根本不差錢,她這人比起利益,更重情義。就沒答應。
后來如果不是林鈺芬找到楊蜜,這部戲依舊落不到唐人頭上。
唐人因為開始雪藏劉知詩,所以劉知詩的任何工作也反饋不到公司那……她也沒有工作。一個《打工棚》的片酬加一起還不到兩萬塊。
所以,這些信息差的本質,還是劉知詩拒絕了拍攝后被停掉工作的“起因”。
一切的一切都歸到蔡依儂這個決定上面。”
結果……也就是最后:
“最后,蔡依儂的本意是給劉知詩一個機會,你接了這部《宮鎖心玉》,公司就繼續捧你。
但這中間還發生了這么一檔子事。
10年9月份,唐人目前簽約的那個小花,也就是當時引發巨大反響,被譽為最美入學照的古麗娜扎,被唐人挖掘簽約后,蔡依儂在內部會議上明確表示,劉知詩的資源現在開始都是古麗娜扎的了。
這件事跟古麗娜扎也沒什么關系,她那會兒才剛簽約。她才剛考上學,并不知道這回事。
劉知詩是個不爭不搶的性子,對于這個古麗娜扎她也沒見過,自然談不上什么敵意。
但是,她已經答應了林鈺芬要來演《步步驚心》,她需要時間來準備這個角色。剛好檔期和《宮鎖心玉》沖突,在加上她對自己事業的定義是追求演技上的突破,《宮鎖心玉》這個劇本在當時來看,偶像劇的定義很明顯。
和她的理念不合。
于是她仍然拒絕了這個劇本。表示她和林鈺芬有約了。
在她的概念里,《步步驚心》和《宮鎖心玉》既然都是公司的,那演什么根本沒什么差別。更何況,本質上《宮鎖心玉》更像是《步步驚心》的替代。
當時蔡依儂之所以會對《宮鎖心玉》如此心動的原因,就是在于《步步驚心》的版權在楊蜜那,她拿不到。
可這種行為在蔡依儂那是不可接受的。劉知詩三番兩次不服從她的管理,這讓她覺得很不爽。
她當著劉知詩的面發了好大的火。而劉知詩雖然不爭不搶,卻也不是逆來順受的性子。
你發火,我不理你就是了。
于是,劉知詩離開后,全公司再一次收到了劉知詩被雪藏的處罰條令。
而這次,劉知詩依舊沒有回應。
她就這性子。
你不讓我工作,那我就休息,給自己充電就好了。
后來,伴隨著林鈺芬對于《步步驚心》劇本的改編完成,是林鈺芬找到了公司,要劉知詩來當主角。
但蔡依儂的第一反應仍然是拒絕。
說白了,劉知詩不聽話的原因,她根本就無所謂。
只是她忤逆了自己,蔡依儂就要雪藏她。
但林鈺芬是李國利的人。
是導演團的一員。
也是李國利欽點的接班人。
蔡依儂也不好得罪林鈺芬,就只能不停的打馬虎眼,把《步步驚心》一拖再拖。
最后還是林鈺芬去找了李國利,不理解為什么她給公司拿到了公司想要的電視劇版權,卻連一個公司內部的女主角都拿不下來。
劉知詩又不是外人。
后來李國利親自去找蔡依儂談,迫于李國利的壓力,蔡依儂才同意讓劉知詩出演《步步驚心》。
但代價就是劉知詩幾乎沒有了任何公司人的。
林鈺芬的劇組里多數都是唐人的劇組成員,他們幾乎都把劉知詩給孤立了。
因為他們知道,蔡依儂不喜歡劉知詩。
但,仍然像我說的,劉知詩這種性子就注定了她不怎么會在意外界的看法。
可不在意并不代表沒脾氣。
幾次的不公平待遇,讓劉知詩也明白了蔡依儂的意思。
可能這部戲結束后,等待她的仍然是數之不盡的雪藏。
甚至到后期,她的助理都被派給了別人。
除了經紀人陪著她外,身邊再無其他。
于是,拍完《步步驚心》后,她履行完了合同里的十部片約,直接向唐人提出了解約。
在提出解約當天,蔡依儂的怒吼整個公司都能聽到。
而最可笑的事情是,她去唐人公司的當天,竟然被攔在了公司的前臺接近一個小時。
要知道,蔡依儂可是她的第一經紀人。
藝人要見自己的經紀人,竟然要排隊,要預約,甚至沒有許可的話,連公司的門都進不了,古往今來也算頭一份了。
最后的最后,蔡依儂拒絕了劉知詩的和平解約,選擇了對簿公堂。
而在敗訴這天,網絡上忽然鋪天蓋地的充滿了劉知詩的黑料。
但這一次,她仍然不會回應。
她就是這樣的性格。
但她不回應,不代表我不會回應。
我是這篇文章的作者,同時也是剛剛從唐人公司離職的詩詩的第二經紀人李敏念。
從詩詩出道開始到現在,她的每一步,我都陪在她身邊。
所以,這些事情,我比任何人都清楚。
并且愿意為我自己的話負責。
寫這篇文章,并沒有獲得詩詩的同意。因為我知道,就算我說了我們要澄清,以她的性格最多也會說一句:澄清它有什么意義?清者自清就好了。
但是。
詩詩。
對不起。
這件事,我的選擇是必須要給所有人講清楚這個真相。
一為反駁網絡風波之中的不實之處。
二為我的藝人解釋清楚這一切。
最后,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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