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晨曉照歸路(1)第十一章晨曉照歸路(1)→:開回去的路上,孟小杉幾次欲言又止,本以為歸曉只是一時別不過那口氣,畢竟趙敏姍也算是她同屆的舊同學。可開到半路,就察覺歸曉這是真傷透了心。
“歸曉,你真還惦記他?真心實意?”
歸曉蹙眉,搖頭。
“都當沒有趙敏姍,不存在,你會怎么樣?”
歸曉再搖頭。不想說,不想再討論。
歸曉靜靠在車窗玻璃上,表情都沒多余的,黑色瞳孔里映著車窗外小鎮的那些看似熟悉,而又分外陌生的景色。搜毣趣
孟小杉的飯店開在鎮中心,兩個部隊大院接壤的位置。
獨棟的三層樓,十分氣派。
門口正中擺著兩人高的銅獅子,銅牌刻字,細數飯店的悠久歷史……孟小杉是特別會做生意的人,硬是將這飯店弄得聲名遠播。早年開飯店開張時,歸曉那時還在念大學,特地為了傳播她的飯店,將鎮子附近的自然景區游記寫了個遍,每每都帶上這飯店,后來畢業工作了,開始接觸那些做公關傳播人,又介紹給孟小杉——
歸根結底還是東西好吃,格調高,成了鎮上名副其實第一大飯店。
老板的朋友,自然是單獨的、最大的包房。
歸曉點名要吃羊蝎子,鍋子端上來,熱騰騰的白霧彌漫在眼前。歸曉拿起筷子,撥著鍋里的骨頭,發一會兒呆,再倒騰兩下,走半天神,再去杵早就煮爛的羊肉……
“你是吃,還是想玩?想玩我就把火給你關了,慢慢攪。”
“我就和中邪了似的,”歸曉在小聲說,“在二連浩特我朋友被偷了車,找他幫忙,后來那伙偷車賊報復,又是被他教訓了……”
小蔡并不清楚她和路炎晨的過去,頂多是曖昧揣測,再去開兩句玩笑。
所以對歸曉來說,面對孟小杉反倒坦然許多,畢竟當年怎么在一塊,怎么分手,面前的人最清楚。她以為,她猜想,秦小楠的事是路炎晨在示弱服軟,想給兩人一個重新開始的契機,于是滿懷期待,于是自作多情,于是成就了今天的一切。
“我沒想到還有內蒙那些事,還以為你倆真十幾年沒見了,你猛聽到他要和熟人結婚受不了,”孟小杉推開椅子起身,開門招呼,讓門外服務員拿白酒來,囑咐完低聲問了句,“我老公還在嗎?”
“在,還沒散呢。”
“讓他吃完過來一趟。”
孟小杉似乎想勸她什么,可又在猶豫,包房又歸于死寂。
直到門被推開來,頗有些匪氣的秦楓大步流星進來,見著歸曉就笑:“來了?”
歸曉點頭,笑笑。
“我車還在運河邊上,等吃完飯你幫我去開回來。”孟小杉想起了被扔在河邊的車。
“車怎么扔運河邊上了?”秦楓坐下,“你陪著喝點,我不能喝。”
“歸曉有點不舒服,我就先幫著把她的開過來了。”
她以為孟小杉是找人來陪她喝酒,所以叫來他老公秦楓。
當初孟小杉和海東斷了后,差不多和海東那邊的朋友也都沒了聯系,所以能同時認識歸曉和路晨的人,算來算去就只有秦楓了。秦楓比孟小杉大十來歲,早年鎮上最賺錢的臺球廳和游戲廳的老板就是他。
那時候,歸曉和路晨,孟小杉和海東混在一處玩鬧的事,有多一半是在這個男人眼皮子底下發生的。修車廠、臺球廳、游戲廳,初初在一起的那個暑假差不多就在這些地方……歸曉輕吹著自己的劉海,象征性對秦楓笑笑。
秦楓看出歸曉不對勁:“怎么回事?你妹子被誰欺負了?”
“路晨。”
歸曉瞪孟小杉,搖頭,讓她別說。
“路晨?他們不是都十幾歲時候的事兒嗎?”秦楓笑了,還真是年輕人啊,能折騰。
“感情深吧,”孟小杉笑得清淡,“我剛在運河邊把她接過來,勸了半天,以為她是猛見著初戀要和認識的老同學結婚,一時想不開。沒想到他們在內蒙也見過,比我想得復雜,就拿不準主意了。”
“拿不準什么?該說什么說什么,”秦楓倒是痛快,“歸曉也快三十歲了,這在過去也算過完了前半生,這么大人你還把她當孩子呢?”
“好吧,”孟小杉被自己男人以教育的也覺得自己太有家長意識,于是推開椅子,走到歸曉身后,俯身環抱住了歸曉的肩膀,“剛沒和你說,是因為我不想你摻和這些破事。”
孟小杉靜了會兒,嘆口氣:“前幾天,海東和我借了四十萬。你知道為了誰嗎?”
接下來的話,讓她始料未及。
大概是兩年多前,路炎晨親爹的汽車修理廠生意慘淡,客源少,瀕臨關門,后來是和趙敏姍家借了五十萬來疏通關系,和臨近的汽車銷售店、保險公司合作,擴建了廠房,這才算回了春。可當趙敏姍家提出要入股分紅,路炎晨親爹卻翻臉不認人。
于是,趙敏姍家拿著借條,要路炎晨親爹還錢。這件事有中間人做了和事老,仍舊僵持不下。到前不久,趙敏姍爸媽忽然就萌生了這么個法子,兩家結親算了。只要路炎晨親爹同意,錢就不用還了,聘禮意思意思就可以。趙敏姍聽說是路炎晨,當即就答應了。
一拍即合,兩家就這么訂了親事。
“他爹老不是個東西,借錢不還,也不肯分紅,直接就想把自己大兒子當東西給人抵債。”孟小杉總結。
這事路炎晨全被蒙在鼓里,聽了這消息,趕回來第一件事就是借錢,還錢,找人從中牽線說盡好話,退婚——
“路晨剛回來就找我。因為我早年和趙敏姍家交情深,搭伙做過不少生意,”秦楓說,“我繞開路晨家里人,和趙敏姍爹媽談了,對方放了話,退婚可以,第一要還一百萬,第二要路晨找個理由讓趙家順當下臺階。路晨一句討價還價的話都沒說,還說聘禮不要了,再多賠十萬給趙家。這事,當時是路晨、我,還有趙敏姍爹媽一起談的,路晨爹媽和趙敏姍都被繞開了。”
孟小杉輕哼:“趙敏姍要知道了,沒這么太平。”
“也說不準,”秦楓笑,“你對她偏見可真夠大的。”
“歸曉,我和路晨過去關系也不錯,但讓我選,我一定選你的立場,”孟小杉繞了桌子,走回自己老公身邊,“他一當兵的這么些年也才攢了幾十萬,現在又借幾十萬來還錢退婚。一窮二白不說,還有外債,聽你說他在內蒙的事,我聽得出他對你還有意思。可這次主動權在你手里,別沖動,想清楚。”
秦楓聽了不太高興:“你這孩子……”
“說誰呢?”孟小杉也不樂意了。
“好,好,你這女人,”他搖頭,“路晨人不錯,這么多年鎮上出了這么些個孩子,我能瞧上的也就他了。一個人能走多高靠機運,能走多遠,靠人品。”
“你別把歸曉往火坑里推,他家一堆破事我都懶得說……”
秦楓清了清喉嚨。
孟小杉沒好氣收口:“公平點說,歸曉要什么有什么,什么鍋配什么蓋,他路晨憑什么?”秦楓:“人家拋頭顱灑熱血,最好的十年都去保家衛國了,你說人家憑什么?”
“頭顱還在,血也沒灑多少——”
“孟小杉。”秦楓臉一沉。
孟小杉偃旗息鼓:“我不說了,但你也不能太說他好話。我們都公平點。”
秦楓搖頭一笑:“我要不說,才真對他不公平。”
銅爐鍋里的早先丟下去的土豆片都煮爛了。
用筷子一夾,碎成無數片,落回燒開的肉湯里。
水里翻滾著各種能填飽肚子的東西,心里,翻騰著的都是和他再遇到后的事,是哪天,加油站?吃飯?還是后來那晚?還是期間的某個時刻他得知被訂了婚?
“歸曉?”孟小杉叫她。
歸曉搖搖頭:“我沒事,就是想起大學時候餓肚子,兩個包子過一天的日子了。”
這話茬,夫妻倆都不知道怎么接。
歸曉是真餓了,戴上塑料手套將剛晾涼的羊蝎子拿了低頭吃,吃了半天又輕聲說:“除了對他,我這么多年從沒喜歡上誰,一個都沒有。可能錯過他這次,也就懶得結婚了。”
這話夫妻倆倒是聽懂了。
日子照過,婚姻不是必需品,一直是歸曉這些年的狀態。
午飯后,秦楓去給孟小杉拿車。
歸曉無所事事地在孟小杉的辦公室晃悠,一會兒在窗邊坐,一會兒又去翻她整面墻的柜子,孟小杉也是被她的事弄得心煩氣躁:“去我家吧,我被你弄得鬧心死了。”
于是,兩人回來初中學校后的那個胡同,孟小杉家的院子翻修過了。
原先的一層小院兒,弄成了三層樓,可這么多年過去了,那個臺球屋子仍舊留著。歸曉推開白色玻璃門,屋子里連著四組暖氣將一個小房間烘得暖意融融。下午陽光也足,透過幾乎是整面墻的玻璃照進來——沐浴在陽光里,就是這種感覺。
歸曉摸到綠色絨面的臺球桌,想到十四歲時在這兒學臺球,海東教她,孟小杉指揮。
“我去倒水,你先碼球。”孟小杉把大衣丟在角落藤椅上,出了門。
沒多會兒人回來了,沒拿水杯。
“路晨來了,你要見嗎?”
歸曉還在貓腰掏球,聽這么句,抬眼,瞅著孟小杉發怔。
孟小杉看她這模樣就曉得自己中午說得都白搭,歸曉還是當初的歸曉,感情就是感情,生活就是生活,分得太清楚。壓根看不透,估計這輩子也看不透,就栽在感情上了。孟小杉攥她的腕子:“人多眼雜,退婚一鬧肯定挺麻煩的。你倆要說話就在我家說,我讓他先進來。”
歸曉這一天心情起落太大,眼下倒是慌了:“……我要說什么啊?我還沒準備好……”
“說什么?”孟小杉好笑,“我告訴你歸曉,不是我通知他。是他夠聰明,看到運河那小路口停著一輛空車就問了海東車牌號是誰的,猜到你在我這兒。所以你什么都不用說,看他怎么說。”
孟小杉拍拍她的后背,讓她在屋里等著,出去將路炎晨帶了進來。
歸曉靠著臺球桌,看他從兩扇深綠色的大鐵門走進來,大狼狗雖拴著,可見著個陌生男人還是狂吠得厲害。路炎晨偏頭認出那狗四只雪白的爪子,低聲喚狗名字。
大狼狗又吠了兩聲后,嗷嗚一聲趴下來。當年路炎晨看到這狗,才幾個月大小,竟還能認出他也是不容易。
歸曉倒背手,手指扣在臺球桌邊沿。
他踏上兩級臺階,走進屋子,看著浸在日光里的她。如今姑娘過得挺好,應該說特別好,怕她被本不該屬于她的事煩心,他不忍心。上午看她忍著哭離開修車廠,比他三無狀態下高空傘降斷了胳膊還要疼,比他第一次拆定時引爆的炸藥還要心慌手麻。
不能拖她下火坑,那就拼命爬出來。
他真的,這輩子就愛過這么一個姑娘,舍不得。
“我和趙敏姍的事很復雜,但和你想的不一樣。”他試圖用最簡潔的話,盡快說完這件事。未曾想剛開口,歸曉就輕聲截斷:“我知道。”
她不想讓他重復敘述那些現實困境,太傷害一個人的自尊心。
路炎晨慢慢點頭,看來,秦楓將所有該說的、不該說的都交待了。
他也沒再多廢話:“給我些時間,歸曉。”
歸曉倚著臺球桌,輕點點頭。
“很快,”他說完,又斬釘截鐵地低了聲重復,“很快。”
“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會打個招呼,或是點頭。
但不管是誰。
每個人臉上都沒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對什么都很是淡漠。
對此。
沈長青已是習以為常。
因為這里是鎮魔司,乃是維護大秦穩定的一個機構,主要的職責就是斬殺妖魔詭怪,當然也有一些別的副業。
可以說。
鎮魔司中,每一個人手上都沾染了許多的鮮血。
當一個人見慣了生死,那么對很多事情,都會變得淡漠。
剛開始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沈長青有些不適應,可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
鎮魔司很大。
能夠留在鎮魔司的人,都是實力強橫的高手,或者是有成為高手潛質的人。
沈長青屬于后者。
其中鎮魔司一共分為兩個職業,一為鎮守使,一為除魔使。
任何一人進入鎮魔司,都是從最低層次的除魔使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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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晉升,最終有望成為鎮守使。
沈長青的前身,就是鎮魔司中的一個見習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級的那種。
擁有前身的記憶。
他對于鎮魔司的環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沒有用太長時間,沈長青就在一處閣樓面前停下。
跟鎮魔司其他充滿肅殺的地方不同,此處閣樓好像是鶴立雞群一般,在滿是血腥的鎮魔司中,呈現出不一樣的寧靜。
此時閣樓大門敞開,偶爾有人進出。
沈長青僅僅是遲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進去。
進入閣樓。
環境便是徒然一變。
一陣墨香夾雜著微弱的血腥味道撲面而來,讓他眉頭本能的一皺,但又很快舒展。
鎮魔司每個人身上那種血腥的味道,幾乎是沒有辦法清洗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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