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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法外狂徒,又落網了-第六章 被限定死的案件
更新時間:2024-03-05  作者: 青衫仗劍行天涯   本書關鍵詞: 都市 | 都市頻道 | 都市生活 | 青衫仗劍行天涯 | 明智屋小說 |  | 法外狂徒 | 又落網了 | 青衫仗劍行天涯 |  | 法外狂徒 | 又落網了 
正文如下:
你會閑著沒事,將手里的錢給燒掉?

不會。

那如果,你燒掉一萬,有人會給你十萬呢!?

同理。

兇手不會無緣無故生出讓‘人頭狗’活過來的想法,絕對有一個理由!

“移植人頭,目的是為了造出人頭狗?不,目的是讓人頭狗活。”

“而本質,便是‘活’這個字!”

許生笑道。

本質是活,那兇手制造案件的真正目的,便是讓死人活過來。

這是他的欲望。

欲望是怎么形成的?

與身處環境,條件向上,與環境截然相反的東西!

比如,你窮的褲衩子都穿不上,欲望自然是有錢。

你要是有錢,難道欲望是變得很窮?

同理。

兇手想要死物活過來,那他的動力,他的環境,自然是有人‘死亡’!

“還得是關系密切的人!”

許生肯定的說道。

舉個例子。

你看到一個陌生人被人持刀殘忍殺害,你會憤怒,沖上去對峙?

有人會沖上去,但不會憤怒。

如果,這個被持刀殺害的,是自己的親人呢?比如母親,父親,孩子。

不說死沒死,就是剛被持刀挾持的那一刻,腎上腺素都會第一時間滿功率加持全身!

同理,兇手為此不惜殺害至少兩人,絕不會是因為外人死亡才出現的動力!

“你是說......”

“兇手身邊,有親近的人死亡,并且疑似死法和人頭有關!?”

李勝眼角一抽,他總覺得這案子和之前他所偵查過的任何案子都不同。

瘋子......

簡直就是個瘋子!

不對,如果兇手的思維,和許生之前推測的相同,是個從未與知識交流過信息的人,那么,在對方思維中,或許移植人頭的行為,一點問題沒有......

“沒錯。”

許生點點頭,說著,他又補充信息,“由此可得,兇手的目標誕生,和受害者脫不了干系!”

“換句話說......”

和受害者脫不了干系?

一旁的警察愣住,隨即小張立馬道:

“兇手不是隨機殺人!?”

世界上有種案子很難破。

那就是由精神病引起的隨機殺人,完全沒來由,就是單純想讓你死的案子。

但眼前這案子,明顯不是這種。

“你覺得是嗎?”

許生反問對方。

“第一案發現場,和第二案發現場,間隔十余公里!”

“但兩人的死亡時間,卻間隔不到一天,并且兇手均清楚的知道周圍的流浪狗,殺完人后,能第一時間找到狗的身體。”

“他的目的明確,思維清晰,殺人地點了如指掌,知曉受害者在家的時間,明白自己完成目標所需的條件,要做的事他十分清楚!”

“你覺得,就這樣,兇手還是隨機殺人?”

確實,殺了第一人后,半天多點的時間,精準趕到十余公里外殺人,隨即再帶著腦袋,找到周圍的流浪狗......

這不是提前踩點,提前預謀,絕對完不成!

眾警察啞然,連環殺人的性質才剛確定不久,信息還沒采集完呢,他們是真沒時間思索這些......

“如果,受害者真和兇手有關系......”

“并且,兇手身邊那人,死亡原因和受害者有關的話......”

李勝眉頭一鎖,他想到一個問題。

“受害者是如何傷害到兇手身邊人的?”

“兩個完全不認識的人,沒怎么接觸過,是如何共同得罪一個人的?”

已知,受害者兩人互不認識,未說過話,手機里沒有聯系方式,沒有血緣關系,工作內容,年齡,時間段,均不同!

連居住地點都不同,距離十多公里。

如此,兩素不相識的人,是如何對兇手的人,造成生命影響的!?

“你問我,我問誰?”

“目前我不知道,但我們可以從確定的‘結果’,反向推導信息!”

許生沉思片刻,他腦子里立馬有了許多種害人的法子。

“首先,我們先總結一下,兇手的信息。”

“目前,兇手為男性,年齡不詳,居住地帶隨機,并且擁有足夠充裕的時間殺人,又或是提前謀劃計劃。”

“從思維層面,以及時間和居住地點來推測,身份大概是拾荒者、乞丐,又或是留守兒童,因為親人受到傷害,所以才會選擇進行報復,而對方與受害者產生矛盾的地點,最清晰直觀的便是......”

說著,許生一頓,再次開口。

“雙方活動范圍的共同處!”

“拾荒者擁有固定的活動范圍,幾乎不會改變動向,除非兇手習慣流浪,邊走邊拾荒。”

在同一個地點拾荒十年,和邊走邊拾荒做對比......

就好比伱在家附近,想吃東西外出,和在外地,想吃東西外出,尋找店鋪時的心情。

一個了如指掌,另一個略顯迷茫。

從目前得到的信息來看,兇手對江三市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所以排除第二選擇!

“概率較小,按照概率大的,當成兇手擁有自己的地盤,那么這個地盤便是對方的活動范圍,輕易不會出去。”

人是有固定的行動范圍的。

普通人,如果回憶一下自己的活動范圍,就會發現自己幾乎是兩點一線的方式。

并且,這個范圍往往會被身份所固定死!

舉個例子。

學生身份,以半年為時間期限,回憶過后,便會發現幾乎是家和學校兩點一線的活動范圍,并且去上學的路幾乎也只會走同一條!

再者,普通的工作社畜。

活動軌跡:家,公交或者地鐵,工作地鐵,下班回家依舊公交地鐵,勞累一天回家,偶爾去家附近幾公里的娛樂地點玩玩,但也僅限于上網,或者吃飯。

當然,活動范圍有可能會更遠,比如幾百公里,但這種大多都是提前計劃的,比如上班時提前想著放假的生活安排。

這種東西很好查,但警察沒異樣,就代表,受害者兩人,并未有改變的想法。

也就是說.....

受害者和兇手之間,兩人均無改變想法,但依舊在固定活動范圍內發生矛盾的話......

“那他們的活動范圍,必然會有一部分相同!”

許生認真的說道。

“某個地點,兩名受害者,兇手,包括未出現的受害者,一定在這出現過!”

活動范圍,在信息時代還沒來的時候,產生的矛盾幾乎被這四個字限定到死!

你遇不到對方,就無法產生矛盾!

而如果你遇到了,那你二人的活動范圍,必然是某部分相同。

比如,去北極玩的,沒辦法被在南極的人毆打至死。

但卻可以被同樣去北極玩的人毆打死亡!

“所以,你的意思是......”

李勝眼前一亮,他有點理解許生的想法,逐漸跟上對方的思路。

“兇手的身份我們猜測的不一定準確......”

“但受害者的身份我們了解的很足夠!”

“也就是說,只要將行動地點文字化,然后從這些文字里,摳出符合兇手身份,以及矛盾沖突點的地方......”

可行嗎?

可行!

還是那句話,電腦未完全普及前,一切的個人矛盾,都被活動范圍限定的死死的!

兇手和受害者,產生矛盾的地點,必然會被存在于紙面上,那寥寥文字!

至于這個地點怎么確定.....

“得等......”

許生剛想開口說話,下一刻,一道聲音將其打斷。

“砰!”

一個人影急匆匆闖進來,看著在場幾人。

“老大,遇害時間最早......第三位受害者出現了!”

聽到這話,所有人身體齊齊一震。

三個人......

這已經不能說是一般的大案,再多一個人,省廳都能直接出手了!

許生看著來人,沒有在意人數,反而有點輕松。

“看樣子......”

“不用等了。”

許生說過,第三個人的遇害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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