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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科研嗎催婚的那種-第一百二十三章:簽合同
更新時間:2024-11-17  作者: 樂顏妖妖   本書關鍵詞: 言情 | 短篇頻道 | 短篇小說 | 樂顏妖妖 | 明智屋小說 | 搞科研嗎催婚的那種 | 樂顏妖妖 | 搞科研嗎催婚的那種 
正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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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合作共贏,那當然是雙方都要有所讓步才能達成合作。閑余不靠版權費發家,她的重心還是在科研領域,所以對于讓出百分之二十的版權費,她并不十分心疼。

“那你看你什么時候有時間,盛星方面負責人想約你具體談一下版權費和合同簽訂的事。”

閑余看了眼時間,才十點多,“今天下午兩點或者明天上午十點,還是那家咖啡廳。”

說完便掛斷了電話繼續看書,也沒看幾分鐘,袁卓就回了消息,對方約她今天下午兩點面談。

閑余微微挑眉,對方怎么這么著急

盛星方面確實著急,這幾年來他們一直在嘗試進軍小熒屏,但小熒屏到底還是樓娛影視先入為主,許多i的作者都更傾向于樓娛影視。

這次他們看中了閑余的女本巾幗,樓娛也收到了消息,和他們同時在接洽這部i。他們雖然先樓娛一步與作者取得了合作意向,但合同沒簽訂之前,誰也不能保證對方是否會反悔。

而且外人不知道的是盛星總裁盛紀森不僅僅是盛星的決策人,同時也是一名眼光犀利的制作人,只是當初為了繼承家業,不得不放棄自己影視制作人的夢想。

夢想雖然放棄了,眼光卻還是在的。

之前盛星影視試水成功的那幾部電視劇,都是盛總裁親自挑選出來的。

而這次的女本巾幗也是盛總點名讓他們一定要談下來的,盛總對這部i抱有非常大的期望。

這也是他們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對一名新生作者這般禮遇退步的原因。

收到消息的閑余起身去了書房,季墨正在書房辦公,他也積壓了許多公務沒有處理。

“請進。”

季墨抬頭看向敲門進來的閑余,“怎么了”

閑余沒急著說正事,反而調侃起來,“這不是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么,我們這也有兩個小時沒見了,心里想念的緊。”

季墨璨笑著起身,一步一步逼近閑余,閑余連忙后退雙手不停地來回擺動著“開個玩笑,開個玩笑,我找你是有正事的。”

“剛剛不是還膽子大的很么。”季墨停步,雙手環抱幽幽地道。

閑余尬笑著不予回答,她仿佛看見自己臉上一左一右的寫著兩個大字從心

“咳咳,那什么,剛剛袁卓聯系我說盛星那邊約我下午兩點面談合同,我來跟你說一聲。”

看了一眼季墨桌上堆積的文件又道“你不用陪我去了,我讓司機送我去。”

駕照還沒送過來,所以她只能讓季家的司機送,不然的話,她倒是想自己開車去,順便試試新車的性能。

季墨想也沒想的就拒絕了,“不行,我陪你去。”

閑余手指著那堆文件“你工作那么多,還是先把公事處理了吧,我又不會出什么事兒。”

季墨順著她的手指看向堆積如山的文件,凌厲的眉毛簇成一團,閑余將他推回辦公桌后,“放心把,我不會出事的,再說了,我還有腕表呢。”

閑余在他眼前晃了晃自己手上的腕表。

看到腕表,季墨確實安心不少,目前這塊腕表正在b市試推行中,各大公安系統已經配備了相應的運行程序。

“我讓林之幫你找名律師,下午讓司機送你和律師一起去。”季墨握著閑余的手道。

這個閑余倒沒有拒絕,合同這種事情還是得專業的律師來才行。

“行,那你繼續忙,我回去看書了。”說完事情,閑余果斷抽手離開書房。

季墨“”

翻臉無情。

林之辦事效率很高,閑余剛吃過午飯律師就到了,陸蕓知道閑余是去簽合同后,還特意讓她把她寫的的名字告訴她,她也要去看看。

閑余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寫的東西,陌生人看看也還罷了,反正也不認識。身邊的熟人去看,她就覺得有點奇怪了。

壓下心中那點羞恥心,閑余將名字告訴陸蕓后就出門了。

同一家咖啡廳,同一家包廂,袁卓和盛星負責人依舊先閑余一步坐在了包廂里。

盛星負責人是一名約摸四十歲左右的女性,一身干練的女士西裝看著很清爽,給人感覺不錯。

雙方一番相互介紹后,直接步入正題。

盛星給出的版權費有兩種,一種是保底加分成,一種是純分成,端看閑余選擇哪一種。

閑余略微思索了一會,選擇了純分成的方式。

她也很好奇自己的作品到底能走到哪一步,純分成的方式,她所能得到的利潤直接與作品的播出效果掛鉤,越多的人看,她也就能得到更多的利潤。

盛星負責人準備了兩份合同,無論閑余選擇哪種分成方式,她都能拿出對應的合同給閑余。

閑余帶來的律師主動接過合同仔細看了起來。

這位律師是林之特意找的影視i方面的專業律師,對版權費之類的問題很有研究。

待他看到分成比例后,便直接對閑余道“分成比市場價低了百分之二十左右,其他的沒有什么問題。”

“那就沒問題了,這低的百分之二十是我事先同意的。”低于市場價百分之二十這事是閑余自己做出的退步。

既然當事人都同意了,律師自然沒有話說,把合同遞給閑余讓她簽字。

閑余一筆一劃的簽上自己的名字,簽完后她對盛星負責人道“后面我會持續關注女本巾幗的翻拍事宜,希望你們能盡量按照合同上寫的尊重原著,不然我會讓律師聯系盛星影視合法維權。”

不要怪她話說的難聽,丑話就是要說在前頭,既然簽訂了合約,那么她自然希望對方遵守合約。

畢竟是自己一個字一個字敲打出來的作品,如果對方不能尊重它,她也不會客氣就是了。

盛星負責人面上答應的很誠懇,但心里卻鬧翻了天。

這個作者是不是不太清楚自己的定位居然這么不客氣讓她當編劇她不當,又要關注作品的拍攝,隨時準備讓律師聯系盛星影視。

呵,她以為她是誰社會名流么不過是個初出茅廬,有幸寫出本大火的作品的小作者罷了。

還想告盛星影視,她當盛星影視的法務部是吃素的么

說句不好聽的,娛樂圈別的不多,就是官司多,論打起官司來,哪家影視公司的法務部不是業內翹楚,會怕她一個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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