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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妻逃親,瘋批相公不撒手-第10章 錢袋被偷了
更新時間:2025-03-30  作者: 七月七   本書關鍵詞: 言情 | 古代言情 | 種田經商 | 七月七 | 肥妻逃親 | 瘋批相公不撒手 | 七月七 | 肥妻逃親 | 瘋批相公不撒手 
正文如下:
第10章錢袋被偷了第10章錢袋被偷了→:楚夕消失了一整天,家里人都很著急,看到盛凌云把她找回來了,大老遠蕙娘和楊氏都朝著她跑了過來。

楊氏拉著楚夕的手,四處查看:“怎么去了那么久,嚇死我了。”

蕙娘也跟著擔心道:“山上有狼,白天去都要好幾個人結伴,你一個人咋能行。”

楚珊也跟著跑過來,可她剛來到楚夕身后,看到一整只大野豬,激動的尖叫。

“娘呀,二姐打了只野豬回來。”

此時大家的目光才從楚夕身上,挪到身后的野豬上。

蕙娘也吃了一驚:“從前你一身的蠻力只會砍柴,沒想到竟然打了只野豬,你沒受傷吧。”

楚夕受傷了,只是有空間靈泉,傷口好的快,但她的腿還是有些疼,而且失血過多有些頭暈。

被蕙娘推了一下,更暈了。

“崴腳了,疼,疼……”

眾人將楚夕扶到屋子里,讓她休息。

盛凌云收拾完來到床前,楚夕已經睡著了。

燈光下,楚夕的臉有些慘白。

他去找楚夕的時候,是看到楚夕的小腿插在竹尖上的,即便是有靈泉,也不是一時半會兒能好的。

輕悄悄的掀開楚夕的腿,捏了捏,楚夕胖,也分辨不出她的腿是腫了還是胖。

用手摁了摁,白皙的肌肉很有彈性,看到楚夕不疼,他放下心,吹熄了燈去偏塌上休息去了。

等盛凌云離開,楚夕才敢睜開眼睛,緩緩的吐出一口氣。

她要被嚇死。

回到家后,楚夕便刻意躲著盛凌云,讓楚珊幫忙洗澡換衣裳,不愿跟盛凌云待在一起。

明明都要離開的人,突然回來,不就是惦記著空間,她的金手指。

可如今那個戒指已經去不掉了,若是硬要去掉,保不準要被砍手指。

她不想當個殘疾人,手指斷一根都不行。

好在,盛凌云沒有喪心病狂的亂來,倒是讓楚夕也摸不準,他究竟為什么回來了。

若是楚夕沒有記錯的話,他的一生只有兩個目的,升官發財,娶楚然。

楚然?是了,楚夕發現,自從她進門后,就沒見過楚然的身影。

相公都叫了,按理說楚然應該緊跟盛凌云才行。

轉念一想,楚夕釋然了,書里盛凌云就把楚然帶到縣城。

說不定,這一次也是如此,人家已經在縣城安頓好了。

還是趕緊賺錢,和離吧,用銀子補償戒指,就不怕被剁手了。

這種提心吊膽的日子,過的太委屈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都沒亮,楚夕就推著獨輪車,把野豬拉到了集市上。

這條集市一大早很繁華,多是賣肉賣菜的,一大早起來摘菜宰豬宰羊,圖的就是個新鮮。

一路上經過的屠夫,有看到她獨輪車上的野豬,紛紛喊起來。

“姑娘,野豬賣嗎?給你價格好一點。”

楚夕都沒有搭理他們,徑直來到一個屠夫的攤位上,用力的拍了一下案板,笑的如陽光般燦爛。

“二狗子,收豬肉了。”

楚二狗是楚夕的鄰居,父親是個屠夫,集市上有個攤位,專門賣肉。

楚二狗是個小胖墩,從前沒有幫家里人賣肉的時候,跟楚夕是砍柴的搭子,他是整個村子,唯一不欺負楚夕的孩子。

見到楚夕,他也很開心,看到楚夕拉來的野豬,吃了一驚。

“你可真厲害,都能打野豬了。”

一整只豬一起賣總共是二百六十斤,一斤賣七文錢,總共是一千八百二十文。

這個時代一百文是一貫,十貫是一兩,也就是一千文是一兩,總共是一兩八慣二十文。毣趣閱

楚夕沒想到一兩銀子這么多,她以為頂多是現代的一百塊,如今看來,一文錢能買倆肉包,四個饅頭,說不定一兩銀子值三千塊也不止。

也難怪汪氏出十兩銀子的聘禮,跟要她老命似的,確實不少錢。

那她得啥時候才能賺夠和離的錢呀。

“二妞,你別嫌少,別人家收野豬肉,只給五文錢,我們是鄰居,我才算你這么多,這樣,一會兒我再給你一個豬心回家炒菜。”

楚夕背簍里還有一些草藥,她要拿到藥店里去賣。

草藥并不多,賣了十五文錢。

數著手里的銅板,楚夕覺得越發的艱難了。

空間的用處還不知道怎么開發,更不知道啥時候能攢夠銀子。

正發愁,突然一個半大孩子,沖著楚夕就撞了過來。

‘哎喲’楚夕那經得住人撞,一屁股摔倒在地,差點在地上砸一個大坑出來。

“誰家孩子,這么莽撞。”

剛準備罵人,她突然一個激靈,摸了一下腰間。

“我去,小偷,抓小偷呀。”

楚夕肥胖的身子爬起來也是很不容易,更不容易的是奔跑。

昨天身后有狼,她玩命的跑。

今天前面有錢,她玩命的跑。

楚夕覺得要是天天這么倒霉,她不瘦下去,天理都不容。

“小偷,抓小偷……”

氣喘吁吁,而小偷早就不知去向。

忽然,身旁有人像是風一樣跑過,幫她追小偷去了。

這邊,她的胳膊被人拉住了。

“楚夕,你別追了,追不上的,讓凌風去追吧。”

楚夕哭喪著一張臉,看向盛凌云,更難過了。

“這可是我賺的第一筆銀子,嗚嗚嗚,你說我怎么這么倒霉那。”

盛凌云拿出巾帕給楚夕擦汗,一臉的淚水加汗水,他也不嫌棄,扶著她坐在了路旁。

“沒關系的,凌風會把銀子給拿回來的,你餓不餓,那邊有燒餅餛飩,吃一碗吧。”

盛凌云還怪溫柔嘞。

“餓,我減肥,吃的不多,你分我半碗就行了。”

楚夕早就餓了,只是她摳門,舍不得花錢。

“沒事,我出錢。”

盛凌云請客就另說了。

楚夕不客氣:“那就來一個燒餅一碗餛飩吧。”

倆人路邊吃著餛飩,等著盛凌風,果然,兩盞茶的功夫,盛凌風就拿著錢袋子回來了。

只是,錢袋子空了。

“哥,我找到你說的人了,確實在西城的破廟里,生了病,沒銀子看診,我給他請了大夫,抓了藥,還把剩下的銀子給他了。”

盛凌風也要了一碗餛飩,一個燒餅。

楚夕接過空空如也的錢袋,委屈的想哭。

拿她的袋子做好事,至少也得留個名,好讓那人報答她吧。

楚夕還沒來得及控訴,就聽盛凌云輕輕‘嗯’了一聲。

“雖然說旦做好事,莫問前程,若是不經意間善意,才更顯的真誠。”

盛凌風又說:“那人說了,他叫東方游,問了我是誰,我沒回答就跑了,但是我抓那小偷的時候,透露了一點,說我哥是狀元。”

“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會打個招呼,或是點頭。

但不管是誰。

每個人臉上都沒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對什么都很是淡漠。

對此。

沈長青已是習以為常。

因為這里是鎮魔司,乃是維護大秦穩定的一個機構,主要的職責就是斬殺妖魔詭怪,當然也有一些別的副業。

可以說。

鎮魔司中,每一個人手上都沾染了許多的鮮血。

當一個人見慣了生死,那么對很多事情,都會變得淡漠。

剛開始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沈長青有些不適應,可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

鎮魔司很大。

能夠留在鎮魔司的人,都是實力強橫的高手,或者是有成為高手潛質的人。

沈長青屬于后者。

其中鎮魔司一共分為兩個職業,一為鎮守使,一為除魔使。

任何一人進入鎮魔司,都是從最低層次的除魔使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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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晉升,最終有望成為鎮守使。

沈長青的前身,就是鎮魔司中的一個見習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級的那種。

擁有前身的記憶。

他對于鎮魔司的環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沒有用太長時間,沈長青就在一處閣樓面前停下。

跟鎮魔司其他充滿肅殺的地方不同,此處閣樓好像是鶴立雞群一般,在滿是血腥的鎮魔司中,呈現出不一樣的寧靜。

此時閣樓大門敞開,偶爾有人進出。

沈長青僅僅是遲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進去。

進入閣樓。

環境便是徒然一變。

一陣墨香夾雜著微弱的血腥味道撲面而來,讓他眉頭本能的一皺,但又很快舒展。

鎮魔司每個人身上那種血腥的味道,幾乎是沒有辦法清洗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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