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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妻逃親,瘋批相公不撒手-第79章 咱不缺錢,別委屈自己
更新時間:2025-03-30  作者: 七月七   本書關鍵詞: 言情 | 古代言情 | 種田經商 | 七月七 | 肥妻逃親 | 瘋批相公不撒手 | 七月七 | 肥妻逃親 | 瘋批相公不撒手 
正文如下:
第79章咱不缺錢,別委屈自己第79章咱不缺錢,別委屈自己→:“這串可以,這串也不錯,好了,不少了,下來吧。”

后花園的白骨挖出來之后,送到了義莊存放。

花園還是要用的,楚夕就把花園改成菜園子,種了幾垅小白菜,辣椒,黃瓜,長豆角等等。

除了供給前面大食堂,后院的小食堂,楚夕也會拿出來一些腌咸菜。

比方說辣白菜,酸豆角,醬黃瓜等。

菜地里兩邊種著葡萄,還有空閑的地方,也種了葡萄。

后花園雖然不大,轉一圈下來,葡萄已經摘了幾大盆。

楚夕時不常都會讓吳小妹撿好的給大家們送過去,嘗嘗鮮。

如今大家都吃怕了,一看到葡萄都牙疼,她就讓吳小妹把剩下的葡萄都摘下來,開始釀酒。

第一步,洗葡萄,然后再風干,這需要一兩個時辰的時間。

吳小妹把葡萄晾上,就出去買菜去了。

楚夕也回房間,拿著那本釀酒的書,反復觀看。

今天是初潮第二天,肚子還是有點痛,卻已經好多了。

作為醫學生,對這個也是比較熟悉的,一般來說第一次時間很短,以后隨著身體的成長,有的時間長,有的時間短。

她放下書,揉揉肚子,打算自己做一個帶子。

跟古代人不同,她想做衛生巾那樣的東西,可是衛生巾里放的是藥棉,古代棉花很貴,好在她有空間。

可是問題又來了,沒有膠帶的情況下,怎樣才能讓衛生巾固定在衣服上。

衛生巾看起來容易,其實很難,材料根本不是古代能做好的,尤其是上面一層滲水的紗布。

下面還有吸水的藥棉,其實棉花的吸水性一般,楊柳給她用的是草木灰,這東西雖然很臟,但是經過高溫消毒,具有消炎的作用。

古代的紙都不怎么滲水,軟布也很貴。

經過楚夕冥思苦想,她終于想到了一個辦法。

她用柔軟的棉花布加上精細布做成一個布袋,然后再做一個帶著扣子的帶子,把棉花布袋里裝一些草木灰。

把布袋扣在有扣子的帶子里,這樣等布袋滿了,可以直接扔,留下有扣子的帶子,洗洗能反復用。xbiquyue

說做就做,楚夕覺得市面上賣的里衣的布,雖然細軟,但是貴,普通人用不起,更別說當一次性的布袋了。

她從空間里拿出棉花,打算自己用棉線織一個,縣衙里放著一臺織布機,奈何楚夕和朦朧都不會織布,所以織布機是空閑著的。

實際操作永遠比想象中的難。

楚夕棉花拿的多,可讓棉花變成布的過程,需要很多步。

好在楚夕有很大的耐性,而古代的女子幾乎沒有不會織布的。

在做飯張大娘的幫助下,楚夕從把棉花抽成線,再把線理成線團,洗一洗,晾一晾,再把線弄到織布機上。

這個很難,卻很關鍵,楚夕學了很久。

終于,楚夕踩上了織布機,唧唧復唧唧,楚夕織布忙。

一段白色粗布從楚夕織布機上織成時,她是相當有成就感的。

只是,粗布才粗,若是被當做布袋,還不得把那個地方磨破。

第二天,楚夕又去布坊打聽,終于知道了,好的白色里衣里加的絲。

絲和棉紡織在一起,又薄又透氣,要是柔軟的紗,需要用單線絲和單線棉織在一起,還需要一點點麻,不但需要更大更精致的機器,紡織的力度也很有講究。

不能太用力,太用力會斷,不能不用力,不然就織不緊。

到了第三天,楚夕粗粗算了一下東西和成本,果斷放棄。

她還是出了五百錢銀子買了一些精紡紗。

精紡紗買回來,裁好,一面是便宜的粗布,一面是貴的精紡紗,也算是節約了成本,然后在往里面裝草木灰。

終于做出來一個舒服的衛生巾,楚夕試過之后,果然效果不錯。

記得宋子文說過:“做生意要做大,做得越大成本越低,量小的話,反倒是成本很高。”

楚夕接連做了十來個,開始算成本。

算來算去,一個衛生巾若是成本合到一百文的話,可以說是相當奢侈了,誰家一次性的東西用一百文呢。

盛凌云忙了一天,托著疲憊的身子回來了。

這兩天楚夕也再忙,除了釀葡萄酒,就是搗鼓布,他也不知道她做的什么東西,看起來神神秘秘的,盛凌云似乎有點明白。

“你再寫寫畫畫算什么呢?”

楚夕幽幽地嘆口氣:“我做了一款女性用的東西,但是一次合計下來,要用掉二兩銀子,你說貴不貴?”

盛凌云的耳根有點紅,他忽然明白她說的是什么了。

當時楊柳拿來那個月經帶的時候,她就有些嫌棄,這幾天估計都在弄這個。

盛凌云沒有直接回答,反而反問她:“你的葡萄酒釀好了嗎?”

楚夕點點頭:“那個簡單,等發酵好就能喝了。”

盛凌云又問:“你釀那個葡萄酒,打算賣多少銀子?”

楚夕輕輕的搖搖頭:“這個我還沒想過,第一次做,也不知道好不好喝,做好之后,咱們先自己喝。”

盛凌云挑眉:“你不是說要學會釀酒,自己做生意賺大錢。做生意總要有個成本。”

這句話倒是跟宋子文說的一樣。

楚夕掰著指頭算:“葡萄的話,自己家種的,買的酒壇是要花錢,要是請人來做,人工也算銀子,還有房租,店面的房租。”

“成本的話也不低,我記得吳小妹說過,他舅舅家的酒,好一點的要八十兩銀子一壇,一壇是十斤,合到八兩銀子一斤,普通點的就便宜了最便宜的要五文錢一斤,味道不好。”

盛凌云點點頭:“那你有沒有問她,是八兩一斤的酒賺錢,還是五文錢一斤的酒賺錢?”

楚夕瞪大眼睛:“當然是八兩一斤的賺錢,八兩一斤的酒,成本其實并不比五文錢一斤的成本高,只是過程復雜罷了。”

盛凌云再點點頭:“其實在京城,有些好酒能賣到百兩一斤,我喝著,也差不多,京城有錢人,能喝得起百兩一斤的好酒,為啥用不起二兩一次的東西,再說也不是天天用,一個月才用一次,一年下來也不過二十多兩。”

楚夕恍然大悟,男人們可以喝得起百兩一斤的好酒,為啥女人不能用二兩銀子的衛生巾。

她之所以嫌貴,是因為她生活在底層,底層的女人們用的草木灰,不要錢的,但是不衛生。

她若是做出來衛生巾,給有錢人用,只要舒服,價格不太高,怎么可能賣不動?

有錢人的生活之所以她無法想象,是因為她不是有錢人。

“唉,那看來這個生意不成了。”楚夕嘆口氣。

臨濟縣窮人多,她想用這個賺錢有點難。

“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會打個招呼,或是點頭。

但不管是誰。

每個人臉上都沒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對什么都很是淡漠。

對此。

沈長青已是習以為常。

因為這里是鎮魔司,乃是維護大秦穩定的一個機構,主要的職責就是斬殺妖魔詭怪,當然也有一些別的副業。

可以說。

鎮魔司中,每一個人手上都沾染了許多的鮮血。

當一個人見慣了生死,那么對很多事情,都會變得淡漠。

剛開始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沈長青有些不適應,可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

鎮魔司很大。

能夠留在鎮魔司的人,都是實力強橫的高手,或者是有成為高手潛質的人。

沈長青屬于后者。

其中鎮魔司一共分為兩個職業,一為鎮守使,一為除魔使。

任何一人進入鎮魔司,都是從最低層次的除魔使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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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晉升,最終有望成為鎮守使。

沈長青的前身,就是鎮魔司中的一個見習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級的那種。

擁有前身的記憶。

他對于鎮魔司的環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沒有用太長時間,沈長青就在一處閣樓面前停下。

跟鎮魔司其他充滿肅殺的地方不同,此處閣樓好像是鶴立雞群一般,在滿是血腥的鎮魔司中,呈現出不一樣的寧靜。

此時閣樓大門敞開,偶爾有人進出。

沈長青僅僅是遲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進去。

進入閣樓。

環境便是徒然一變。

一陣墨香夾雜著微弱的血腥味道撲面而來,讓他眉頭本能的一皺,但又很快舒展。

鎮魔司每個人身上那種血腥的味道,幾乎是沒有辦法清洗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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