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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妻逃親,瘋批相公不撒手-第111章 客棧里來了個年輕人
更新時間:2025-03-30  作者: 七月七   本書關鍵詞: 言情 | 古代言情 | 種田經商 | 七月七 | 肥妻逃親 | 瘋批相公不撒手 | 七月七 | 肥妻逃親 | 瘋批相公不撒手 
正文如下:
第111章客棧里來了個年輕人第111章客棧里來了個年輕人→:小老頭拿著東西就趕緊跑,只是沒想到這么點背,剛跑到客棧就被官差給追上了。

干脆,他一不做二不休,把那包東西藏到了黎雪詩母女的房間里,想著等事情過了之后,再過來拿。

又或者即便是被搜出來,也不能證明是他偷的。

想得挺好,殊不知他的這些鬼鬼祟祟的行為早就被年輕人發現了。

年輕人看他可疑,就把他給抓了,一抓一問,才知道官差找的飛賊就是他。

飛賊抓住了,贓物尋回。

這一折騰快到了中午,客棧掌柜的為了給眾人壓壓驚,特意安排了免費的午飯。

楚夕他們打算干脆吃了午飯再離開。

黎夫人思來想去,決定還是不回老家,跟盛凌云一起進京。

“盛大人,如果你能把我們母女送到京城的話,你的恩情小婦人一定牢記在心。”

盛凌云灑脫的笑笑:“那里那里,順手罷了,既然黎夫人信任在下,在下又跟黎大人是同朝為官,自然要互相幫忙,那就請黎夫人收拾一下東西,今后與我們同行吧。”xbiquyue

眾人吃了午飯,一起趕路。

一輛馬車坐不下,盛凌云又租了一輛。

走著走著,楚夕總感覺身后一道炙熱的眼光,緊緊盯著她。

扭頭看了一眼,在他們身后,那位年輕人不緊不慢地跟著。

年輕人侍衛裝扮,黑色勁裝襯得人威風凜凜,但他的臉卻俊美異常,比盛凌云還多了幾分陰柔。

“你認識他嗎?”楚夕問盛凌云。

盛凌云搖搖頭:“他穿的是京城侍衛的衣服,應該是京城那戶人家的護衛,正好要回京城,跟我們順路。”

原來盛凌云也早就發現那人跟在他們后面了。

“好吧,路也不是咱們家修的,他愿意跟就跟著吧。”楚夕說。

楚夕雖然這么說著,可接下來的路程,他們走的慢,年輕人走的慢,他們走的快,年輕人走的快。

就在胡三刀忍不住要跟年輕人干一架的時候。

年輕人拍馬趕了上來。

“這位夫人好生面善,我們是不是在那里見過?”

楚夕微微一怔,左右看了看,身旁騎馬的只有她一個女子,很顯然年輕人問的是她。

她的眉頭皺了皺,搖搖頭:“對不起,我不記得我見過你。”

年輕人溫和的笑笑,嘴角竟然露出兩個酒窩。

“不,我確定我們見過,敢問姑娘可是聊城楚家村人?”

楚夕又仔細的看了年輕人一眼,點點頭:“是啊,怎么了?”

年輕人眼里充滿了期盼:“那你從前是不是胖胖的……”

越說越近,楚夕甚至懷疑,原主見過他,而原主忘記了。

見楚夕再次點點頭,年輕人一臉的驚喜:“果然是姑娘,你娘喊你二妞,你大名叫楚夕,對不對?”

楚夕茫然了:“我們真的見過嗎?”

年輕人就差去拉楚夕的手了,驚喜的點點頭:“可能在你生命里,只是一件小事,可是,你救了我……”

“那年我們家鄉旱災,逃荒逃到你們村子,是你,就是你,給我一個雞蛋,這個雞蛋救了我的命。”

有嗎?為什么楚夕一點印象都沒有?可是看著年輕人說的真真切切,讓楚夕的記憶也模糊了。

“哦,是嗎?我都忘了,一個雞蛋而已沒什么的。”

“我叫喬墨,現在雖然只是太子府里一名侍衛,不過,恩人放心,以后在京城,凡是能用得著我的地方,我定然為恩人赴湯蹈火,在所不惜。”

喬墨鄭重的發誓,讓楚夕竟然有些無所適從。

忙揮揮手:“不用不用,只是一個雞蛋,你不用叫什么恩人,真的,若是你實在過意不去,不如給點銀子就成,不多,十兩就夠了。”

楚夕掰著指頭跟喬墨算起賬來:“一個雞蛋也就值三文錢,我問你要十兩,是因為當時那種情況物價高,而給了我這十兩,我們就兩清了。”

喬墨二話不說,從袖兜里掏出一張十兩的銀票遞給楚夕。

楚夕干笑著在他面前晃了晃:“行,兩清了,以后我們各走各路吧。”

誰知喬墨依然跟著楚夕,而且楚夕一看他,他就沖著她笑。

弄得楚夕也有些不好意思。

“你還有事?”

喬墨指了指路:“沒事,只是與你同行。”

楚夕干笑:“我們人多,馬車慢,你一個人,大可以跑快一點。”

喬墨笑笑:“沒事,我也喜歡人多,熱鬧,況且也可以陪你說說話。姑娘現在瘦多了,也比以前好看多了。”

楚夕每天都騎馬,跟著梅夫人練太極,感覺自己的身材越來越好了,該胖的地方胖,該瘦的地方瘦,連皮膚都晶瑩剔透的。

原主今年十七,這才是十七歲青春飛揚的樣子。

只是這個贊美來自陌生的男人,楚夕扭頭瞅了一眼盛凌云,他的臉黑沉黑沉的。

楚夕很無語:“你在撩我?”

喬墨笑笑,臉上露出害羞的表情:“我說的是事實。”

楚夕一頭黑線:“怕不是我跟你有仇。這位是我相公。你這樣會讓別人以為我不守婦道。”

喬墨忙擺擺手:“沒有沒有,我,我就是看到姑娘,心里很歡喜……”

楚夕越發尷尬,嘗試把他的話給圓回來:“是因為我有一個這么俊俏的相公?”

喬墨偷偷瞄了盛凌云一眼,只見他的神情淡漠,眼底藏著陰戾。

搖搖頭,又點點頭:“只要你過的好就成,其實我心里一直惦記著你,我想著有朝一日能去楚家村,娶你……”

楚夕一個跟頭,差點那個馬上栽下來,幸虧盛凌云反應快,及時拽住了楚夕的胳膊。

“喬公子慎言,她已經是我盛凌云的妻子了,若是你再出言不遜,我就不客氣了。”

盛凌云忍無可忍,把楚夕的馬匹牽到這邊,他從中間把喬墨和楚夕給隔開。

喬墨不說話了,但是他還是一直跟著盛凌云和楚夕他們。

一起住店,一起趕路,仿佛喬墨就是他們其中的一員似的。

只是銀子,各付各的。

這一日來到驛站天還未黑,走到下一個驛站已經來不及了,盛凌云就讓大家早點休息,洗簌一番,明天好接著趕路。

“這家驛站啊,我記得上次來的時候,他們的飯菜可以,我們終于不用自己動手了。”楚夕對吃的印象很清楚。

楊柳不放心:“我還是去看看吧,大鍋菜做的不干凈。”

楚夕很得意的晃了晃腦袋:“還是你最貼心。”

“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會打個招呼,或是點頭。

但不管是誰。

每個人臉上都沒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對什么都很是淡漠。

對此。

沈長青已是習以為常。

因為這里是鎮魔司,乃是維護大秦穩定的一個機構,主要的職責就是斬殺妖魔詭怪,當然也有一些別的副業。

可以說。

鎮魔司中,每一個人手上都沾染了許多的鮮血。

當一個人見慣了生死,那么對很多事情,都會變得淡漠。

剛開始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沈長青有些不適應,可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

鎮魔司很大。

能夠留在鎮魔司的人,都是實力強橫的高手,或者是有成為高手潛質的人。

沈長青屬于后者。

其中鎮魔司一共分為兩個職業,一為鎮守使,一為除魔使。

任何一人進入鎮魔司,都是從最低層次的除魔使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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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晉升,最終有望成為鎮守使。

沈長青的前身,就是鎮魔司中的一個見習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級的那種。

擁有前身的記憶。

他對于鎮魔司的環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沒有用太長時間,沈長青就在一處閣樓面前停下。

跟鎮魔司其他充滿肅殺的地方不同,此處閣樓好像是鶴立雞群一般,在滿是血腥的鎮魔司中,呈現出不一樣的寧靜。

此時閣樓大門敞開,偶爾有人進出。

沈長青僅僅是遲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進去。

進入閣樓。

環境便是徒然一變。

一陣墨香夾雜著微弱的血腥味道撲面而來,讓他眉頭本能的一皺,但又很快舒展。

鎮魔司每個人身上那種血腥的味道,幾乎是沒有辦法清洗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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