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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妻逃親,瘋批相公不撒手-第280章 她不想成親
更新時間:2025-03-30  作者: 七月七   本書關鍵詞: 言情 | 古代言情 | 種田經商 | 七月七 | 肥妻逃親 | 瘋批相公不撒手 | 七月七 | 肥妻逃親 | 瘋批相公不撒手 
正文如下:
第280章她不想成親第280章她不想成親→:豈不知趙晨曦仰天長嘆一句:“說來容易,豈不知這世上對女子諸多艱難,尤其是像我這樣……”

就在此時,趙晨曦身邊的丫鬟,忍不住落起淚來。

“夫人不知,我家姑娘剛被皇上封為縣主,外祖家的表哥們就想打她的主意。”

姑表親,親上親,況且趙晨曦這只肥羊,肥水怎么能流外人田,三個舅舅家的表哥表弟都跟趙晨曦套近乎。

無非一個心思,想娶趙晨曦,娶了她就相當于娶了個小金庫,這輩子就算什么都不干,至少吃喝不愁。

什么,你說吃軟飯?

不存在,出嫁從夫,她可是一個孤女,無依無靠的,他們可是她的靠山。

楚夕當然理解,現代女性財富自由的時候,尚且被人逼婚,何況是古代,古代的女子可沒有一輩子不嫁人這一說。

如果有,那說明這個女子肯定是有問題的,要么八字硬,命不好,要么就是身體有病,不會生。

楚夕在上大學的時候,也被人催過婚,好在她是學生,在現代到了年紀不結婚,就好像犯罪了一樣,被人異樣看待,更別說古代了。

楚夕特別理解趙晨曦:“所以,你的外家再給你施壓,逼你成親,所以,你才迫不及待的要嫁給戚柏松,得知他有心上人后,寧愿為妾。”

趙晨曦被楚夕猜中心思,倔強著揚著下巴,不讓自己的淚水留下。

“我其實誰都不想嫁……”

盲婚啞嫁,對于她來說不如一個人過著舒服,她有宅子有田地,何必便宜別的男人。

“如果能自立女戶,我愿意一個人過一輩子。”

她身邊的丫鬟立馬表態:“姑娘不嫁,奴婢也不嫁,奴婢伺候姑娘一輩子。”

楚夕不想勸她什么,她只是拉著趙晨曦的手,拍了拍。

此時無聲勝有聲。

趙晨曦今天還有一個任務,是把她父親的靈柩送回到老家,與她母親合葬。

看著她遠去的背影,楚夕嘆口氣:“喪期是三年,她頂多撐兩年,到了第三年頭上,若是她還能堅持,定然很艱難。”

朦朧也很困惑不解:“她怎么能不想嫁人呢,女人終究是要嫁人的。”

楚夕哼哼了兩聲,如果不是她從穿越來就成親,她也不想成親,在現代她就是個不婚主義者。

好在盛凌云對她還不錯。

“嫁人有什么好,失去了自由。”

朦朧忍不住吐槽:“夫人,難道大人對你不好嗎?你說這話可別被大人聽到,他又該生悶氣了,一生悶氣,我們這些人都要有干不完的活了……”

“誰的話不讓我聽到。”

說曹操,曹操到,盛凌云來的真是時候。

朦朧忙轉移話題:“說剛離開的趙姑娘那,沒想到她竟然還是個縣主,大人,咱們都失禮了呢。”

縣主身份高貴,在京城,盛凌云見她都要行禮,讓三分。

只是趙晨曦這次來,十分的低調,并沒有把自己縣主的身份說出來。

盛凌云挑挑眉:“我早就知道了,趙大人的事,雖然當時我離了京城,還是略微知道一些的。”

楚夕瞪大眼睛:“縣主啊,還被皇上賞賜了百畝良田,加上他們家原來的財產,妥妥一個移動小金庫。”

盛凌云就當自己沒聽到:“我們有自己的小金庫,就是你……”

朦朧被酸的捂著臉跑了:“咦,大人的話越來越膩歪了,我沒聽見什么都沒聽見。”

朦朧跑了,胡三刀笑嘻嘻的也跟著跑了。

盛凌云拿著手里一沓公文,跟著楚夕回了房間。

“朱召村的三個姑娘找到了兩個,還有一個沒找到,王雨詩帶走的女子們都不愿意回家,只有朱老二家的閨女回去了,王雨詩還給了她十兩銀子。”

“今年寧州的糧食都是大豐收,除了感謝老天風調雨順外,還得說空間里的糧食種子實在是好,生長的快,病蟲少,顆粒飽滿,就連村里種地的老人都夸這批糧種好。”

“對了,上次太子妃的兒子滿月,咱們給寄過去的小魚干,魚丸等,他們也給出反饋意見了,小魚干和魚丸,蝦皮都能吃,沒有壞,但是蟹黃丸就不行了。”

“蟹黃丸加了防腐藥草的,不好吃,不加的話,比魚丸壞的快,魚丸里有鹽,可以減緩腐爛時間,不過蟹黃曬成粉很不錯……”

盛凌云對楚夕做出來的海鮮產品,每一樣都點評一番。

楚夕做這些的最終結果是讓海鮮產品,能走出海邊,走出寧州,在防腐劑不用的古代,運輸沒有速凍的車庫,條件如此艱苦下,想要內陸人吃一口海鮮,是真心不容易。

海產品弄到京城,屬于不上不下的奢飾品。

也就是說有錢人不屑于買來吃,沒錢人又買不起,弄到酒樓里顯貴,弄到貴族家里,他們也吃不慣,嫌腥。

是真的不好推廣。

楚夕弄這一趟下來,不但不賺錢,還倒貼二三百兩。

盛凌云直搖頭:“這個生意做不得,若不是帶過去的珍珠賺了不少銀子,這一趟是賠錢的。”

空間里的珍珠被楚夕拿出來賣,或做成首飾,或做成項鏈,都是價值不菲,跟南海珍珠差不多的光澤,個頭大也圓潤,太子妃自己要了不少,還送給皇后一些。

楚夕無奈的嘆口氣:“珍珠是咱們自己的生意,海鮮是這些漁民的生意,靠著大海,還是貧窮,不如種地。”毣趣閱

盛凌云看楚夕有些沮喪,忙安慰道:“不著急,辦法總會有的,咱們才來寧州一年,寧州的賦稅已經收齊了,還有一點富裕,已經很不錯了。”

“等我三年任期滿,總會找到讓他們發家致富的辦法的。”

重活一世的盛凌云,一心為百姓,他不想再做佞臣,要做一個被百姓愛戴的好官。

把倭寇趕出寧州,是為了營造安定的環境,只要社會安定,老百姓們自然會想辦法解決溫飽,溫飽思淫欲,商業就會跟著發展起來。

這些都是盛凌云來寧州的時候,計劃好的,目前看來都是照著他的計劃一步步實施。

盛凌云回到書房,把從京城來的信,一封封的拆來看,看完信,再看公文,正忙著,胡三刀又進來回稟。

“大人,王大人來了。”

盛凌云皺眉:“王大人?那個王大人?”

胡三刀:“咱們經過滄州時的滄州知府,如今他成了蘇城新上任的知府,已經來到大廳了。”

王徹?是故人,盛凌云心生歡喜,起身剛準備前往,又聽胡三刀說:“對了,王夫人也跟來了。”

“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會打個招呼,或是點頭。

但不管是誰。

每個人臉上都沒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對什么都很是淡漠。

對此。

沈長青已是習以為常。

因為這里是鎮魔司,乃是維護大秦穩定的一個機構,主要的職責就是斬殺妖魔詭怪,當然也有一些別的副業。

可以說。

鎮魔司中,每一個人手上都沾染了許多的鮮血。

當一個人見慣了生死,那么對很多事情,都會變得淡漠。

剛開始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沈長青有些不適應,可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

鎮魔司很大。

能夠留在鎮魔司的人,都是實力強橫的高手,或者是有成為高手潛質的人。

沈長青屬于后者。

其中鎮魔司一共分為兩個職業,一為鎮守使,一為除魔使。

任何一人進入鎮魔司,都是從最低層次的除魔使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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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晉升,最終有望成為鎮守使。

沈長青的前身,就是鎮魔司中的一個見習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級的那種。

擁有前身的記憶。

他對于鎮魔司的環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沒有用太長時間,沈長青就在一處閣樓面前停下。

跟鎮魔司其他充滿肅殺的地方不同,此處閣樓好像是鶴立雞群一般,在滿是血腥的鎮魔司中,呈現出不一樣的寧靜。

此時閣樓大門敞開,偶爾有人進出。

沈長青僅僅是遲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進去。

進入閣樓。

環境便是徒然一變。

一陣墨香夾雜著微弱的血腥味道撲面而來,讓他眉頭本能的一皺,但又很快舒展。

鎮魔司每個人身上那種血腥的味道,幾乎是沒有辦法清洗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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