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鱗豈是池中物_sjwx
“GMInvestmentGroup啊。”
“你知道InvestmentGroup是什么意思嗎?”
“投資集團啊。”
侯龍濤快被問傻了。
古全智沒說話,只是盯著年輕人揚了揚眉毛。
“嗯?”
侯龍濤從對方的樣子可以看出來答案一定很簡單,他皺著眉撓了撓頭。
“哼哼哼,投資集團可以用自己的錢投資,也可以用別人的錢替別人投資,用自己的錢,證券是自己的,用別人的錢,證券是別人的,自己只收點兒傭金就是了。”
“我從來沒聽說過GMIG有別的客戶啊,它不過是GM自己的投資部門罷了。”
“對,我也沒聽說過,但并不代表它不可以,它在法律上有證券經紀人的職能。”
“肏,”
侯龍濤拍了一下自己的腦門,“那GM要跟我簽的那個協議…”
“難就難在這兒了,如果他們真的跟你簽了,就是在客觀上承認了GM對股份的所有權,田東華就沒有了插手的機會,如果他們不跟你簽,你又不會賣,跟你簽一份沒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成了他唯一的出路。”
“如果是我的話,”
古全智揚起頭,撓了撓自己的喉嚨處,“那個司徒志遠就是最好的替罪羔羊。”
“他不是剛剛被升為VP嗎?就來負責這么大的買賣?現在看來,絕不是因為他多有才華,你推算一下兒,他被提升的時候,田東華已經到了美國了。”
“您是說提升他完全是為了讓他有資格在表面上負責這次談判?”
“沒錯兒。”
“那又怎么樣呢?”
“根據你給我的談判記錄來看,一共有兩個協議要簽,一份兒是東星轉讓股權給GM,另一份兒是對于GM的如何處理那些股份的限制,你不覺得它們可以合并成一個嗎?”
“是可以合成一個,但是沒發覺這是田東華的陰謀之前,簽兩個和簽一個沒什么實質上的區別。不過現在看來,區別應該是很大的,可我還是沒看出來他們到底怎么能讓一份兒有效,一份兒無效。”
“一定是MichaelSha簽第一份兒,司徒志遠簽第二份兒。”
“我怎么可能讓他們兩個人簽?”
侯龍濤搖了搖頭。
“要不然說算得精細呢,”
古全智撇了撇嘴,“四個條件缺一不可。第一個是在不經意之間就確定了是簽兩個協議;第二個是說服你兩個協議要分開簽;第三個是司徒志遠先簽附加協議,MichaelSha后簽轉讓協議;第四個就是讓司徒志遠簽的文件變成無效的。”
“我都暈了。”
“你們的談判為什么都現在還是處于保密狀態,新聞界全無知曉?”
“事先捅出去了,萬一談不成,對于雙方的市場形象都不好。”
“那談成了,是不是就要大力宣傳了?”
“那當然了。”
“簽字的當天是不是要邀請大量的媒體?”
“肯定的。”
“我想你一定是希望媒體能盡量的為你造勢吧?”
“是啊。”
“那你需要外界的經濟專家一類的人對你們另外那個協議大加猜測嗎?”
“有什么好猜測的?”
侯龍濤又點上顆煙,“目的很簡單。”
“對,表面上看就是為了不讓別人有控股的機會,但你表面上的目的越是單純,越容易引起別人的猜測,那些專家靠什么吃飯?一定的知識和捕風捉影的能力。”
“嗯。”
侯龍濤點了點頭,對方說的很有道理,自己在美國的時候就經常看到所謂的專家們在電視、報紙上對大公司的商業行為進行各種的猜測,對于那些公司都是只有負面影響。
“我估計等你們把價錢談得差不多了,他們就會提出這個問題了,既然我現在能說動你,他們大改也能說動你,本來這就是對雙方都有好處的事情。如果他們提出在頭一天秘密簽署那份附加文件,你會同意嗎?”
侯龍濤搓著下巴想了想,“大概會,沒必要擠在同一天簽兩份,而且當然是先簽附加的,免得他們先拿了股份就不認帳。”
“OK,那司徒志遠跟你簽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兒了吧?”
“對。”
“對于東星的股價來說,真正的利好消息是東星和GM達成了協議,所以你們什么時候正式在文件上簽字,并不是非常重要,如果他們提出星期五簽署附加文件,下個星期一簽署轉讓協議,你會同意嗎?”
“如果時間趕在那兒了,沒有什么不可以的。”
侯龍濤找不出拒絕的理由。
“你說MichaelSha他們知不知道司徒志遠在八九年的表現?”
“啊…肯定是知道的。”
“假如星期四的時候突然有人向國安局舉報,當年一個受通緝的政治犯,現在改頭換面,又潛回了國內,你說會有什么結果?”
“他現在是美國籍。”
侯龍濤忘了自己有沒有把這個細節告訴對方。
“我知道,他的情況雖然有點兒復雜,但還沒復雜到公安機關處理不了的地步,從現行法律角度講,至少能扣留他四十八小時。但考慮到他現在的身份,大概會先用一天到一天半的時間進行核實、請示工作,然后再請他去喝。田東華也不是完全無根無底的人,國安的人幫他一個小忙兒,扣留司徒志遠的事兒應該不成問題。這么一來,他可就不能參加股份轉讓協議的簽字會了,你會為了他而把儀式推后嗎?我看不會,他一進去什么時候能出來誰都說不好,也許一天,也許一年,對不對?”
“那我就只能跟MichaelSha簽了,”
侯龍濤站了起來,背著手在屋里慢慢的踱著步,臉上掛著笑容,“真是有一套。OK,司徒志遠被抓,他簽的那份兒協議還是有效啊。”
“如果他在簽約前已經被解職了,那份協議還有效嗎?”
“這可不是那么簡單的。”
“的確不簡單,”
古全智得意的一笑,“不過我想出來了一條可行的辦法。”
“您說,您快說。”
侯龍濤都快急死了。
“你說是誰向國安局告的密?”
“這…這還有誰不誰的?隨便找個人不就完了。”
“嗯嗯嗯,”
古全智搖了搖手指,“GM總部親自告密。”
“GM總部親自發給國安局一份傳真,說是剛剛發現蘇棧就是中國的通緝犯司徒志遠,已經將他解除了職務,他的一切行為都不再和GM有關。”
“它不可能光給國安局發而不告訴自己代表團的人啊,也就是說MichaelSha不可能不知道,這沒法兒自圓其說啊。”
“GM當然也會給自己大代表團發傳真,可他們用的是酒店的傳真,GM的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從酒店那里取走傳真,包括司徒志遠,只需要有一個GM的職員看到他取了,但沒被他看到就行了。當然了,這么重要的事情,光發傳真可不保險,一定會給MichaelSha發Email的,也許Email被司徒志遠刪掉了。應該還會給MichaelSha打電話,也許司徒志遠接了那個電話,裝成MichaelSha,他的英語應當相當不錯,沒有口音了吧?”
“我肏,”
侯龍濤咬著自己的手指頭,“但這不能解釋他為什么還要跟我簽約啊,再說他們說無效,我就認了的,這最后肯定得上法庭。”
“對啊,他為什么還要跟你簽約?因為那個約是你和他私下達成的,是他發現了GM出賣了他之后的報復行為,”
古全智示意侯龍濤不要急著說話,“談判記錄是可以偽造的,你們和他們的兩份談判記錄往法庭上一遞,你那份兒說是雙方同意,他那份兒說是GM沒同意,一百八十度的區別,肯定有一份兒是假的,但誰能分出哪份兒是假的?要命的是外界沒人知道你們有這份兒協議。一個美國法庭在不受任何外界影響的情況下都不太可能判定這份協議有效,更別提外界影響很有可能存在呢。”
“憑什么是美國法庭?”
“你告GM總公司違約,那些股份又肯定是在美國轉給田東華,當然是在美國告。”
“好好好,那我可以繼續再告,沒有第一份兒協議,就不會有第二份兒協議。”
“這比第一個還要難,至少第一個還有司徒志遠簽的文件呢,第二個完全是死無對證,你憑什么說沒有第一個協議就沒有第二個啊?成交的價錢很合理,GM沒有占大便宜,很難想象他會簽那么一份約束自己的協議的,法庭大概都不會受理。萬一,萬一法庭受理了,在沒有真憑實據的情況下,法官必須根monSense來推斷簽約雙方當時的意圖。世界上很多的大公司都不是被用過半數的股份控股的,所以你說你簽第一個是為了保證你的控股地位,沒有它你就不會簽第二個,是不成立的理由兒,法庭不會予以支持。而GM本身就是在替別人買你的股份,按理說他們是不會簽那第一份協議的,法庭應該會支持他們。再一個萬一,法庭支持了你,判定第二份協議無效,田東華就必須歸還你的股份,而你要歸還他用于購買股份的款項,但出于公平的原則,你是要付利息的,還且還是以商業貸款的利率為準,這種官司沒有兩、三年打不完,三十七億五千萬美金在三年里能創造多少利息?:sjwx ( 明智屋中文 wWw.MinGzw.Net 沒有彈窗,更新及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