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零下崗潮,我帶著全廠發家致富_第854章刷新戰績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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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時打電話給常遠山:“要不要來刷新一下你的案件庫。”
常遠山:“啊,又有新類型啊。”
程時說:“嗯,這一次是軍工國企侵權誣告泄密案和軍工企業領導濫用職權貪污案。”
常遠山:“這么刺激,到底是告個人還是國企。”
程時:“兩個都告。”
常遠山:“不是我打擊你。這個勝率很低。就算真的是他們錯了,為了防止以后有人效仿,誣告軍工企業負責人,他們也不會讓你贏。”
程時:“沒說要贏,我就是要鬧得夠大。”
常遠山:“我怎么聽糊涂了。”
程時:“你聽糊涂了也沒有關系,我不需要你干什么,只需要你這個帶證有靠山的律師出面就行了。”
常遠山掛了電話,心里直打鼓。
想來想去還是去問自己導師了。
顧行知聽了笑出聲:“這小子這是又要測試法律漏洞嗎?”
今年剛出了個《國家安全法》。這小子就碰上了。
他參與了這個法律的制定。
也對其中部分條款的執行權限范圍提出了質疑。
常遠山:“那我們跟不跟啊。”
顧行知:“跟。干嘛不跟。我一直在想,這小子要是不學機械,來學法律多好啊。”
常遠山嘆息:“是的。他放到哪一行都是宗門天驕。”
他想了想,又說:“我跟你一起去。我對這個案子挺感興趣的。”
公權與法律的平衡,他們一直是在探討的焦點。
如何保證私營企業和下崗工人的權益,正好也是這幾年的焦點。
他可不想錯過這么近距離觀摩的機會。
最主要的是,他很好奇,程時那小子到底想干什么。
城市看顧行知也來了,暗暗好笑:呵呵,就怕你不上鉤。
人啊,不管多大年紀,都有控制不住好奇心的時候。
特別是在自己擅長的領域。
程時跟他們把來龍去脈講了講。
顧行知皺眉:“我沒看出來133廠有什么理由要來告你。”
程時:“大概是之前,我說要從法律上追究他們零件不合格給我們造成的損失,他現在是以牙還牙吧。”
崔季平剛上任那一年,干得還不錯。
這半年里,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遲遲得不到想要的成績,有點走火入魔了,竟然跟周新生一起,想出這種昏招。
周新生現在被調走,崔季平只能自己想辦法。
顧行知:“這種官司可能都不需要開庭,直接就會被駁回了。”
程時:“他們現在扣留了我的員工。我要是這么輕易放過他們,以后豈不是誰想來捅我一刀子就能來捅我一刀子。”
這個保密協議本來是維護軍工企業的機密,沒有任何問題。
如果被用來作為構陷別人的手段,那可就不行了。
更何況,他壓根就不是133廠的敵人,甚至連競爭對手都不算。
顧行知:“行吧,你打算怎么辦。”
程時:“就按照正常程序辦。等他們來告我們。”
顧行知:“不可能吧。你把我們弄過來,就為了等人來攻擊你嗎?你至少要防御一下啊。”
他就不相信這小子能這么老實,懦弱。
程時攤開手:“沒辦法。還擊不了。我是弱勢群體,一個小作坊的老板。”
他要是立刻還擊,表現得太強勢,豈不是坐實了133污蔑他的那些話?
仗勢欺人,不聽指揮,不顧大局。
這幾個點,剛好戳中了上面的擔憂。
他的企業做得越大,上面對他越忌憚。
更別說他還控制著港城的幾個民生命脈,已經大大超出了國家對個人掌控的資源上限范疇了。
所以,明明沒有證據,卻依舊把他的人抓起來了。
就是典型的服從性測試。
也說明崔季平動用了省級以上的關系。
崔季平能空降為133的廠長,上頭絕對有人,絕對是一股勢力的延伸。
向東市這兩年崛起,在好幾個行業成了領頭羊,已經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有些想了很多正常辦法都沒能參與進來的,已經開始用非常規手段了。
常遠山:“那我們先回去?等對方送達起訴書再說?”
程時搖頭:“不不不。我不反擊,不代表我要任別人損害我的員工的利益。我想請你作為梁承業的律師,維護他的個人權益。他們為了防止泄密可以先把人抓起來,但是如果要判罪,那就必須有證據了。”
133廠告的是梁承業個人。
只要他們不上升到公司,程時就打算裝傻到底。
想要活下去,并且不斷變強,必須要靈活應對。
適當的沉默和示弱,然后看著對方把自己作死,才是最省力,效果最好的應對手段。
常遠山看了一眼顧行知。
一個小職工,勞動顧行知跑一趟......
顧行知:“去看看吧。”
他忽然明白程時想干什么了。
程時叫他們來是為了防止有人捏造證據。
常遠山在拘留所里出示了委托協議,讓梁承業簽名。
梁承業有些惴惴的問:“我要付你多少律師費。”
常遠山是程時的“御用律師”,接受程時的雇傭后,大大小小打了十幾個官司,就沒輸過。
這種人的出場費應該很貴。
常遠山:“放寬心。程總已經幫你付了。你只管配合警方就行。警方問你什么,你都照實說,不要撒謊,不要隱瞞。如果有人敢威逼利誘你做假證,請務必告訴我。”
其實這句話是說給除了梁承業和他們以外,在這里的所有人聽的。
梁承業:“好的。他們還沒有詢問過我。”
常遠山:“根據現行的《刑事訴訟法》和剛出的《國家安全法》,執法機關,包括國安局在拘留嫌疑人后24小時內須訊問,發現不應拘留的立即釋放并發放證明。現在你們已經拘留我的當事人超過24小時了,是什么原因不進行訊問呢。”
值班的人說:“這個要問我們領導,我們不知道。”
常遠山又立刻打給市里相關領導。
那個領導說:“嫌疑人拒絕配合調查、阻礙執行任務。”
《國家安全法》這才實施幾天?
這就是為國安局量身定做的法律武器。
你個小小律師有資格來質疑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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