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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之暗衛重生在娛樂圈殺瘋了-第225章 法庭見,不是說說而已
正文如下:
第225章法庭見,不是說說而已_古穿今之暗衛重生在娛樂圈殺瘋了_女生頻道_螞蟻文學

第225章法庭見,不是說說而已

第225章法庭見,不是說說而已←→:

蕭景辰這一條V博發出去的時候,正好是快到午休的時間。

第一批看到的人,是午飯前摸魚刷手機的上班族。

第二批,是剛下課習慣性掏手機的學生。

第三批,則是盯著熱搜列表、準備看中午“新瓜”的各路吃瓜群眾、鍵盤俠、黑粉等。

第四批,就是各路關注蕭景辰的圈內人士了。

除了關注這件事的明星藝人們,還包括娛樂大V以及造謠的營銷號們。

有人一開始還以為是之前那條長文的后續澄清證據、或者是蕭景晨繼續發文懟人。

點開一看——

程序已啟動。

短短四個字,配一張公文照片。

評論區在絕對的震驚中,出現了三秒的風平浪靜。

直到第一條滿是問號的評論彈出,凝固的屏幕才被瞬間點燃。

???法院??他真告了???

路人震驚!蕭景辰他居然沒說假話???

案件受理通知書?!我TM第一次在明星V博里見到這玩意兒!

活久見系列更新了!

六百六十六!!!

不是律師函嗎???

樓上的,其實藝人律師函很多都是自家工作室搞出來的……這個可不一樣!相當于警察的銀手鐲已經扣在你手上了,懂?

我勒個去!!激動的心、顫抖的手!!我已經迫不及待看后續了哈哈哈哈

咔咔咔!!好香的瓜!好吃!多來點!!

牛逼啊牛逼!蕭景辰內娛有你了不起,有事你是真告啊!

十分鐘后,這條V博直接炸穿服務器。

——評論區

“來個人告訴我,這不是P的吧???”

“我來負責任的告訴你,不是!就是H市法院的公文,已經屬于進入程序了。”

“笑死我了,早上還在有人說他是‘嘴硬公關’,現在好了,人家案件號都掛上去了。”

“從‘法庭見’到‘已立案’的距離——一張紙。”

“營銷號們,現在刪貼還來得及嗎?(并不)”

“???早上才發的公告,這才幾點啊,立案通知書就出來了?!”

“我第一條潛規則的瓜都沒吃完,蕭景辰這法院傳單就已經狠狠拍我臉上了!”

“誰懂啊!剛還在跟同事說‘蕭景辰不會起訴’——打臉來得猝不及防……”

“不是!他是踩著哪吒的風火輪去立的案嗎?這么快!!”

“蕭景辰,你有這效率你進什么娛樂圈!你去寫小說啊!日更十萬不是夢!”

“哈哈哈,我愿稱蕭景辰為娛樂圈最快的男人!(狗頭)”

“我操,這就是我粉的男人!支持辰哥法律維權!”

“以前我看到粉絲刷支持法律維權這話,我都當笑話看,沒想到今天居然成真了……”

“認真發問一句:以前那么多被亂黑的藝人,怎么沒人這么干?”

“以后明星被黑請按這個標準卷起來謝謝。”

當然,質疑聲也如約而至:

“笑死,從發公告到立案成功就三小時?法院是你家開的?真當網友沒打過官司?正常流程沒兩天根本下不來!”

“看出來了,蕭景辰是一點法律程序的常識都沒有,他這是拿假東西忽悠大眾呢。”

“絕對是P的,我認可你P圖的技術了,很真!(狗頭)”

“真會玩,連法院文書都敢P,也是法制咖(貶義)了。”

“不過他這手段是真厲害啊,爆出這種丑聞居然還能想出這些招數來扭轉乾坤,引得一批傻逼給他洗地!”

“想想都知道不可能這么快立案,這就是一場大型洗白秀而已。”

偏偏就有一批人被說動了:

“好像……從時間上確實有點離譜?”

“對哦,早上發文,中午立案,這效率是不是太玄幻了點?”

“我不是黑也不是粉,但我也覺得有點假,一般流程沒這么快。”

“如果真是P的,那就真的離譜了,屬于玩大了。”

“果然人設越完美崩得越快,這波操作太刻意了,明顯是危機公關還有立人設的套路,傻子才信。”

“……到底是什么情況?我懵了!有沒有個懂法的人出來科普一下?”

不到二十分鐘,新的熱搜話題就被硬生生頂了上去:

第一條:#蕭景辰A國試鏡被潛規則#

第二條:#蕭景辰拒絕造謠#

第三條:#蕭景辰的清白由我保護#

第四條:#蕭景辰:告你就告你,還要挑日子嗎?#

四條熱搜全是蕭景辰的名字,就像四座輿論大山,安安靜靜地立在那兒,不可撼動。

有人忍不住截圖發到各個平臺:

“繼續來了:第四集《法庭:申請參戰!》,前情回顧請見前三條熱搜,謝謝。”

“爽!這劇情進展,比看修仙男主被廢后突然亮出隱藏靈根還要炸裂!”

“正常人:生氣→發泄→算了,蕭景辰:生氣→告你→法院見→發立案通知。”

“從‘網絡罵戰’一路打到了‘司法’現場,這尺度我愛了。”

“非粉!但就沖蕭景辰這說到做到的性格,關注了!!”

話題上了熱搜榜首之后,許多法律博主和普法賬號也開始陸續現身:

法條讀給你聽:

簡單說一下,目前圖中這類《案件受理通知書》的意義——

代表原告的確有證據證明誹謗造謠確有其事。

接下來被告人即將收到法院傳送的被告答辯狀。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被告方拿不出證據切實證實自己所言確有其事的話。

那么法律的重錘就會真的落下來。

法庭之上,證據才是唯一的語言!

而網絡也不是法外之地。

一個很煩的律師:

很多人覺得“網上說兩句而已,最多刪文道歉”。

但現實是——

當當事人真的選擇訴諸法律,你在鍵盤上隨手敲下去的每一個字,都有可能要付出實際成本。

注意,這不是什么“明星特權”。

是任何自然人都有的權利,只是大多數人沒有選擇去走這條路。

吃瓜群眾們一邊看科普,一邊情緒高漲:

“看懂了,就是——造謠一時爽,追責火葬場。”

“法律面前,本來就該人人平等。你被造謠成這樣,有機會你不告?”

“你不告沒關系,他告就行了。總得有人先邁出第一步。”

“這一次,我決定嚴肅起來叫蕭景辰一聲——爺,牛逼。”

“從今天起,誰在我旁邊造謠,我都會友情提醒他一句‘建議你謹慎發言,本地法院歡迎你’。”

“想想看,被告席上坐的是一堆當初敲鍵盤的人……那畫面,真是值得期待。”

中午一點整。

#蕭景辰:告你就告你,還要挑日子嗎?#話題熱度破億。

評論區里,有人用很樸素的一句話做了總結:

他用一紙訴狀,如驚堂木落下,在所有人耳邊回響。

而被全網熱搜圍獵的蕭景辰,此刻正坐在烤肉店里,悠閑地和好友爭搶著最后一片滋滋作響的五花肉。:mayiw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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