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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不傷悲-第一千三百二十五章 妻子的反擊3
更新時間:2019-04-06  作者: 游7   本書關鍵詞: 言情 | 科幻空間 | 時空穿梭 | 快穿之炮灰不傷悲 | 妖精 | 毒舌 | 炮灰逆襲 | 系統流 | 輕松 | 游7 | 快穿之炮灰不傷悲 
正文如下:
陳嘉禾考了兩年,博士沒考上,生了個孩子。

他很氣。

這分明是好的不靈壞的靈嘛。

也知自己可能就這樣了,在家沮喪了兩個月,實在無法忍受嬰兒日夜啼哭,終于決定去找工作。

是碩士,比較好找。

而且工資很高。

就這樣,陳嘉禾上班去了。

最高興的是羅英,要帶娃要掙錢,她真的熬不起了,如今有人分擔壓力,恩,挺好的。

她還是太甜了。

臨近三十的陳嘉禾第一次掙錢,怎么舍得拿出來。

“沒有!”

“我才工作多久就問我要錢,你夠了啊。”

“錢錢錢,羅英你咋變得這么市儈了,以前那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小仙女到哪里去了?”

“你不是也在上班嗎?干嘛問我要,你不會是補貼娘家了吧?”

羅英高中畢業后就出來上班,她要養老公,養娃,還趁房價便宜的時候買了套房子。

是有本事的。

陳嘉禾這樣,直接把她氣得肝疼,就講道理。

是丈夫又是父親,理應承擔家庭的責任的。

但人家有另一番說辭。

“屁!”

“新時代的女性要思想獨立經濟獨立,你這樣什么都想靠男人。怎么,把我當賺錢工具嗎?”

“我是你的丈夫,但首先,我是一個自由的人。”

“孩子?那是你要生的,我一開始就說不要的,自己做出的選擇,跪著也要走完。”

大道理一套一套的。

羅英只是個高中文化的女人,自然說不過碩士老公,她覺得那些話沒錯,但感覺又怪怪的。

究竟哪里別扭,她也說不出。

陳嘉禾不肯把拿錢養家糊口,關鍵他還靠羅英養。

吃飯啦,買衣服啦,人情送禮啦,甚至酒鬼老父親每月的酒錢跟生活費,全是羅英給。

他當甩手掌柜。

羅英熬著。

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但沒中,陳嘉禾冥頑不靈。

兩人為這事不知吵過多少次,還鬧到社區去。

羅英也沒辦法。

兩個孩子要讀書,現在幼兒園學費又貴,家庭開銷,房貸,給老人的養老錢等等。

光靠她一個女人,壓力太大了。

社區來調解,陳嘉禾內心極度不耐煩,直接用兩個字打發。

“沒錢!”

“沒錢?”

羅英尖叫,指著他,“你怎么可能會沒錢!”

一個月工資兩萬多,凈賺。

畢竟一應開銷全是羅英的,陳嘉禾一分沒出。他上班也有五年了,一年二十來萬,少說也該有幾十萬的存款。

羅英不信,吃瓜群眾也不信。

“反正我就是沒錢。”

社區并不是執法機關,沒有權力強制查賬的。

無奈。

羅英接受不了這個事實,她朝陳嘉禾撲過去,又抓又撓,“你一定是在外頭養小三了!”

“一定是!”

“不然錢呢?”

“你吃我的用我的喝我的住我的,你個垃圾!”

“老娘要跟你離婚!”

可好不甘心呀。

親手種出來的大白菜被一頭陌生豬給拱了。

這種情況,如果男人能幡然醒悟,悔改,就此回歸家庭,疼愛妻兒,是最好的結果。

但——

“我沒外遇!”

陳嘉禾見吃瓜群眾眼神都變了,忙解釋道。

他確實沒外遇。

羅英后來找人查過,查到了陳嘉禾沒錢的原因。

他,吃喝玩樂。

沒錯。

陳嘉禾月薪兩萬多全用于享樂了,月光一族。

主要是吃跟玩。

羅英這就很無語了。

沒犯原則性的錯誤,就是心里不咋個顧家。

通病。

咋整吶?

默默接受的話太憋屈,可離婚,又覺得不甘。

如果能改變就好了。

羅英動員雙方長輩輪流勸導,希望陳嘉禾能有點家庭責任感,這一勸就是兩年的時間。

沒用。

她很累。

有了離婚的念頭。

如果一個女人結了婚,生了娃,她不光什么都要靠自己,還要養當甩手掌柜的老公……

是想不開么?

既然一個人能過得很好,為什么要自找麻煩。

羅英想離,陳嘉禾不愿。

他對目前的生活很滿意,手里有錢,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回到家啥都不用管,有人煮飯洗衣,只需貢獻一顆小蝌蚪,就能收獲個孩子。

除了羅英時不時的問他要錢。

很煩!

當然,他煩的時候就出門避避,來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離婚是不可能的。

都說勸合不勸離,結婚這么多年,孩子兩個。

怎么離。

離什么離。

“你就不怕他給娃找個后媽?好好,咱退一萬步說,孩子歸你,你的負擔得多大。難道以后就單著了?誰愿意替別人養孩子呀!”

“兩個娃娃什么都不知道,他們只曉得爸爸媽媽離婚了,得多難過,長大后還不得恨你嗎?”

“聽說單親家庭的孩子更敏感,性格會有問題。”

“忍忍吧。”

“男人都這樣。他不抽煙不喝酒不賭錢,也沒在外頭亂來,也許過幾年就好了。”

“離婚了,怎么都不好聽。”

這是羅英母親勸她的原話。

羅英:……

她依然想離。

就算一個人養娃,呵,難道她有人幫過嗎?

陳嘉禾太賤了。

每當羅英要跟他談離婚的事時,他就躲,要不就威脅恐嚇兩個孩子,“媽媽不要你們了。”

“以后再也見不到爸爸了。”

孩子們就哭。

抱著羅英的腿,跪在地上求她。

羅英能怎么辦。

一拖再拖。

身心疲憊。

她想要離婚的決心在孩子們的眼淚中決堤。

就這樣過一生吧。

羅英妥協了。

三十年后,兩個孩子都成家立業,她也光榮退休,準備安享晚年的時候,陳嘉禾死了。

是突發心臟病。

連救護車都沒等到,一句遺言沒留下就去了。

這并不影響羅英什么。

講真,她跟陳嘉禾已經幾年沒說過話了。

就在陳嘉禾死后,有一天,家里突然來了一對母子,說是來商討遺產繼承的問題的。

羅英:……

她現在只想把陳嘉禾的骨灰扒出來鞭尸。

然后在一把糊到這倆不要臉的兩人臉上,不是要遺產嗎?來來,這把骨灰就是了。

大鬧。

兩人最后把羅英一家告上法庭,要求依照規定平均分配。

法官:“恩,按照遺產繼承法,只要是老人的孩子都有繼承權。但由于被告丈夫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犯的錯,并使用了夫妻共同財產在家庭生活以外……”

羅英最后還是賠錢了。

算起來--

她這一生,前幾十年養老公,老公死了,又養老公的情人跟私生子。

不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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