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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華-第五十七章 分產
更新時間:2017-05-28  作者: 驚年渡   本書關鍵詞: 言情 | 古代言情 | 宮闈宅斗 | 昭華 | 驚年渡 | 驚年渡 | 昭華 
正文如下:
此時門口有腳步聲由遠及近了,張抬頭望去,只看見有一個中年人并一個青年緩步走來。這個中年人容止清修,反而是這個青年人似乎很有質古的氣質,目不斜視而且極有正氣的模樣。

高熾見到他二人來,高興道:“金紀善和余伴讀來了。”

據高熾介紹,左邊這位青年人余逢辰,字彥章,是宣城人,是個很有學行的人,來北平被燕王看中,留在府中做伴讀。而右邊那位中年人金紀善,本名金忠,鄞人。他的事情張有所聞知,這個叫金忠的人之所以來北平,因為他的哥哥是戍守通州的兵卒,死了之后就輪到金忠補戍,但是他家很窮,幾乎連路費都湊不齊,不過艱難時刻遇到了袁珙,袁珙這個算命人看了他面相之后,決定免費資助他來到北平。到了北平編入了隊伍當了卒伍,閑暇時候就在北平市里面賣卜給人算命,大都都是中了。

這一點倒是讓張十分奇怪——金忠是什么人,讀書人,讀書人如何會精通占卜,又不是像袁珙這樣自幼學得賣卦和遭遇異人傳授相術,所以倒是有兩種可能去解釋這個人如何能算地大家都稱道和信任他。第一就是他精通《易》,周易這個東西,玄機太深,有精研這個的,能算禍福休咎,若是他真通這個,說他給別人卜卦,不需要說的太深,卜出什么卦來,大體能看出禍福的,比如一個人來問,金忠就可以卜一個卦,根據卦象說:“看樣子你有禍啊。”不過兩天這個人果然摔了個頭破血流,就深信不疑了。

但是張更偏向后面一種推測,她的第二種推測就是,有“托兒”給他作勢,這種手法屢見不鮮了,上輩子見過不少,這輩子也聽聞過不少,為什么這么說——且看金忠與袁珙、道衍之間的關系,金忠是被袁珙資助來到的北平,之前從沒聽說過他給人算卦,來到北平之后忽然他就忽然會了。然而袁珙是誰,是被道衍推薦來到北平給燕王看過相的,如今甚至還留在慶壽寺客居。然后金忠和道衍是什么關系,當金忠算卦算得靈的消息遍布北平城之后,道衍就向燕王推薦了這個人。于是乎燕王招他來,沒有測試卦象,而是考問了他的學識,之后就請他做了王府的紀善,輔導諸王子課業。

在這里張完全可以看到道衍這個家伙無處不在的身影,也就對金忠是否真能算卦表示懷疑,不過是又替燕王找到了一個可以合謀大業的人,只不過卻假托賣卦算命的名義,進入了王府中罷了。

不過這個人能得到道衍和燕王的賞識,可見確確實實是有真才實學的,管他是由什么途徑什么手段得到機會的,總之有才能的人就是值得別人高看一眼。

金忠和余逢辰看見張也是一愣,不過很快都明白了她的身份,都向她行禮,張更不敢托大,趕緊又還了半禮。

“二位先生何來?”高熾問道。

“特來調閱卷宗,”金忠摸著嘴上不長不短的一點胡疵道:“如今正是重新復核刑獄的時候,秋后要大辟,三年多累積的大大小小的卷宗全部要過一遍,還有陳年舊案,如果實在不能告破,我看還是呈交刑部再轉交大理寺吧。”

“哦,怪道是,”高熾恍然大悟道:“前面看到李興和海童在抄錄漷縣田畝數量,估計也是在忙這個事兒。”

“是,”金忠道:“殿下和李興馬和幾個正在復查,土地案是重中之重,查這個要比其他更留心才是,我和余伴讀就負責民案,刑案和大辟的案子,交由布政使那里核查,一個月后全部呈報京師。”

張忽然發現,在提到李興、馬和這兩個人的時候,伴讀余逢辰的眼里流露出憎厭的神色,還有一種看蟑螂鼠輩一樣的不屑一顧,而且這樣的目光不只是出現了一瞬,而是長久地掛在了臉上,這是一種很明顯的不喜。可以知道,如果是私下有所不和的話,這樣的神情怕是不想讓人瞧見。

既是如此明確的表現出,那就只能說明是“閹人”這樣的身份,讓余逢辰不喜。士大夫和宦官不和是理所應當的,但是這針對的是竊取權綱為非作歹的宦官,如果盡心侍奉戰戰兢兢從無大錯的宦官,余逢辰何必要用這種目光看人呢?

高熾點頭道,“勞累先生了,先生自便吧。”

金忠和余逢辰就去了后院,張就坐在椅子上看李賢翻譯過的文章。她發現李賢確實是個翻譯人才,能翻譯地十分流暢而且無粗疏之處,用詞也很斟酌,如今翻譯的就是一篇記錄蒙人生活情形的文章,翻譯為漢文“彼等以肉乳獵物為食,凡肉皆食,馬、犬、鼠、田鼠之肉,皆所不棄,蓋其平原窟中有鼠甚眾也。”

她剛要問一下平原有鼠窟,那也應有蛇窟,不知道蒙古人吃不吃蛇肉,就聽到后院典籍所那里傳來不高不低的爭辯聲音,好像是是金忠和余逢辰在討論什么。

他們那邊聲音傳過來,高熾和張就起身去看,果然是二人因為某個卷宗記錄的案件而爭吵,再看卷宗上寫的原來是一戶人家兩兄弟的爭產案。

說是三河縣里有一戶姓陳的人家,老父于三年前去世,家產沒有剖析明白,于是他的兩個兒子陳氏兄弟就開始了爭產,打官司打了三年依然沒有什么結果,家產都花去了三分之一了,依然沒有停止的跡象,因為他們對任何判決都不服。

為什么會不服——因為家產都是老父在時,由小兒子經商掙來的,雖說兩人都是嫡子,但是嫡長子天然繼承所有家業這是不變的規律,小兒子眼看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家產居然要被哥哥奪走,他自然不服。而哥哥也不愿把這份家產分給弟弟,因為他認為父母在,沒私產,這家產不算弟弟掙來的,而是父親傳下來的,他繼承的是父親的家產。

在明白了案情之后,高熾就問二人是如何看待的,余逢辰就認為哥哥拿走全部家產是無可指摘的,是理所應當的,很是義正言辭道:“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又所謂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這個人作為弟弟將兄長控訴于公堂,豈不是不悌不義?”

這就是很明顯的宗法觀念的維護者,嫡長子繼承一切,是西周的禮法觀念,但是到了漢朝,就已經變成了家產諸子平分了。《大明律》也是這么規定的,除了爵位和官職是嫡長子繼承,其他財產都是諸子均分。這個案件怎么說也應該平均分,何況家產都是小兒子掙來的,白白分給兄長一半,已經是仁至義盡了。但是余逢辰似乎很是泥古,認為所有的家產就是應該兄長繼承,弟弟沒有權力得到半分。

高熾聽了也不說對,也不說不對,問李賢是怎么想的。

李賢在旁聽了,道:“蒙古人先時與漢人不同,施行幼子守灶,或稱幼子守產。幼子喚作‘斡赤斤’,是正妻所生的最小的兒子。分家產時候,年長者多得,年少者少得,斡赤斤繼承名譽和頭銜,會有很大的財產是由斡赤斤繼承。”

余逢辰就很不屑地“哼”了一聲,斥道:“蒙古人如何能和漢人相比!如此繼承制,難道不是禍亂根源!且看元明宗和元文宗子嗣仇殺,帝位傾危,難道不是這種繼承制度埋下的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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